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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高院:正在审查"汤兰兰案"被告人申诉

2018-02-07 我在抱柱

▲右为汤兰兰

☉ 本文长约820字,阅读需时1分钟

黑龙江五大连池“汤兰兰案”被披露后,引发公众持续关注。在尚有大量关于此案的疑团没有解开之际,五大连池政法委1月31日即发布回应称,汤母释放后串联其他犯罪嫌疑人,连续到非指定场所上访,并且借助少数媒体肆意炒作,向当地政法部门施压,企图翻案。对于公民正当的申诉权利,该市政法委指其试图翻案,再次引发第二波公众舆情。

还好,继最高检都约见该案律师及两位当事人后,黑龙江省高院今日表示,对汤继海等4人不服生效裁判提出的申诉,正依法审查处理。

越是离奇的案件,越是要保持足够的审慎,希望司法机关真正做到就案说案,既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要冤枉一个好人。

黑龙江省高院:正在审查汤案四名被告人申诉

2008年10月,14岁女孩汤兰兰(化名)向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龙镇警方举报,自称遭父亲、爷爷、叔叔、姑父、老师、村主任、村邻等10多人强奸、轮奸,且持续7年之久。当时,共有16人被抓,包括其父母在内的11人获刑,罪涉强奸罪、嫖宿幼女罪,其父母还被判强迫卖淫罪。在案发后的10年间,涉案家庭连年申诉,但始终未得到满意答复。时至今日,获刑者中已有5人刑满出狱。

黑龙江高院今日通过微博公开回应“汤兰兰案”:对汤继海等4人不服生效裁判提出的申诉,正依法审查处理。

2010年10月20日,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汤继海等11名被告人分别以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嫖宿幼女罪等作出有罪判决。宣判后,11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2012年10月26日,我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汤继海、刘万友、陈春付、于东军不服生效裁判向我院提出申诉,我院正在依法审查处理。

五大连池政法委:汤母肆意炒作企图翻案

2月1日,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五大连池市政法委关于汤某秋案情的回应》,称汤母释放后串联其他犯罪嫌疑人,连续到非指定场所上访,并且借助少数媒体肆意炒作,向当地政法部门施压,企图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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