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我的香港实习律师经历

2017-05-01 张元洪 我在抱柱

随着境内外交流的不断甲申,越来越多的内地人到香港攻读法律专业。学业完成后,何去何从?就成了摆在这些人的面前的头等大事。总体而言,香港法律圈更务实、更专业,在香港做律师便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选项。在香港做律师需要满足哪些前提条件?哪些人可以进入顶尖律所?实习期要做哪些工作?待遇如何?这些都是有意在香港做律师的人十分关注的问题。本文中,香港大律师张元洪将一一讲述。

—本文长约4100字—

—阅读需时7分钟—

——————————————————


一、成为香港实习律师的前提条件

经过2-3年让你读得死去活来的JD(=just die)即法律博士学习后,GPA成绩终于进入全年级前面一半没被淘汰而被PCLL(法律高级文凭证书)课程录取,没想到这1年训练更加残酷,读JD时每学期4门课都读得累死人,PCLL 可是每学期8-9门课,每个星期书面或口头考试一次,好在PCLL 只要求每门课考试过关(80分中考到50分)即可,不要求GPA必须达到多少,否则不知道多少年轻人要被活活累死甚至自杀,香港读法律非常辛苦甚至是残忍的。(注:感兴趣的朋友可读我前面的文章:我读香港法律博士(JD)-累得只剩半条人命的经历和我读香港律师学院的培训经历(PCLL))

读PCLL一年的好处是学校会请实务界多年的律师来做老师教你如何从理论过渡到实务,教您如何写法律文书,如何出庭讲话(比如老师会把您平时模拟在法庭的讲话全部录像,然后叫你到其办公室慢慢回放录像,逐一讲解不足和需要注意的地方),如何见客户,甚至是如何找资料找法规等等,这些都会反复模拟训练。进入PCLL 后各位同学都要找律师行实习,只要PCLL 顺利毕业并找到律师行实习即可成为香港实习律师。

二、哪些学生能够进入跨国律师行?

和内地不一样,香港的跨国律师行一般都是提前2年招人,进入PCLL之前甚至之后,当然每个年轻人都心比天高,都想进入Baker & McKenzie,Freshfield,JSM , Deacons等这样的全球性国际律师行或者香港本地大律师行,最后发现能进入的确实都是一些我们当时戏称的少数“三好学生”,即要么是读的本科大学非常好,比如当时PCLL班上就有很多牛剑、LSE、斯坦福大学等法学院毕业生;要么就是读的法学院还过得去,比如香港的法学院,但成绩特别好,法学院全拿A之类的学生(法学院拿A很不容易,内地来港学法律的很少能够拿到A)或者是所获证书非常多,比如有CPA注会牌照,或者有中国律师甚至美国纽约州律师牌照等等显示与众不同之处;要么就是家庭背景特别好,父母是什么大型上市公司总裁,汇丰银行高管董事之类(当然法学院成绩也不能太差)。

当时由于我有内地律师资格和内地法学院背景,面试了很多律师行后,很快确定了一家香港排名前5%的本地大律师行,当时感觉不咋样(因为眼睛都是盯着上面那些跨国律师行),印象最深的就是该律师行给每个实习律师都发了一面镜子,直接就挂在你办公桌眼前的位置,天天照自己。实习结束后才发现其实还很不惜,因为该律师行执业20几年的律师比例相当高,多位律师是英国伦敦大学产品、不少持有港大和北大双法律毕业文凭。

三、实习律师需签署三方合同

实习律师都要和所在实习律师行以及香港律师会三方签订实习合同,列明各方权利义务,比如合同中会规定实习律师应该勤勉尽责、尽力完成律师行交付的各项工作,实习导师也要尽职尽责地指导实习律师,香港律师会主要作为监督方,一定程度上可以保护实习律师免受“欺负”,比如香港律师会就规定,任何一家律师行支付给实习律师的最低薪酬每月不得低于港币9000元,当然跨国律师行实习律师的薪酬每月可达港币50000元左右,实习期满被高等法院任命为正式律师后,香港众多律师行的惯例是通常会薪酬加倍。

四、实习律师到底如何实习的?

1.  反复练习法律文书写作是重点

实习律师期间基本上是在诉讼(litigation)、公司商事(Corporate commercial)(或上市融资Corporate Finance)、人身伤害(Personal Injury)和房屋买卖(Conveyancing)等4个部门轮流做上6个月,看看自己到底喜欢什么方向,由于经过了在校PCLL 阶段1年的理论到事务的过度性训练,即老师已经训练了你如何应用法律到实例,如何查找法律文献,如何草拟法律文书等等,因此在律师行成为实习律师时实战训练这2年期间,合伙人指导老师主要是在你草拟的法律文书基础上提出修改意见和提升,并且反复训练,此时一般老师不会再教你如何来处理某个案件这种方向性的问题了,因此遇到新问题找不到方向时,会觉得压力很大。

实习导师或者比你资历深的其他律师,此时会教你像教小学生一样的把你草拟的初稿进行反复修改,直至满意为止。比如修改回复客户的电子邮件、修改法律意见书、法庭文书(答辩状、反诉、上诉状等)、改合同、协议、改大小写、错别字、标点符号、文章用词语气、用词造句等等。很多时候导师在初稿上亲子改写的英文潦草书法根本无法识别,此时也只有厚着脸皮鼓起勇气再去一一请教。实习期间更为重要的是,实习导师还会教你如何处理在面临巨大工作量的情况下如何应付压力,即实习律师必须学会具体的工作时间安排和与客户的有效沟通,否则很难应付巨大压力。

2.  必须学会做各种笔录和文档工作

香港律师行民事案件材料一般至少要保留7年,刑事案件的材料要保存10年以上甚至更长时间。因此每样工作都尽量要有书面记录,比如给客户打电话通知开庭时间,马上记录下来打电话5分钟给客户(语音留言也写下来),如果收到客户电话说了什么内容,也马上写下来书面记录几分钟,每天这样收到10个电话都要全部写下来,谁打来的电话,什么时候打来的,内容讲了什么,花了多少时间等等,而且要全部都要把书面记录打印出来放入文件档案中存档备案。

香港各律师楼之间大量频繁使用传真方便快捷,每收到一份对方律师楼传真或者法庭文件,第一步一般都是要先扫描保留存档,然后就是复印一份自己使用,方便上面勾画要点(即不能在原件上写画),最后才是把原件放入档案之中,同样发送给对方律师楼或者法庭的法律文书也是一样处理,当文件定稿签署后,先传真一份给对方律师,拿到传真记录确认OK后,然后扫描原件和传真记录原件电子存档,然后再把传真原件和传真记录原件放入文档,再把原件随后安排寄出给对方律师楼或客户或送交法庭,对方律师楼收到后盖有印章显示几月几日几时几分收到的那一页拿回后也要扫描存档,然后再把原件放入文档。同样,在扫描发送给客户的文件后,也需要先把寄出的快递收据扫描存档备案,然后把收据放入案件文卷之中。

最惨的是和重要客户开会2-3小时后,下去写会议笔录,就整理都要可能一整天时间,然后修订后发给客户确认开会内容,最后内部存档备案,主要是要把客户讲的重要内容一定要写清楚以免以后发生纠纷;还有很痛苦的是法庭如果开庭3小时以上,实习律师法庭上做笔记也是非常辛苦的,尤其是刑事案件,抛开英文做笔记不说,你必须把控辩双方的观点全部记录下来,否则要是有遗漏或笔误,被告人输了官司时恐怕饶不了你律师的,此时压力真的非常大。律师行此时也通常会派2个实习律师,在案件非常重大之时,甚至会派上3-4个实习律师上法庭同时做笔录,然后庭审结束后立即相互比较对比整理笔记,否则大家都不放心。

即实习律师你必须要这边在思考做案子,写答辩状,写律师函,写电邮、法律调查和对方律师沟通等等,那边又在写电话录音、写开会记录等书面材料并存档,同时还要把所有的和客户往来的电邮全部打印出来存档备案,所有的对方律师行的传真及原件,法庭的传真及原件、我们自己律师行发出的传真和最后寄出的原件都必须复印和扫描再存档备案。

因此,做实习律师在香港是非常辛苦的,这种复印、扫描和打印存档备案以及打开文档放入和取出资料每天都要至少花费1-2小时以上。所以天天熬夜是非常正常的,做IPO上市的听说有连续7天7夜都不怎么不睡觉的。我有一次也都在座位上险些晕倒了,因为一个接一个的电话进来,一个接着一个地写,一个接一个传真和法庭文件过来,就需要一个接一个地扫描和复印,然后再一个接一个地把案卷存档备案(当时真的埋怨怎么不交给秘书做? 现在多年过去,回想起来这样磨炼2年的习惯真的让你文件不易出错)。因此,香港每年有差不多四分之一到五分之一的实习律师中途更换到另外一家律师行继续实习(即前面这家律师行实在是受不了,主要是和指导老师的磨合以及工作量太大有关,有的实习律师曾经被脾气不好的指导律师在办公室骂得当场呕吐,一封邮件修改了7次都还不能发出去。当然该指导老师的“名声”在香港律师界也家喻户晓)。

3. 遇到好老师就很幸运

我实习期间很感谢我的指导老师陈律师,他是香港华仁书院以及伦敦大学法学院毕业,信仰天主教的人士,非常宽厚和仁爱。每次给我改写法律文书初稿时都非常认真,至今我保留了不少原始记录以作为永久的纪念。我非常佩服的是陈老师已经近60岁了,他告诉我做上市时他曾经连续有3天3夜没有睡觉,到第4天时,无论怎么喝咖啡都不行大脑不转了。

为了达到快速高效,陈老师居然不可思议的在一个台面上用3台电脑同时在工作,我问过他3台电脑如何同时工作,他说一台接收邮件,另外一台马上可回复邮件,第三台电脑可查询相关问题, 因为客户的邮件往往有附件,看附件时无法写邮件,回邮件时有时还需要第三台电脑查询相关资料,至今终身难忘其极高的专业水准和人品,又非常认真负责,幽默风趣,快速高效的律师风范,这也许就是人生的运气。

经过前面要死要活的JD学习及PCLL 训练和残酷的实习2年,在香港高等法院举行律师认可仪式(admission ceremony ),当法官敲锤颁布命令我的名字记录在香港高等法院律师名册上的那一刻,我自己都禁不住眼含泪水,至今还记得高等法院法官得知我是有大陆律师资格的律师时,说了一句很鼓励的话:“Mr. Zhang, you are welcome to join us”。

英国传统普通法下的律师就是这样,律师的训练非常严格,不是一天一年至少5年,如果是法律本科LLB上来的要6-7年才能认可为执业律师。我个人认为英国传统模式下的律师训练虽有点古板,甚至循规蹈矩,但我认为非常严谨而且系统,目前执业的感受是很有职业尊严感。

(后续:我在香港实习律师已经结束多年,写此文是为了让大家了解传统普通法下的香港实习律师的真实训练的实况。本文以及前面的文章即我读香港法律博士(JD)-累得只剩半条人命的经历和我读香港律师学院的培训经历(PCLL),前后姊妹篇一共3篇文章,详尽地介绍了我如何成为香港普通法律师的全部过程,为了共同的法治,希望这几篇文章和各位同仁和朋友们共勉,谢谢大家。)




转自:香港法律專欄與實務

编辑:思林  版式:阿聪儿

特别申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抱柱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布后的30日内与抱柱联系


 征稿 

发表即付2000元、最高5万元

法律自媒体最壕征稿启动

为培养写作与思考,分享智慧成果,促进法治文明。“我在抱柱”微信公众号面向所有读者征稿。稿件一经刊发在“我在抱柱”公众号,即付人民币2000元稿酬,最高奖励5万元!

征稿范围:1、与法律和法律人相关的文字;2、必须为原创且未在其他平台发表;3、有观点(立场、价值观、态度);4、有看点(内容和形式有趣);5、有重点(实用性、指导性);6、题材字数不限

本月稿费标准:发表即付 2000 元;三天10万点击,5000元;三天100万点击,1万元;一周500万点击,5万元;

投稿邮箱:tougao@ibaozhu.cn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