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律师背负教唆罪26年 田文昌、周泽都曾为其鸣冤

2017-05-22 尾生 我在抱柱

张军和妻子翻看证人笔录

1991年,在一次庭审休息时,法院院长突然双手作揖,跪倒在被告代理律师面前。这离奇的一幕,发生在26年前,对一名在职律师的法庭审判上。

时隔26年,当初的代理律师已不愿再谈,但一份《山西省律师协会文件》中,详细记录了整个过程。张军,庭审的被告之一,曾是山西省政协政法办公室主任、中国农工民主党山西省直主任委员、山西省第二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因代理一起官告民的土地纠纷案在法院执行时受阻,他被送上审判席,并最终以受贿罪、诈骗罪、教唆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

张军认为自己蒙冤了。在过去的26年中,张军经历了怎样的风风雨雨、心理历程?又有哪些人在为其奔走呐喊?

—本文长约3400字—

—阅读需时6分钟—

——————————————————

# 律师人生,只余申诉

此后26年,张军的人生便被“申诉”二字充满。

为证明自己无罪,张军收集的材料摞起来足足一人高。这里面有庭审记录,有会议记录,有盖了章的票据,还有媒体报道的剪报。最多的是,法庭上证人证言的复印件,名字上面都按着手印。

“这些都在法庭上质证过的,是有效的证据。”他解释。但是踩着这些厚厚的材料,他还是没能爬出有罪的阴影。他是新中国恢复律师制度之后,第一批拿到律师执照的人。他本以为学了法律,就能说点什么。可最后,连为自己说些什么,都办不到了。

律师人生,随着这个罪名,执照吊销,只剩下26年如一的申诉。

# 他真的以为,无罪已经不远了

这期间,他得到了包括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田文昌、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审判员田太镜在内的几十次社会各界联合声援。

陆续得到了当初指控他的证人的翻供作证,称证词系法院逼供所得。庞家峪村的农民梁万喜,曾在一审法庭上指证过张军教唆,如今面对采访,坦然承认:“那些话其实张军没跟我们说过”。

2001年3月,张军的案子再审了,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撤销了他的受贿罪和诈骗罪,维持教唆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罪。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下达裁定书,裁定张军的教唆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要求地方法院再审。

当时,张军真的以为,自己离“无罪”已经不远了。

因为就在张军服刑期间,他的妻子郭章梅也被逮捕,以包庇罪被昔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1993年,郭章梅被提前释放。4年之后又被宣告无罪,恢复公职,重新拿回了律师资格证。

妻子都重见天日了,自己为什么不行呢?

但,在经历了两次重审之后,直至今日,79岁的老人依旧是戴罪之身。

# 他被自己帮着的村民弄进了监狱

这一切源起于28年前一桩官告民的土地纠纷案。

1989年,山西省晋中市昔阳县安坪乡政府起诉安坪乡庞家峪村委会抢占位于庞家峪河滩的四百五十亩一分耕地。1969年安坪公社集结26个大队在庞家峪河滩垫摊造地七百余亩成立农场,讼争的这块耕地是农场的一部分。

安坪乡政府认为这块地产权应该属于乡政府;而庞家峪村委会认为,这块地在庞家峪村界内,原本是由村民出资修整的,且地税和统销粮一直由庞村负担,因为学大寨运动的特定历史原因低价被政府收走,违背了村民的本意,因此,土地产权应属于村委会。

张军受庞家峪村民委托代理此案,结果败诉了。1989年7月,晋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讼争土地归国家所有,庞家峪村将所占土地交归安坪乡政府,由共同26个村协商共管。

败诉后,庞家峪村民不服,到山西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高院等部门上访、申诉。并且当昔阳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判决的时候,不服从执行,发生了冲突。庞家峪梁万喜等五名村民因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捕。根据被捕村民案发时的证词,张军的一些言行为他们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提供了指导,张军因此被捕。

# 我有证据证明自己清白!

根据判决书所示,“他(张军)教唆前来上访的庞家峪村民,给他们面授机宜:‘干部要少出面,妇女老人打头阵’,并别有用心地向上访人员介绍,另一县某村也打着一个土地纠纷官司,几百名群众出动,拿着木棒、火枪,每天在地里守着,暗示庞家峪群众采取对策,阻挠法院执行判决。”

“在法院到庞家峪村宣传法律期间,张军通过电话向村民刘存祥透露山西省高院要暂缓执行的的决定,并叮嘱说:‘你们不要怕,村里的人要拧成一股劲,团结起来顶住。’还指使刘存祥等人多搜集对方的动向和情况,拍些有用的照片,掌握些有用的资料,经常向他汇报以便研究对策。”

然而张军否认了上述说法:“法院的人抓了我以后挨个到我工作过的地方调查我,这些罪名是他们硬扣在我头上的,我有证据证明自己清白,但是他们不采信!”

“说我受贿15000元,那是村民委托我代管的办案经费,有庞家峪村村委会给我写的委托书,盖了公章,后来他们都取回去,写了收条。说我诈骗的3000元,那是别人报销的,跟我本来就没关系,这是饭店老板的证词。说我教唆拒不执行判决,跟村民说的那些话,他们都能证明,我没说过。”张军说。材料里许多地方都用红笔画了线,张军用手指比着这些地方,一个字一个字,念给记者听。

# 一场特殊的庭审

一审判决书显示,李飞等六名辩方律师中的五名“中途无故退庭”,剩下一名律师“因违反法庭纪律被责令退出法庭”。庭审现场究竟发生了什么,致使辩方律师集体退庭?

山西省律师协会呈报给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的1991年2号文件“关于六名律师在昔阳县参加诉讼职务权益和人身权利遭到严重侵害的报道”讲述了开庭当天的经过:

庭审调查环节,辩方律师按程序四次向审判长申请,要求对被告人、证人进行质证发问,均遭拒绝。当律师提问时,审判席的幕布中探出一个脑袋,“审判长回头与幕后人嘀嘀咕咕”后,制止了律师发言。被告出庭接受讯问完毕后,审判长却不要求他们退庭,便接连传讯其他几名被告到庭讯问,这种不合法的审讯方式给五名被告提供了在法庭上串供的机会。

开庭第二天,公诉席上新增加两名非法庭组成人员违反了法律规定,律师提出抗议,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

昔阳县法院院长陈来喜将辩方律师李飞和另一名律师郝广兴叫进了休息室。

当李飞、郝广兴律师进入休息室后,数十名法院、检察院干警蜂拥而上,围攻、指责,甚至趁机推打。陈来喜要求李飞收回自己的辩护意见并向群众“作出解释”,在被拒绝后这位县法院的院长突然双手作揖跪倒在辩方律师面前,这一行为激起数十名法院、检察院干警对李飞再次进行围攻、辱骂、推打。

正在律师们在休息室与院长分辩后返回法庭之际,审判长再次警告律师,并戏剧化的大声呼喊:“律师哪里去了?”而律师返回法庭途中再次遭到一名警察的电棍击打。

最终,辩方六名律师在最后一天开庭前被迫退出庭审现场。

# 平反的关键在于审判监督

从1992年起,山西省数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每年都在人大、政协会议上联名提案,要求彻查张军案。时任山西省委主要领导在接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反映后,曾先后6次批示有关部门,要求依法重新审理。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也向山西省发函,要求彻查张军案。

已逝的中国第一位当选人大代表的律师王工生前十分关注张军案,曾为此案撰写向中央请示公开信,信中,他言明:“张案平反的关键在于审判监督,至今未能平反,集中反映山西省高级法院及多数法官特别是合议庭的依法和行政领导的维权——以权压法。”

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周泽律师认为此案确实存疑,因为教唆不是独立罪名,教唆别人犯什么罪,教唆者就构成共同犯罪。根据判决书提供的内容,张军似乎并未教唆。无论主罪成立与否,张军都不构成犯罪。

然而,时至今日,张军依然是罪犯之身。申诉似乎成为了生活的一部分,一个习惯。他也不知道他能不能活到平反的那一天。

——“前前后后,已经审了11次了。现在就是在等我死呢,反正我已经老了,人死案销。”

近些年他的眼睛已经不太好了。他曾经是新中国第一批执业律师,这双眼睛曾经看过那么多的案宗案卷,如今却担心着,会不会“无罪”的那一天,他连无罪两字都看不到了。

“还能在坚持几年?”他问医生,“能有三四年吗?”

医生点头,他觉得安心了一些。然而,三四年的时间,够吗?冤案这么多,何时轮到律师的冤案,可以翻案呢?




抱柱整合自北京青年报、北京时间等

编辑:王萧东  版式:阿聪儿

特别申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抱柱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布后的30日内与抱柱联系


 征稿 


征集“法律人物类”“法治观点类”原创稿件。一经刊发,即付人民币2000元稿酬,最高奖励5万元

法律人物类稿件标准:以人载道(不是简单写人一生之经历,而是通过人传达一种思想、一种观念、一种价值观)。

法治观点类稿件标准:1、标题就是观点;2、观点必须非常独到;3、结合热点/案例/故事论述,而不是纯粹的理论叙述。

本月稿费标准:发表即付2000元;三天10万点击,5000元;三天100万点击,1万元;一周500万点击,5万元!

征稿邮箱:tougao@ibaozhu.cn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