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不止战“疫”
我们正走过一个特别的季节
我们正经历一个严峻的考验
在这守望相助的每一天
我们用身上的检察蓝
践行为民服务的誓言
"立检为公 执法为民"
我们奔赴在抗疫第一线
检察身影
为更好履行公益诉讼职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疫情防控部署坚决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永嘉县检察院积极开展疫情源头防控,即日起开展“疫情防控阻击战”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结合永嘉县实际,永嘉县检察院现对疫情防控期间可能出现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予以告示,并呼吁全县人民与破坏疫情防控、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 具体内容
1.在疫情防控期间发现违反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囤积货物、牟取暴利现象的;
2.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以及疑似病症故意传播病毒、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治疗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
3.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等现象;
4.生鲜、肉类市场应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
5.企业、经营者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的,如假冒伪劣口罩;
6.企业、经营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的;
7.企业、经营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的;
8.企业、经营者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
9.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而非法行医的;
10.假借疫情防控的名义,发布宣称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有预防、控制、治疗、治愈作用等内容的虚假广告的;
11.其他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利益的违法行为。
●举报方式 ●
如发现以上违法行为,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线上举报,对于提供线索且查证属实的,我们将酌情给予一定的精神或物质奖励。
电话举报
工作日可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接通后拨“8”转控申专线(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微信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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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有信念
我们筑起了最坚固的司法防线
因为有你
因为有爱
因为有信念
我们必将携手战胜这个难忘的春天
(图片来源于正义网&浙江检察)
文 | 周健丰、胡 静
编 | 周 禾
永嘉检察 与你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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