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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兰亭:落马高官请律师,最看重经验和口碑(上)

2016-11-22 石心 我在抱柱

我在抱柱《寻找法律的印迹》之九

继田文昌、莫少平、满运龙、高树、钱列阳、朱明勇、易延友、韩嘉毅后,本期推出许兰亭大律师专访——《落马高官请律师,最看重经验和口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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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兰亭:没有人能够随随便便成功

(时长5分8秒,建议在wifi条件下观看)





—— 许兰亭 ——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委会副主任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

北京君永律师事务所律师

中国十大风云律师


他,是中国刑辩律师“重量级”的人物,一如他的案件,还有他的身材。

他,应该是代理落马高官案件最多的律师。

他,被称为专为“两高一黑”(政府高官、企业高管和“涉黑”案件)辩护,他说问心无愧,职责所在。

他,因刘晓庆姐妹逃税案一炮而红,被誉为“京城四少”之一,名满天下

自随后的原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案,大案要案,源源不断。令计划案,周正毅案、龚家龙案、范日旭案、王益案、杜世成案、沈培平案、栗智案、罗荫国案、陈弘平案……

这些案件随便拎出一件都会让律界侧目震动,并极可能成为代理律师立言立身之本。

但在代理这些举世瞩目的重大案件时,法庭内,他沉着应对,处变不惊;法庭外,他不发一言,从未造势。

成熟稳健的行事风格和守口如瓶的职业素养,是他执业的两大秘密武器,为他赢来诸多当事人的信赖。无论事涉国家机密,还是为保护当事人免受舆论影响,他一概三缄其口。

漫长的刑辩之路上,有成功时的春风得意,也有不够理想的失落黯然,但每桩案件都能按当事人的意愿决定哪些节点辩护与否,为当事人谋求最合理的辩护结果,是他最大的追求。

对待一些有争议的当事人,他从来只从职业的角度考量,讲法律而非论道德。即使因此而背负专为“坏人”辩护之名,他向来淡然置之。他说,每个人都享有辩护的权利,这是人类的文明。

对于司法程序中的一些不合理现象,他更愿意采取温和、理性的措施而非激烈的对抗,有理有节。山石阻隔,换道而行。

关于司法改革,他认为方向是好的,就看配套措施和对症下药。

一如淡淡的性情,他人生经历平坦。如果说遗憾,他曾想过,把代理的案件付梓成集,供律界从理论到实操中共同切磋,给官员、商人以警醒。但一因办案、教学时间紧,二因某些案件涉密不可言,还是要等适当的时机,筛选再议。

对于青年律师的成长,他特别寄语,打铁还须自身硬,机遇是偏爱有准备的人的。此外,多写写文章、多做些案件评析,慢慢地积累人脉和影响。

对于圈内“刑辩江湖”之论,他说,本不应有派别之分。如果非分不可,基于科班出身及温和风格,他更愿意自己是学者派而非体制派。

他是许兰亭,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事诉讼法研究所教授、北京君永律师事务所律师、全国律协刑委会副主任。2005年入选中国十大风云律师荣誉称号。


抱柱风云对话

高官更愿意请什么样的律师?

——除业务专长,成熟稳重是重要因素

抱柱:翻开您的辩护清单,令计划案,上海农凯集团周正毅案,“民营石油大亨”龚家龙案,东北首富范日旭案,原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案,原国开行副行长王益案,原山东省委副书记、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案,原新疆人大副主任栗智案,原茂名市委书记罗荫国案,原揭阳市委书记陈弘平案,“呼格案”专案组组长冯志明案,还有无数的“打黑案”……这么多高级别官员,这么多大案要案,奠定了您在全国刑辩界的重要地位,请问他们为什么会找到您做辩护人?

许兰亭:可能从网上了解、查阅一些资料,或者通过亲朋好友的介绍,还有的案件是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找到我的主要是两个途径:一个是法援中心的指派,一个就是家属的委托。

 

抱柱:您先后为多名省部级及以上落马官员辩护,官员家属最看中您的特质是?首先就是冲着名气大吗?

许兰亭:经常有人问我,给这些高官辩护,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我觉得有这么几个方面:第一,有经验、有资历;第二,成熟稳重;第三,不能太年轻。这些都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官员年龄都比较大了,一般都有五六十岁、六七十岁,律师如果太年轻,他就觉得有点不太信任,把你当做孩子来看。我个人认为除业务专长、有经验外,成熟稳重、人品、口碑,可能是他们挑选律师的一个重要考虑因素。他们一定要找自己信得过的律师,但不一定有很高的名气。

 

抱柱:刘晓庆姐妹涉嫌偷税案令“京城四少”一举成名,作为“四少”之一的您,也是因为该案声名鹊起吧?

许兰亭:可以这么说。在刘晓庆案之前,应该说我们已经有一些名气,但也只是在圈内。通过刘晓庆案以后,应该说名气就很大了。再有一个原因就是:作为名人,刘晓庆以及她的妹妹最后是不起诉了,这个案件的效果好。如果她们姐妹最后被判很重的刑罚,恐怕影响就会小很多。从那以后,包括我,我们参与诉讼的这几名律师,应该在国内甚至国际上都出了名。从那以后,案源就源源不断地来了,就像“遵义会议”,从胜利走向胜利。当年“京城四少”,现在“京城四老”了(笑)。

 

抱柱:依然“四少”,老当益壮(笑)。刘晓庆案之后,您接的第一单全国有影响力的大案是哪件?

许兰亭:应该是田凤山案,当时是国土资源部部长,由于受贿被指控。从那以后就很多了,杜世成、国开行的王益等等。应该说在全国律师里边,我办高级官员的案子应该算是最多的了,到现在有十几个了。

 

抱柱:田凤山案也是取得了很好的辩护的效果?

许兰亭:还可以。

 

抱柱:所以就形成了蝴蝶效应。王益案是受法援中心指派还是他的家属找到您的?

许兰亭:王益是法援中心指派的,田凤山也是。

 

抱柱:法援中心在挑选律师时也有一个标准吧?

许兰亭:这就是我刚才所说的,无论是家属还是法援中心选择律师,肯定一个是要成熟稳重,再一个是业务方面有专长,熟悉这方面的领域,有经验,不会去随便炒作、或者泄露当事人的隐私等等。

因为这些案件很有影响力,很多人很关心案件的一些细节问题,我们也深知这一点,但一般我们是不接受媒体采访的。你看我办过这么多案件,很少接受媒体的采访。

 

落马高官请律师,最看重经验和口碑


为高官辩护要特别注意哪些问题?

——保密+勿引舆情+依法办事

抱柱:很多落马高官一审宣判后都表示不上诉,服从判决,不少人都很好奇,是不是他跟办案部门已先行达成一个结论,庭审只是走个程序,然后在庭审环节就比较风平浪静?

许兰亭:这些官员各方面的水平也很高,确实有很多官员表示认罪或者表示不上诉,我想他是经过认真考虑的,他认可这个判决,他认罪悔罪是真诚的,就会觉得没有必要再上诉。

但对于“庭审只是走个程序”说法,我是不认可的。我觉得不管什么样的案件,即便是高官的案件,如果律师的意见有道理和根据,法庭也会考虑并接纳。

 

抱柱:您在为高官代理时,他们有什么特别的要求吗?钱列阳律师曾说过,他为刘志军辩护的时候,刘志军就要求对一些指控不要辩护。

许兰亭:我也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有的被告人说,我们就不要谈论案情了,这些指控我是认可的,我们可以谈一谈家长里短的事情,谈孩子的教育,孩子的婚姻,如何孝敬老人。他说对案情我没有什么争议,基本认可。

 

抱柱:他们这也是一个很智慧的处理办法。

许兰亭:他们之所以这样想,可能各方面因素都有,有的对法律不是很懂,觉得我要是辩护可能会被认为态度不好等等。也有的可能真心认为,对他的指控就是够罪。我们也会跟他讲解,说这笔确实没什么争议,你承认收到钱了,给对方也办事了,认定受贿没啥问题。如果有争议的,即便他自己认罪,律师也会给他辩护,律师可以独立辩护嘛。总之我们是会保障他的合法权益的。

 

抱柱:您觉得为高官辩护需要特别注意哪些问题?比如说肯定不能向外界透露案情。还有呢?

许兰亭:一个是注意舆论影响,不要炒作,再一个就是依法办事。只要法律允许的,律师都可以去做;法律不允许的,就坚决不能做。只要依法办事就没什么风险。

 

抱柱:办案的时候,有没有考虑到他们特别的身份?

许兰亭:肯定会考虑。即便是普通案件,我们也会要求自己依法办事,只要你依法办事,在哪里都畅通无阻。你要不依法办事,不管大案件、小案件都是不允许的,也是有风险的。

 

抱柱:在庭审时,我们常见落马官员痛哭流涕,这对他的量刑是否会有影响?

许兰亭:法庭会酌情考虑。悔罪认罪是从轻处罚的一个考虑因素。在庭上痛哭流涕、认罪悔罪,这都是从轻处罚考虑的一个情节。认罪比不认罪,在量刑上肯定是要有所体现的,认罪认罚从宽嘛。 


贪官的各种传闻我并不关心

 

落马高官都是什么样的人?

——他们一步步上来,肯定是有能力的人

抱柱:行外人对律师为一些所谓的坏人、恶人辩护,普遍有一个观点,认为他们不值得辩护,您为什么愿意为这么多“两高一黑”、有钱有势的人辩护?

许兰亭:刑事案件涉及自由、生命等等,尤其高级官员的案件,案情重大疑难复杂,也有影响力。办这种案子既可以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可以更深入理解我国司法实践深层次的问题。

 

抱柱:落马官员中多数都是贪官,很多人会质疑您为什么总给贪官辩护,是在助纣为虐?

许兰亭:肯定会有人指责。在网上也看到一些评论,说为坏人说话,为了钱等等。但是我不计较,我也不在乎这个,律师的天职就是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在道德上我没有什么站不住脚的地方,没有什么可以惭愧和心虚的。而且,任何人都有权利获得辩护,不管他是杀人犯,还是高官,还是其他人。这是人类文明的一个体现。

 

抱柱:而且不经过法院认定,任何一个人也只是嫌疑人。

许兰亭:对,这是无罪推定,有些人不懂法,觉得你是在为坏人辩护。但是没有经过法院的生效判决,任何人都不得被认为是罪犯。我始终认为,律师要是对这个案件有成见,对这个被告人有成见,你可以不接,那是你的权利,你可以选择。但是你接了就不要考虑这个了,就要负责到底。

 

抱柱:您办案时接触了很多高官,您觉得他们都是些什么样的人?

许兰亭:肯定是有能力的人,因为很多高官也是一步步的,靠自己努力上来的。另外,我既然接受这个案件的委托辩护,实际上我不管他道德上怎么样,有些高官案发以后,网上有各种各样的传闻,这些东西我都不考虑,因为我觉得跟指控没什么关系。我只关心他被指控的这些事构不构成犯罪,或者罪轻罪重,至于各种传闻,各种背景我们并不关心。而且我不管他有多少个传闻,我都把他当做一个被告人,他都有自己的合法权利,我都应该全心全意为他辩护。

 

抱柱:有些被指为十恶不赦的高官,您印象是怎么样的?

许兰亭:好人和坏人,它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是吧?我们在法律上只讲有罪无罪的人,好人坏人是一个道德评判。但对于律师来讲,我不管他是好人坏人,他只是当事人。律师维护的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任何人都有权利获得辩护!

 

抱柱:富豪呢?您印象中的他们是否与一般人不同?

许兰亭:其实富豪也不像我们想的那么风光,他们也很忙很累,正所谓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有一个富豪,我去会见他的时候,他说他每天到公司来得最早走得最晚,员工下班了,他还要看各种股市,每宿只睡两三个小时。他文化不高,但记忆力很好,数字都是信手拈来。


即使忙于办案,也从未放下学术

 

怎样才能成为刑辩大律师?

——专业+热爱+职业素养

抱柱:确实,您办这么多大案,网上鲜见您的消息。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是律师的一个重要素质。请问您怎样训练成为一名享誉全国的刑辩大律师的?

许兰亭:不敢说是大律师。我想有多方面的因素,一个是我本人科班出身,本科在中国政法大学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的都是刑事诉讼,对刑事法律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国际还是国内、实体还是程序,都非常熟悉;第二个方面就是热爱,我喜欢办理刑事案件。因为我觉得刑事案件关系到公民最重大的权益——自由、财产、甚至生命安全,尤其是我们国家以前规定死刑的法律条文比较多。现在财产权也非常突出,有的涉及到几亿、几十亿,甚至上百亿元。

 

抱柱:除了业务能力,还有您刚才说到的职业素养,比如不透露当事人的信息。

许兰亭:对,这是我们必备的。有些案件涉及国家机密或者个人隐私、或者商业机密,即便这个案件已经结束了,或者结束好久了,我们还是要保守秘密。有些案件甚至要终身保密,比如涉及国家机密的。作为当事人家属来讲,也不希望律师透露很多东西,因为本来这个案件已经结束了,这一页已经翻过去了,但是通过律师介绍、媒体报道,已经愈合的伤疤又被重新揭开,造成二次伤害。所以从各方面考虑,我们都不会泄露隐私、秘密。

 

抱柱:除了科班出身、职业素养,辩护技巧有哪些?

许兰亭:辩护技巧需要实践的总结和磨练。有人说过,法律的逻辑是经验。律师跟医生是一样的,如果你没有办过类似案件,仅仅是纸上谈兵,恐怕理解得就不深刻、不深入。面对一个案件,如果类似案件你办过,那么你就心里有底了,你一看就知道这个案件是怎么回事,大致会怎么发展。

所以,对于辩护技巧,实践经验的积累总结很重要。

 

抱柱:您办这么多大案要案,哪一件您认为感受最深?哪一件您认为最成功?

许兰亭:成功的案例还是很多的,因为这么多年来办的案件比较多,成功的几率就比较多。比如今年就有一个案件,当事人叫孙某某,是个老板,从银行贷了2000多万元没还,因与银行的贷款合同中夸大了一些贷款担保条件,被控合同诈骗。一审判了10年,上诉发回重审,还是判10年,又上诉。今年8月1日,辽宁省高院终于宣告他无罪了。从他被抓起来到走出看守所,已经将近5年了,从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再二审,当事人一直坚持让我为他辩护,对我非常信任,并且案件最后成功宣告无罪,我认为这是很成功的。

还有前几年山西崔某某案,他被指控职务侵占罪,第一次判了15年,他上诉;发回重审,还是被判15年,又上诉;又发回重审。第二次发回重审时,我介入这个案件,当时按照法律规定是可以发回两次的。我介入以后,发现有一份证据非常关键,原审律师也提出过,法院没有说不采纳,就是不理睬。最后也确实是这份证据,起了重要作用,崔某某被宣告无罪,他在看守所被羁押了三年半。

 

抱柱:是什么证据?

许兰亭:他原来在一家私企当总经理,后来离职了,他原来的老板——公司董事长有一天突然举报他职务侵占。这个证据就是举报人写给崔某某的一张条子。

崔某某被抓之前,这个老板找他借300万元说偿还什么债务,比较紧急。崔某某说我可以帮你借300万,但你要给我打个条子,写个东西,因为你以前总说我侵占你的钱,欠你的钱,你要在条子上证明咱们俩之间到底有没有这种经济纠纷。这老板就写了一个条子:“在我和你以及双方各自代表的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的纠纷和疙瘩”。我就认为这个东西非常重要,要求法院对此作出评判:采纳或者不采纳都要讲出理由,不应该视而不见。最后法院主要采纳了这个证据,宣告崔某某无罪。

 

抱柱:这个证据本来就在他的案件卷里面?

许兰亭:对,也是原来我们的辩方律师提供的,但法院没有回应。

当然,除了这个证据,还有其他一些因素,有证人出庭,律师提出一个比较有利的辩护观点等等,最后综合因素,崔某某就被宣告无罪了。

今年北京还有一个不起诉案件,一个在公司做中层的小伙子,被举报合同诈骗5000万元。后来我们做他的辩护人,认为他不构成合同诈骗。因为这5000万元,他的老板是明确知道去向的、他怎么用的,虽然这笔钱没收回来,但是不等于说他诈骗。最后检察院没有起诉,就相当于无罪,被放出来了。

这5000万元如果被认定为合同诈骗,就意味着这个小伙子可能被判无期徒刑,这个无期和无罪的区别,我还是比较满意的。

 

许兰亭律师国际刑事法庭前留影


成功辩护的标准是什么?

——“无罪”不是成功辩护的唯一标准

抱柱:您说的这几件成功案件,从被告人的身份上来讲,都不是高官,也不是“黑社会”,不是一般人认为的大案要案,您认为成功辩护的标准是什么?

许兰亭:辩护成功,我个人理解,不能说要求一定要无罪。因为毕竟无罪案件是比较少的,有的被告人有很多罪名。拿“黑社会”来讲,他可能有十几个罪名,你不可能说都无罪,有的罪名无罪了,有的罪名还是成立的。有些高官也是,他可能受贿贪污好多罪名,或者就一个受贿罪名,但有好多笔,有几笔甚至十几笔去掉了,但还是有几笔能成立的。所以说不能用判决结果为无罪来衡量一个律师的辩护是否成功。

我个人认为,只要经过律师的努力,使被告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就是成功的辩护。比如说有的可能判死刑,经过律师努力辩护,最后没有判死刑,或者免于刑事处分,或者判了有期徒刑的缓刑,这样的结果都是成功的。

 

抱柱:您觉得哪一些案件挺遗憾的?

许兰亭:个别的案件也有,就是我们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最后法院还是判了。比如有的官员被控受贿,说他借了三笔钱加起来是90多万。他打了借条,而且借条不是后补的,是当时就写的。但法院和检察院的理由是说你名为借贷实为受贿,认为他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内容,还是判他受贿,我觉得很遗憾。

还有一些诈骗案件,我们认为就是个经济纠纷,合同纠纷,但最后法院采纳了控方的意见,最终给被告人定罪了。如果你认为自己的意见正确,但没有被采纳,或者没有被全部采纳,肯定是有遗憾的。

 

抱柱:也就是说应该被采纳而没有被采纳的这些部分,都是比较遗憾的。

许兰亭:对。比如说我最近还有一个案件,当事人是一个厅长,他为了孩子买房找一个老板借了300万,借了以后很快就还了100万,还有200万直到案发还没还。最后检察院起诉说,已经还了的100万,就不算受贿了,没还的200万算你受贿。我们觉得没什么道理,要么都定,要么都不定。既然已经开始还钱了,那凭什么说剩下的200万就不会还呢?

检察院的理由是你当时有钱,为什么还借钱?有了钱为什么不还?我们认为他借了几笔钱,不一定每一笔都要马上还,有些借款可能需要先还更急用的人。所以,没还的部分,我们不能认定为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吧?不好说是行贿受贿。当然,这个案件法院还没有判。

 

抱柱:这其实也体现了检方和法院有一个这样的心理预设:有罪推定?

许兰亭:那倒也不是。既然检察院起诉了,他就肯定认为是构成犯罪的。如果他认为证据不足或者认为不构成犯罪,他就不起诉了。有的时候法院可能会采纳控方意见,有的时候会采纳辩方意见。因为到了法院只有两个结果:或者支持控方或者支持辩方;或者部分支持控方或者部分支持辩方。法院判决有罪的情况下,他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不认为是疑罪从无。

当然有些家属有时候不理解,说现在不是疑罪从无吗?为什么我们这个有疑问法院还判了?我们会给家属做解释,我们认为是疑罪从无,没错,但是法院不认为这是个疑罪,他就认为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所以他判决有罪。同样一件事,控辨双方有不同的认识,法院总要支持一方。

 

抱柱:您觉得整体上来讲,法院还是客观的?

许兰亭:我相信司法还是公正的,只要律师提的有道理,他们首先会重视,也会采纳。任何一个检察官、法官,都不希望判错案件,尤其现在强调终身追责。

 

抱柱:法官断案过程中,受到本院领导或者上级领导的干预多不多?

许兰亭:有些家属偶尔有些反映,不能说没有。但毕竟我们看不到相关的背后材料,而且现在也不允许领导干部干预过问案件的处理。

 


《许兰亭专访(下)》将择期推出,敬请关注



采写:石心  摄影:蜗牛  版式:阿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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