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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建: 如果有来生,还愿做律师

2017-11-21 石心 我在抱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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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建:有一种自豪 叫律师

(时长5'31'',建议Wi-Fi下打开)

编者按  

一直以来,我们都在努力做一件事情——寻找法律的印迹。

我们希望能找到这个时代最具代表性的法律人,逐一做贴近访谈,聊业务,话学养,侃人生,谈理想……

成功者的经验虽不可复制,却可以借鉴;虽无法模仿,却可以汲取。

听大咖们分享快意人生,与所有爱学习的法律人共同进步!

本期推出徐建律师专访——《徐建: 如果有来生,还愿做律师(上)》,以飨读者。


—本文长约4900字—

—阅读需时10分钟—

——————————————————

—— 徐建 ——

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主任

首任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院长

首位深圳市律师协会民选会长

前深圳市司法局副局长

中国律师制度的开拓者、亲历者


“一个人如果经历了生死考验,就什么都不怕了,什么官位、名利,都是浮云。”

——徐建

※ 徐建:1952年出生于江苏省徐州市,1983年8月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条法处任上来到深圳,亲历中国成立第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第一家以个人命名的律师事务所、“中国民间第一裁”等律师业发展大事件。


中国律师界第一宗并购案、中国民间“第一裁”、全国首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中国第一次“律师见证”、全国首位民选律协会长、全国首任律师学院院长……

他亲历了中国法制史上一系列绕不开的重大事件,开创了全国律师界多个“第一”,是改革开放后中国律师制度改革的推动者和见证者。

1983年,他第一个放弃北京户口,放弃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优越的工作来到深圳小渔村。当时,这可谓石破天惊之举,很多人都不理解。他的领导甚至说,央行哪点对不住你?

在几十年的律师从业过程中,多次受邀从政,并被许以高位,司法部老部长蔡诚甚至还带他出访美国,作为重点培养对象,但都被他一一婉拒。

他说,自己只有一个心愿:踏踏实实做律师。

如今,年逾六旬,回首自己的一生时,对于选择律师职业,他特别自豪。

他说:如果有来生我还愿意做律师。

他喜欢律师排忧解难的职能;

喜欢打一场官司交一个朋友的感觉;

喜欢又自由又赚钱还能实现个人社会责任的鱼和熊掌兼得;

他深深地热爱这个行当,以致于力荐欲读心理学的女儿也报读了法律专业。

正是因为热爱,才在执业过程中,创造性地开创一系列解决新的法律问题的办法。

正是因为热爱,58岁时再出征——出任人大律师学院院长,把从业中的经验教训来积累下来,传给年轻的律师,使他们少走弯路,多走捷径。

年轻的小伙伴请教他:怎么样才能成为你这样的大律师?

他说:找好风口,定能脱颖而出——互联网金融,这是一个颠覆性的领域,早一天研究,早一天站到制高点。

正如他所言,任何改革都要付出。改革者,轻了让你受点委屈,重了让你坐牢、杀头都有可能。

当年他大手笔为律协买楼,遭到最信任最欣赏的人掀起一场“罢免风波”。

如今他仍然从容面对,做大事就要当机立断。

当时有多少人能够想到,这栋位于深圳市中心最好地段的大楼,如今身价几何!

“行止无愧天地,褒贬自有春秋”。

这是他的老领导——中国“002”号律师柳谷书先生传给他的座佑铭,他一直秉承着。

他是徐建,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主任。

工农兵时期照片

抱柱风云访谈

律界首宗并购案


抱柱:您出生于一个特殊的年代,插过队,当过农民,当过兵,当过团委书记,甚至还当过保镖,能简单谈一谈那段特殊的经历吗?

徐建:我是1952年生人,今年65岁了,我们生在那个特殊的年代,我在上大学之前是工农兵,插过队,当过保镖,然后又当兵。在部队那几年锻炼特别大,参加过2171核试验,冒着生命危险进入原子爆区,回来后又立了战功。从那以后,对生死、利欲都淡薄了。我是1978年恢复高考以后,第一届考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1982年大学毕业后,分在央行。

抱柱:在央行工作,应该是一个前途无量的职位,您却在1983年来到当时还是小渔村的深圳做律师,为什么要放弃北京户口、放弃大好前程南下? 

徐建:那时候在北京中央机关工作了一年多,感觉到天子脚下很难成事,对年轻人束缚也比较大。另外,以前我在大学因为写过取消反革命罪,差点被打成反革命,其实北京也是我的伤心地。正好当时搞深圳特区,我认为深圳就是当年的延安,早去早受益,所以毅然决然地放弃了人民银行总行职位,放弃了北京的户口,到深圳来了。

八卦一点说,选择深圳,也是有点宿命论。有一次,北京一个算命的说我五行缺水,要想成就事业,要找靠近水的地方,北京不适合你。深圳靠近水(笑)。

抱柱:今天回头来看,您是否后悔?

徐建:38 33660 38 13027 0 0 6556 0 0:00:05 0:00:01 0:00:04 6556rong>不后悔,这个决定太英明了。不光我自己受益,我前面有十几位同学,经我手的有几百万人,内地的我的同学、朋友、亲人,都来到了深圳,他们在这里安居乐业,事业有成,所以感觉这步棋走得非常对,是人生的一大转折。

抱柱:到深圳不久就遇到了被称为我国律师界第一宗并购案的东湖宾馆母公司破产案,当时非常轰动,由于“无法可依”,您是怎么处理的?

徐建:我来深圳办的第一宗案件就是这个案件——深圳中外合资企业东湖宾馆,它的母公司香港佳源集团破产了,香港法院就派了清查官到深圳来清查这个公司的资产。当时的深圳市政府很为难,因为没遇到过这种事情,法律上也没有任何的规定。1984年中外合资企业才刚刚建立,破产这种事情根本没有想到,无法可依。

但市政府让我们律师拿一个主意,我们就参照“有法依法,无法依惯例,无惯例依法理”这么一个三段论,依据国际惯例提出几点建议:第一,我们要承认香港清查官的法律地位,如果不承认,将来谁还敢到内地来投资,银行也不敢给投资人贷款。第二,承认他,但是要经过我们的人民政府批准,这样就变成了利用内地的法律来管辖这一破产事件。第三,我们清理的范围只能限定于外商股权,清完了以后,出让股权先要还内地的税款和债务,剩下的钱,清查官才能带走。

根据这几项原则,我和另外一名律师分别代表中外双方,我是代表香港的破产清查官鲍威尔,我们一起谈判了4个月,最终双方和解,把中外合资的利润让给了中方,整个处理非常圆满。事后市政府还让我以这个案例为标本写到深圳涉外公司条例,其中第八章就是外商母公司破产涉及内地资产清偿。

冒着生命危险进入原子爆区立下的功勋


中国民间“第一裁”

抱柱:这个案件之后不久,又遇到了“中国民间第一裁”,您好像吃力不讨好?

徐建:1984年,我在经贸所当主任的时候,有一次来了两个做生意的人,各拿了30万块钱,放到我桌上,说我们俩做生意互相不相信,但我相信律师,把30万作为违约金放在律师楼。谁要违约了,由你律师裁决,交给守约的一方。这也是个新鲜事,也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因为至今仲裁法也没有规定可以临时仲裁,但是我们国家参加的联合国仲裁公约里,有临时仲裁公约,这也是个国际惯例。当时我们在深圳,邓小平提出来杀出一条血路,什么事情你只要杀得准就可能推广。

但遗憾的是,这个事情倒没有做对,还给我惹了一身麻烦,因为违约的一方是一个国企。我们模仿仲裁庭,三个律师担任仲裁员,进行了质证、辩论以后,当场打出了一个决定书——将30万元违约金,交给守约的民企。国企大厂就不干了,说我们私设公堂,决定结果无效。我说,是你授权给我的,咱们有三方协议,而且你把违约金打给了我,执行的问题也委托我了,怎么叫私设公堂?我说不行,你告去。后来他真告到法院,法院不知道这个该怎么办,也没有受理;随后,他又告到司法局司法厅司法部,又告到全国人大。

五年后全国人大工作组来调查这个事情,罪名还是私设公堂。调查的结果,认为我没有大错,但是要求下不为例。20多年过去了,在中国仲裁界设立临时仲裁庭的呼声非常高,我相信不久的将来,中国也一定会实现临时仲裁。

抱柱:但愿,这也符合契约精神。

徐建:对,就像以前的族长,处理族人之间的事情,大家都相信老人家,你是一言九鼎,对了也是对的,错了也是对的,就按照老人家的话去办。其实仲裁就是依据这个原理发展起来的,我们不可否认它的本意。


中国第一次“律师见证”


抱柱:那中国第一次的“律师见证”,又是怎样的一件事情?

徐建:这也是我们的一个创新。 1985年,在新都酒店搞一笔贷款,我代表中方,香港廖耀宗律师做外方律师,我们谈了三天,达成了协议。在签字的时候,香港廖律师提出来,是不是我给他们做一个见证?我说中国只有公证,没有见证,我们还是请公证员来。廖律师说我们两个人参加的谈判,我们两人起草的合同,我们对合约的精神是最为了解的,为什么还要告诉一个公证员,再给他说一遍?他也不是起草人,也不懂得合约的实质。我说中国没有。他说没有,你做不就有了,我们两个律师为什么不能证明这个签字就是属实的?后来我就大着胆子做了。

抱柱:具体是怎么见证的?

徐建:在双方签字的时候,我们到场监督,然后在签字的下面写上见证律师——我俩的名字,证明这个人的签字是属实的,以保证这个合同更加具有法律效应。

抱柱:这个见证制度,我们现在有没有呢?

徐建:这个案子结束后,我写了一篇关于见证的论文——《论律师见证》,在1985年全国律协代表大会上获得了一等奖。大家都认为好,等于律师多了一个新的业务,和公证也不矛盾,一个公证一个私证,全国就推广了。

深圳后来又立法,《深圳律师暂行条例》第一次把律师见证写进去,现在《全国律师法》里面也把这个见证写了进去,这是我们针对律师的首创。

抱柱:这个创举为全国律师带来了一个新的业务,大家都应该感谢你。1988年推广的时候,您已经到司法局任职了?

徐建:对,我1985年调到司法局做副局长。


全国首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


抱柱:1988年,深圳成立了全国首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叫做? 

徐建:段武刘律师事务所。

抱柱:这也是一个敢为人先的事情,请问当时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敢做这样一件事情?

徐建:因为我们经常去香港,你看香港的律师都不是国家工作人员,都是私人开业。

抱柱:当时国内的律师属于公务员。

徐建:是,80年代的律师都是公务员。公务员吃皇粮就要财政支出,而国家的财力是有限的,所以限制了你的编制,这支队伍就不能够迅速扩展。如果律师自己养活自己,那律师队伍就可以迅速地发展起来,所以当时我就考虑搞个人的律师事务所。像香港都是合伙制的,我就找了我们经贸所三个年轻的律师,他们愿意出来做实验。当时司法部部长蔡诚也来深圳蹲点,一块参与策划,所以进行得蛮顺利的,蔡部长希望我们打出经验来全国推广。当时我们报给省司法厅的方案叫《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管理条例》,但省司法厅没有同意,叫我改成合作制。因为当时思想还比较固化,说合伙好像就是资本主义,而合作就是社会主义,因为已经有了中外合作企业,就改成“合作”制律师事务所。

抱柱:从此之后全国就开始推广了,借鉴深圳这个做法了?

徐建:对,段毅、吴伟文、刘雪坛,他们三个人都是刚毕业的大学生,意气风发,愿意不吃皇粮自己出来干,于是辞去了公职,这可能是全国第一批下海的律师。1987年那个时候,很有勇气。

抱柱这个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开张之后,经济上的收益怎么样?

徐建:他们经济的收益还是蛮好。

抱柱:比起他们在体制内的时候? 

徐建:比在体制内挣的钱多。一直到90年代司法部全面推开合伙制,实际上是他们创新的。

抱柱:这里面你功不可没。改革开放之后,中国法律界的很多个第一都是在深圳诞生的,与你有关,所以你也被称为“挑战法律的律师”,你个人怎么理解这个称呼,是否认同?

徐建:很多“第一”是我们全体一起创造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说时势造英雄,也适用我们,因为地处改革开放的前沿。在这个地方,出现了很多新的法律关系、法律事故,用老的法律套不上,就需要我们去改革创新。在其他省份、边远地区,它不可能出现这种问题,只有在深圳,它毗邻香港,是涉外经济最发达的地区,所以应该是有天时,有地利,也有人和。人和的话,就是当时从上到下,从地方到北京,大家都高举改革的大旗,包括司法部部长蔡诚,亲自来路演,没有他的支持,也可能审批不会这么痛快。

抱柱:改革创新难免会出现很多利益纠葛,阻力和困难也会比较大,你是如何平衡的?

徐建:改革制度,其实还是利益的分配问题,你把利益关系给摆平了,大家就积极勇为。律师事务所改成个人所后,我们给司法局还是要上缴一点经费、管理费,司法局的收入并不少,律师的收入也增加了,国家的税收也增加了,这其实代表了律师行业的发展方向。国办律师在全世界各个国家都有,但很少,仅限于国家聘用做法律顾问,还有做检察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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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石心  视频:蜗牛就是牛   版式:阿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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