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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评估】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方案要点

2017-06-19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2017年6月15日,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动员大会在综合楼会议中心主会场召开,标志着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全面启动。 学校印发《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方案》(校党发[2017]15号),明确了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评估范围及评估重点、评估程序与任务,并制定了《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任务分解表》,对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是教育部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强化高校内涵建设,促进高校特色化发展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审核评估是建设一流学科的重要抓手,是加强内涵建设的有力契机,关乎学校办学声誉和未来发展。这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是我校继2003年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后面临的又一次要求更高、更严、更全面的质量检验,其结果将直接关系到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和创建特色鲜明国际知名、国内一流中医药大学这一奋斗目标的实现。

    审核评估是一项全校性、系统性工程,评的是本科教学,检验的是整个学校,需要举全校之力、集全校之智,需要全体师生人人关心、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担责,才能实现最佳的效果。

    下面,小编为您简要介绍一下学校审核评估实施方案的要点。

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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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教育规划纲要为指导,以全面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突出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强化办学合理定位,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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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体性原则:注重以学校自我评估、自我检验、自我改进为主,体现学校在人才培养质量中的主体地位。

(二)目标性原则:注重以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关注学校目标的确定与实现。

(三)多样性原则:注重考虑学校办学和人才培养的多样化,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和自身特色。

(四)发展性原则:注重学校内部质量标准和质量保障体系及其长效机制的建立,关注过程的改进、内涵的提升和质量的持续提高。

(五)实证性原则:注重基于证据做出审核判断,以数据为依据,以事实来证明。

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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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审核评估,使我校的办学指导思想更加明确,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更加合理,办学特色更加鲜明,本科教学中心地位更加巩固,教师教学水平进一步提升,教学设施及专业和课程资源建设进一步改善,教学改革更加深入,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学生学习效果及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从而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评估范围及评估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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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估范围:包括学校的定位与目标、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及自选特色等6+1个项目,涵盖学校的办学定位及人才培养目标,教师及其教学水平和教学投入,教学经费、教学设施及专业和课程资源建设情况,教学改革及各教学环节的落实情况,招生就业情况、学生学习效果及学风建设情况,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等。

(二)评估重点:审核评估涵盖人才培养过程的各个环节,重点评估“五个度” “一落实”,即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达成度;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与社会需求的适应度;教师和教学资源条件的保障度;教学和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的满意度;“一落实”是落实上一轮本科教学评估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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