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悲剧了!明年起济宁正式取消“开口费”,但是要交的钱更多了……

2017-11-27 济宁看点


谈及新房开口费,济宁小伙伴们大都义愤填膺,其中一名网民质疑道:“最近就要交房了,但是售楼处通知我们还要缴纳上房开口费用,包括天然气、暖气、有线电视等费用,合计近9800多元。收开口费几乎成了,新房拿钥匙必须的一项支出,不少楼盘还规定,不交费不给钥匙,甚至有楼盘,交了费还不给开发票,房子建好了,不缴费没法领钥匙,只能捏着鼻子交钱。

……



日前,《济宁市主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


《办法》规定了民用、工业企业、服务业建设项目应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明年起,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售价外,不得向购房者收取,或变相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开口费终于不用交啦!

别急着高兴

先看看《办法》的内容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69征收。其中,综合配套费,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16元征收。供水、供气、供热、供电,专项配套费,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53元征收。


对不使用燃气的建设项目

不缴纳供气专项配套费

超低能耗被动式建设项目

不缴纳供热专项配套费

利用清洁能源方式采暖的建设项目

(包括地源热泵、水源热泵、电能、燃气炉和空气能等)

其所缴纳的供热专项配套费

专项用于清洁能源

供热设施设备建设



本办法施行后

任城区、济宁高新区、

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开发区

专业经营单位

不得向建设单位和个人

另行收取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等

相关配套费用

(临时供水、供气、供热、供电除外)

房地产开发企业

在商品房销售价格外

不得向购房者收取或变相收取

供水、供气、供热、供电

相关配套费用



违反本办法规定

擅自征收、变相征收

或者擅自减收、免收、缓收

以及截留、挤占、挪用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

由有关机关按照相关规定

予以处理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

由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

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本办法施行之日起

凡未取得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均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

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是指用于济宁市主城区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专项资金

包括综合配套费和专项配套费


综合配套费

是指由市政府统筹使用

主要用于济宁市主城区

城市道路、桥梁等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的专项资金


专项配套费

是指由城市供水、供气、

供热、供电单位使用

(统称专业经营单位)

用于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外

和红线内供水、供气、

供热、供电设施设备

建设的专项资金


小编粗略了解了一下

此前开口费的收取

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

暖气≈44元/平米

燃气≈1700-1800元/户

供水≈1000多元/户

即便加上还未使用的暖气计量表

1800元/个

100平米的住房

大概需缴纳万元左右



此前争议不断的“开口费”问题

不少业主很气愤

不足100平米的新房

有些楼盘上房时

要缴纳2万元左右

为此

多次找开发商理论

对这个收费十分不满



以此《办法》的标准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为369元/平米

咳咳

……

100平米左右的新房

大约要缴3万多元

这个金额有点尴尬

……

来源:齐鲁晚报

更多热点


监制/宋恩学  主编/周中祥   编辑/王双全 

投稿邮箱:jiningkandian@qq.com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