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检察院依法从快从严起诉一起口罩诈骗案
3月2日,永嘉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打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准确、快速办理了一起虚假出售口罩诈骗案。该案受理后,经办检察官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并听取了值班律师的意见,被告人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该案从受理到提起公诉,仅仅用时两天。
案件经过
据了解,被告人韩某今年22岁,温州龙湾人,之前一直在舅舅的厂里工作,因为疫情期间无法外出打工,没有收入,又有赌博陋习,心生歪念,而诈骗所得被他全部用于网络赌博。
起诉书指控
2020年1月下旬以来,被告人韩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微信小号在朋友圈以及微信群内发布虚假口罩货源信息,欺骗不特定网友购买从而骗取货款。至被抓获时止,被告人韩某骗取被害人盛某、赵某等六人口罩货款共计15718元。
2020年2月12日,民警根据线索,在韩某家中将其抓获,并当场从其身上扣押作案手机一部。案发后,被告人韩某家属已经退出所有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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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互联网多次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韩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从宽处理。
但鉴于本案被告人韩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利用网络手段假借销售防疫物资名义骗取不特定民众财物,其从轻、从宽幅度应当从严把握,因此依法向永嘉县人民法院提出建议判处韩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
注:漫画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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