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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运龙:上我的法学课不允许穿拖鞋

2017-03-21 满运龙 我在抱柱

—本文长约3400字—

—阅读需时13分钟—


人物简介:


满运龙(Thomas Y. Man), 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实务教授。印第安纳大学法学院法律博士、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美国宪政史博士。曾任数家欧美国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是国内知名的美国律师。于2014年加入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满运龙教授的教学与研究领域包括证据法、宪法与比较司法制度、双语合同写作以及国际商业交易中的反贿赂与伦理



2017年3月9日-3月12日,“新格局新形态下的刑事辩护”高峰论坛暨抱柱导师营开营活动在西双版纳成功举行,满运龙教授作为特邀嘉宾参与了本次活动,并与学员一起徒步穿越西双版纳原始雨林。作为中美法学专家,满教授结合自身的国外经历,为学员们带来了独特视角和独特经验,他在不同场合表达的对国内律师和法学专业学子们的建议,也让人受益颇深。

在不久前接受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STL)的采访时,满教授谈了成为一名律师需具备的品质:

第一,专业素养:Legal professionalism is the key。律师应以法律作为职业的本源和基础,夯实基础方能平地起高楼。

第二,尊重法律:相信法律的价值,不要因为现实中的一些问题现象所迷惑,要相信法律的价值。法律既是science,又是art,能够保障社会和个人实现价值。作为律师,我们要怀有法律信念,Law is beautiful!

第三,坚持独立精神:律师应保有独立的观念和独立的人格。律师要秉承专业素养来应用法律,在专业领域中去独立观察,独立思考,独立判断和独立执业。始终保持好奇和质疑的态度,去思考问题的多面性。

第四,社会责任:在商业化气息浓厚的今天,我认为律师应该有社会关怀和正义感,保持对法律的热爱。法律职业是,但不只是,一种谋生工具,更是一种责任。近些年来,中外律所商业化的趋势有些过头,评判律师好坏的主要标准有时只看律师能挣多少钱,我认为这是“过犹不及”。法律工作者应有社会正义感,而不是成为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 对于法学院学子的成长,满教授结合STL的模式给出了如下建议:

我在国际律所混过不少年,招聘、使用、也解聘过不少年轻律师,对什么是“legal professional”,特别是在目前跨境法律服务环境下中国出身的同学们如何成为合格的legal professional, 有一些体会。无论从老师的角度,还是律所supervisor的角度,我认为“professionalism”是大家需要关注的一个核心问题,是通向职业成功和成就感的关键。

北大国际法学院是一个post-graduate school,培养的是legal professionals。绝大多数同学们进入北大国际法学院的预期也是希望未来能去律所、公司、国际组织、政府部门等等,去运用自己所学习的法律知识从事与法律相关的工作。从广义上来讲,这些都是practice law的工作,也就是执业。这也就意味着,同学们需要在这三年或是四年的学习中,掌握成为legal professional的诀窍和基本理念。因此,在北大国际法学院的学习中,同学们除了要认真地学习法律专业知识,还要事事处处用一个professional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

未来当你去律师事务所实习或是工作时,你首先面对的是,如何通过有效的communication完成supervisor交给你的任务,让客户和supervisor感到满意和放心。律师从事的是为客户解决法律问题的工作,不仅需要专业知识,还需要communication skills。因此,律师的言谈举止要符合professional conduct的准则。我们的同学在二、三年级时会学到professional ethics,这主要讲的是从职业的角度,我们怎么使自己的行为符合“职业伦理”的要求。这是基础,是“硬性”规则,但仅此还远远不够,还需要日常行事过程中的“软性”标准或习惯。

在平时的行为中,与教授、supervisor以及客户的接触中,我们都应该以professional的标准来要求自己。比如说,在我的课堂上,会要求学生每节课签到,“无故”不到者,达到事先规定并公示的次数,没有成绩。当然,从高校教育方式来讲,有的教授认为只要我讲了,学生学或者不学是他的自由,所以不要求每次都要签到,只要你考试能过就可以。从学术自由角度来看,我并不反对这样的方式。但是,北大国际法学院是一个professional school,我们要培养professionals,而professional的标准之一,就是要求我们的学生以一个在社会上工作的方式和态度去对待自己的学习。

所以,从我的角度,你一定要来上课,正如你要去上班。如果有事来不了,或是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事前给老师一个通知。如果十分紧急,也应在课后补上通知。这都不会算“无故”缺席。从道理上讲,你选修一门课,教师同意教,双方各自有一个promise,类同一个协议,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当然有权按协议相应处理。再者,北大国际法学院课程需要课上互动,讨论本身是课程的有机组成部分,不出席就无法达到教学效果,所以期末考试不是唯一的考核标准,课堂参与构成我对最终成绩的一项重要评定标准。试想,如果你是在律所工作,你可以随意不去办公室吗?可以,但是,是要承担后果的。

其次,如果你在上课,我就希望你把精力放在你现在正在进行的课堂中,积极参与课堂的讨论,而不是自己在电脑上做些其他的事情或是写其他科目的作业。老师没有办法,也不会时时监督你,但老师可以通过你的面部表情以及你对课堂的敏感和反应程度来判断你是否认真参与到课堂中。虽然从我的角度来看,一般不会特别在意,但从学生角度,你一旦选择了这个课,却分散精力做其他事情,就失去了坐在课堂上的意义,还不如不选,否则就是在浪费时间。同理,如果我把这个切换到工作的场景,如果你来上班,但是没有做工作上的事情,在浏览网站或看电影,你的supervisor知道后,后果你也不难想象。

如果你没有养成好的professional的习惯,那么很有可能你会把它带到你未来的实习或者工作的岗位上,造成损害你个人前程的后果。在我的课堂上有一个特别的要求,大家来上课时,着装也应该有所注意,不允许任何人穿着没有后提的鞋子进我的课堂。这是我从过去律所工作经验得出的。对此类东西,律所可能没有明文规定,但实践中客户或supervisor会有一定标准。我在课堂上规定,一是突出对课堂,对老师的尊重。大家可能注意到STL很多外籍教师即使炎夏也是西装笔挺进课堂。二是希望籍此培养同学们注意细节,养成好的习惯。

另外,北大国际法学院是以英文作为主要语言的地方,同学们的母语不是英语,但大家都还处于学习能力,接受能力很好的阶段,所以这对于大家是一个天赐良机,能够和很多native speakers去学习一些地道的英文用法。对于以后出去工作,特别是以英语为工作语言的外所,这将是很大的优势,可以提高大家在职场中的竞争力。

但我在和同学中的交流中发现,有一些问题不是语言的问题,而是交流习惯和学习态度的问题。同学们在与老师在做书面交流的情况下,不论是email还是其它形式都要正式、完整,有合适的称谓、结尾、落款,句子也应该完整,这些都是未来你在社会中与客户和supervisor的交流中需要注意的地方,否则,可能会对你的执业生涯造成损害。我在课上反复强调要注意proper format,而且提供效法的例证。但遗憾的是,有的同学在之后与老师做正式交流中,依旧出现同样的问题。

直到我与临近毕业的同学交流有关毕业论文时,仍然不时收到没有称谓、结尾和落款的邮件,我称为“三无邮件”。这样的邮件让我觉得不够郑重,缺乏职业素养,不够professional。如果放到律所环境,我会马上对写作者产生不好的印象,以后就不愿意给他工作。我和同事中的外国教授交流中,注意到他们也发现了这样的问题。这些细节都是我觉得大家在学习过程中需要注意的。

最后,态度问题。知识不怕少,就怕不虚心学习,认真积累。好的习惯也不怕起初不了解,就怕不花费心思去了解,去学,尤其是一件同样错误不会二次再犯。在律所工作十分繁忙,合伙人根本无暇去教你如何做事,需要你自己尽快体会,进入角色。基于经验或知识不足犯小错,一般不会直接影响你的前程,但如果被认为态度有问题,你的前途就堪忧。我在律所经历的年轻律师“被离职”者,部分是由于能力问题,但更 52 28343 52 14772 0 0 6870 0 0:00:04 0:00:02 0:00:02 6870是由于态度问题。

一个真实例子:我当年手下的一位资深律师,国内顶尖名牌法学院毕业,美国著名法学院硕士,英文、法律业务能力极强。给一个欧洲客户提供法律服务,起草文件以及书面交流数月,客户十分满意,只是在一个电邮中顺带给我提到告诉那位律师电话会议中讲话口气注意一下。项目中间,客户来北京见面,在会议室完成业务交流后一起进晚餐,那位律师陪同,之后客户去机场。但客户出门不久,半路打电话问我是否可以回来与我单独再讲几句。回来后,客户表示,刚才在餐桌上,那位律师的神态不经意间非常“arrogant”,虽然我们满意他的工作,但项目以后的工作请不要他继续参与。

这样的例子我可以举出很多。总之,希望大家把自己打造成既有知识学养,又有良好的工作习惯和端正的工作态度,以及知道如何在professional的环境中去做事的专业人才。




转自: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 抱柱获授权转发

编辑:王萧东  版式:阿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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