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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欢辩护律师出手,张扣扣尚存一线生机?

2018-02-23 尾生 我在抱柱

图为张扣扣


2018年2月15日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新集镇王坪村14组居民张扣扣,持刀将邻居王自新(男,71岁) 及其长子王校军(47岁)当场杀死,王自新三子王正军(39岁)被刺伤后抢救无效死亡。随后,张扣扣投案自首,其律师目前已经介入该案,其父张福如已经提交了查阅22年前另案及减刑卷宗申请。

据悉,张扣扣的辩护律师,正是去年山东著名侮母杀人案件于欢的辩护律师殷清利,其以免费法律援助介入案件后,于欢终审由无期徒刑改判为有期徒刑五年。殷清利律师经历了许多案件的翻转,这次,大年三十连杀父子三人的张扣扣,会不会有一线生机?杀人者偿命,无论作为普通民众,还是法治社会的守护者,我们都希望罪当其责,罚当其罪,张扣扣最终能不能活命,当然要由法律说了算。从辩护专业的角度来看,殷清利将如何化不可能为可能?律界及公众界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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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张扣扣怀恨在心年三十连杀父子三人

2018年2月15日(农历大年三十)12时20分许,汉中市南郑区新集镇王坪村14组(原三门村2组)发生一起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张扣扣(男,35岁)持刀将邻居王自新(男,71岁) 及其长子王校军(47岁)当场杀死,王自新三子王正军(39岁)被刺伤后抢救无效死亡,张扣扣作案后潜逃。

张扣扣接受审讯

犯罪嫌疑人张扣扣,男,汉族,1983年1月6日出生,初中文化,未婚。据公安部门调查证实:他于2001年至2003年在新疆武警部队服兵役,退役后外出务工,于2017年8月回家。张扣扣对1996年王正军故意伤害其母致死一事怀恨在心,伺机报复王家。今年2月15日,张扣扣在自家楼上观察到王自新、王校军、王正军和亲戚都回到其家中并准备上坟祭祖,张扣扣戴上帽子、口罩,拿上事先准备好的单刃刀尾随跟踪伺机作案。

在王校军、王正军一行上坟返回途中,张扣扣持刀先后向王正军、王校军连戳数刀,随后张扣扣持刀赶往王自新家,持刀对坐在堂屋门口的王自新连戳数刀,致2人当场死亡,1人重伤抢救无效死亡。然后张扣扣返回自己家中,拿上菜刀和事先装满汽油的酒瓶,将王校军的小轿车玻璃砍破,在车后座及尾部泼洒汽油焚烧,之后张扣扣逃离现场。

通报显示,2月16日21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扣扣欲潜回家中取钱,被巡逻民警、武警发现后翻墙趁夜逃脱,随即警方再次组织地毯式大搜捕行动。2月17日7时45分,自感逃跑无望的犯罪嫌疑人张扣扣到新集派出所投案自首。

旧恨:22年前张母被王家三子重伤致死

根据陕西省南郑县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96)南刑初字第142号,法院审理查明: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福如之妻汪秀萍过往与被告人王正军之母杨桂英关系不睦。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七日十九时许,汪秀萍路过被告人王正军家门前时给王的二哥王富军脸上吐唾沫,引起争吵后被告人王正军闻讯赶到现场,也同汪秀萍争吵并撕打。汪秀萍遂拿一节扁铁在被告人王正军的左额部及左脸部各打一下,王正军即捡一木棒朝汪秀萍头部猛击一棒,致汪倒地后于当晚二十二时许汪秀萍死亡。

经法医鉴定:死者汪秀萍系钝性外力所致颅脑损伤而死亡。案发后,被告人王正军之父王自新代为办理汪秀萍丧葬共花费八千一百三十九元三角。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福如也为汪秀萍丧葬事宜垫付现金及实物折款共一千一百余元。

庭审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福如最后要求被告人王正军给其赔偿经济损失二十四万元人民币;被告人王正军及其法定代理人兼监护人王自新均表示:其家庭经济困难,无力赔偿。经查,被告人王正军家庭困难属实,经本院当庭调解,对附带民事赔偿问题未达成协议。

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王正军无视国法,竟因民事纠纷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其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所规定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故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正军所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事实存在,罪名成立。

由于被告人王正军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福如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但鉴于被告人王正军系在校学生,又未成年,且家许经济困难属实,现确无力全额赔偿,故可酌情予以赔偿。

鉴于被告人王正军在犯罪时尚未满十八周岁,且能坦白认罪,其父已代为支付死者巨额丧葬费用,加之被害人汪秀萍对引发本案在起因上有一定过错责任,应对被告人王正军从轻处罚。故对被告人王正军及其辩护人辩请对王正军从轻处罚的意见,经查符合本案实际及法律规定,可酌情予以采纳。

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正军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由被告人王正军的监护人王自新一次性偿付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福如经济损失九千六百三十九元三角(除王自新已支付汪秀萍丧葬费人民币八千一百三十九元三角外,其余一千五百元限王自新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最新:于欢案律师殷清利出手为张扣扣辩护

根据新闻报道,于欢案辩护律师殷清利已经接受委托出任张扣扣辩护人。殷清利律师表示,从伤亡结果看,辩护空间较窄,如按照传统方式辩护,只会在案件中发表张扣扣投案自首、被害人有一定过错、双方有民间矛盾激化因素等等,“根本问题,还是先要弄清楚1996年的案子,还原当时的情况。”

在接受委托后,2月21日14时20分,殷清利律师前往汉中市南郑县看守所会见,被值班人员告知为节假日,不能提供会见,通知可以次日上午正常上班后前来。

据殷清利2月21日微博透露,殷清利律师代理张扣扣父亲正式向@陕西省南郑县法院  @汉中中院  提交查阅22年旧案及减刑卷宗申请,为申诉做准备。2月22日9时许,殷清利律师将查阅22年旧案申请书及附件10页向南郑法院提交,该院偶明红副院长接收,并由工作人员在留存申请上记载电话,同时做了记录。还回复:该卷已在春节期间调至汉中中院合议,需尽快协调或待卷回后通知律师查阅。为保全证据,10时律师协助张福如将查阅旧案及减刑卷宗两份申请材料邮寄两法院,有邮寄单为证。

对此,殷清利律师认为省高院委托中院合议,与当事人阅卷不矛盾,反而有利于还原真相,以回应公众质疑顶包是否存在之情况。如阅卷后,会向复查人员提交详细意见,会适时将申诉程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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