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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块业务蓝海,只有不到1%的律师知道

2017-10-12 认知升级 我在抱柱

“双创”是个梦,梦醒时总得有律师收拾残局。



# 资本寒冬

走在城市街头,这是不会陌生的一幕。七彩缤纷的共享单车,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渐渐带来灾难。

这是行业洗牌的先兆,根据第三方机构数据,整个市场存在50多家共享单车企业,但仅摩拜和ofo两家,便占领了87%的市场。巨木之下,寸草不生。ofo投资人朱啸虎对媒体表示:“下一步首先是清场,把小的公司全部清掉。

大环境的缩影尽在于此。自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明确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后,中国的企业迎来蓬勃发展。

2015年全国新登记企业443.9万户,同比增长21.6%,平均每天新登记企业1.2万户,创历史新高。

2016年全国新登记企业552.8万户,同比增长24.5%,平均每天新登记企业1.51万户,再创历史新高。

与注册登记企业数目节节攀升相对应的,是每天都有无数的公司破产。而这背后,恰恰催生了一个巨大的业务蓝海。


# 民商律师领域的蓝海在哪里?

很多法律施行的时间较长,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员已经从事十余年、二十余年,这些领域,明显属于红海,会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律师领域的蓝海最容易出现在以下三种情况中:

第一种是法律法规新修后,因为法律法规的变动,会出现新兴业务市场,此时能够及时进行相关业务开展、口碑营造的律师往往会收获颇丰。但是这样的情况相对较少,并且大部分人都能第一时间做出反应,想要有所突破同样会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

第二种是市场规模的变动,比如随着社会进步,经济纠纷也随之增加,但是这样的情况下会面临市场缓慢增长,无最佳切入时间的尴尬局面。只能在业务开展的过程中有所倾向,以期能够迎来爆发。

第三种是最高法的最新动态,想要抓住这样的机会要求律师能够有“一叶落而知秋”的敏感。但是能抓住这一蓝海市场,会有很大可能产生高额创收,此类机会出现的频率不高,能够发现的律师也相对比较少。而在公司法领域,刚好有这样的一个蓝海市场——公司清算损害赔偿诉讼。


# 公司清算损害赔偿诉讼——新兴的蓝海市场

随着“僵尸”公司的大量增加,必将产生大量的不良资产。随着时间的累积,这部分的市场规模十分惊人。

虽然企业不存在了,但是企业背后的股东还在,甚至可能还有着丰厚的资产。此时依据公司清算损害赔偿诉讼相关规定,追讨公司负债,进行不良资产清收时,这些有钱的股东就会成为重要的诉讼对象。通过李代桃僵的策略清收企业不良资产,导致了非常多的相关诉讼。这个审判实务的热点,正成井喷之势。

而这,正是新兴的蓝海市场。


# 如何抓住公司清算损害赔偿诉讼蓝海市场?

除了自主学习外,也有一条捷径,就是与同样发现蓝海市场的大咖同行。

对于公司清算损害赔偿诉讼这一日趋重要的蓝海市场,我们跟各个导师都聊了很多,对于这一块未来极为重要的业务蓝海,我们希望找到一个最懂的老师,教出最好的学生,为企业止损,让律师受益。

于是,在众多大咖的帮助下,我们荣幸邀请到了同时具备学术功底、司法审判资历和诉讼实务经验的他——

最高人民法院原高级法官,在最高法院从事民商事审判和研究十几年,参与审理了上千件复杂疑难民事案件。参与最高法多个民事诉讼司法解释、操作规范的起草和出台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指导丛书《立案工作指导》编辑;参与国家法官学院法官教材《民事证据制度》、《侵权责任法案例教程》编写。


王胜全老师主讲的内容里干货满满,十几年的最高法审判经验,让他对处理公司清算损害赔偿诉讼的问题驾轻就熟;深谙法官审判要点,讲解的内容都能极大提高诉讼胜率。务求让大家对这块蓝海业务领域里的诸多问题,都能有一个明晰的答案:


>>>课程核心(10月28日下午)

1、公司清算损害赔偿诉讼中司法裁判的实务关键

(1)责任性质之争:侵权责任、法人人格否认责任?

(2)清算义务人范围之变迁与争议

(3)侵权责任的适用有无溯及力之争

(4)侵害客体之争:债权能成为侵害客体吗?

(5)是否适用因果关系推定、举证责任倒置规则

(6)损害赔偿范围之争:债权额抑或损失额?

(7)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及其起算点之争

(8)强制清算程序是否为前置程序之争

2、公司清算损害赔偿诉讼实务中律师的策略与技巧

(1)如何诉:请求权的行使

(2)如何答:抗辩与抗辩权的行使

(3)案例分析:以(2016)最高法民再37号判决为中心


同时,抱柱大学2017年度第二次大课【《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理解与适用及公司诉讼案件前沿、疑难问题司法实务】还请来了另外两位大咖——赵旭东老师及王宪森老师。三位老师共同为大家讲授整整两天,公司法实务及案件内容。

最高检民事行政检察厅原副厅长、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特聘教授长江学者。被律师称为“真正的《公司法》专家”。


最高人民法院原高级法官、民二庭资深审判长。在最高法院从事民商事案件审判及司法解释调研工作长达20余年,兼任《民商审判指导》执行总编。审结数百件各类复杂民商事纠纷案件,参与最高法众多司法解释的起草或相关调研工作。


第一讲:王宪森(10月28日上午)

1、股东知情权纠纷案件的审理

商业秘密保护问题

案例分析:知情权审理规则的适用

2、利润分配请求权纠纷案件的审理

案例分析:分红权审理规则的适用

3、股权转让若干审判实务问题

案例分析:股权转让审理规则的适用


第二讲:王胜全(10月28日下午)

4、公司清算损害赔偿诉讼中司法裁判的实务操作

5、公司清算损害赔偿诉讼实务中律师的策略与技巧

案例分析:以(2016)最高法民再37号判决为中心


第三讲:赵旭东(10月29日上午)

6、《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出台背景、意义及作用

7、公司决议效力纠纷案件的审理

案例分析:公司决议效力审理规则的适用

8、优先购买权纠纷案件的审理

案例分析:股东优先购买权审理规则的适用

第四讲:赵旭东(10月29日下午)

9、股东资格认定与隐名出资问题

案例分析:股东资格认定与隐名出资审理规则的适用

10、股东代表诉讼案件的审理

案例分析:股东代表诉讼审理规则的适用


◤开课时间◥

10月28曰-29曰


◤开课地点◥

成都


◤原价◥

 4680元  


◤三人团价◥

— 2180元 —

◤六人团价◥

— 1800元 —


◤抱柱大学铁杆会员◥

免费 —

(点击立即报名)


 报名福利

11月份还有一场劳动法领域实务授课,钱伯斯劳动领域最佳律师主讲,现仅需+680元即可获得打包优惠:


◤课程预告◥

11月份,抱柱大学第三次课

【劳动合同订立、变更、解除、终止全流程风险控制及实务操作】

举办城市:重庆

学费:2580元

>>>课程核心:

○ 招聘入职环节风险控制及案例分析

○ 如何避免劳动合同条款潜在风险

○ 14种劳动合同解除实务操作技巧及法律风险控制

○ 劳动合同条款与规章制度条款冲突的法律实务处理

时间有限,名额有限,扫码立即报名


抱柱大学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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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柱大学:中国shǒu家律师实战学习平台


数百学子与李昌钰、刘桂明、梁雅丽、满运龙等导师合影


抱柱大学授课现场


感谢江平校长为抱柱题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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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价格均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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