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江苏一律师身中30多刀惨死家中,警方称系“自杀”?

2018-02-26 石心 我在抱柱

☉ 本文长约1000字,阅读需时2分钟

虽仍值新春佳节期间,又一悲伤的事件传来。

据相关人士透露,江苏省常州市一名律师大年初三身中三十几刀,惨死家中。经过常州市金坛区东城派出所为期一周的调查,得出自杀结论。其亲友手持的陈情说明表示,本于昨日举行告别仪式,但男方家属看过遗体后,死者的前颈中刀,喉管已清晰可见,后颈也有很深的一刀,以致于整个头都摇摇欲坠,男方家属无法接受“自杀”说法,要求重新调查。

吴建生多执业婚姻家庭、工程承包等领域

据“吴建生法律在线”介绍,吴建生律师,现执业于江苏一律师事务所。注重维护律师的口碑和当事人的长久利益,成功代理案件千余起,为多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执业中更多的涉猎婚姻家庭、知识产权、工程承包、经济合同、刑事辩护、与公司经营紧密相关的公司法、劳动法、合同法、行政法规等领域。

知情人透露,吴建生刚刚报名参加了户外活动,还买了保险。

身中多刀“自杀”死,也曾有过先例

2011年,湖北省公安县一纪委干部身中11刀死亡,警方认定系自杀,死因是上腔静脉破裂引起的失血性休克。据果壳网介绍,根据当时可以掌握到的尸检证据来看,多处试探伤、较浅的颈部伤口、敞开的衣服以及死者未中毒的尸体等尸体特征确实不能排除自杀的可能性。

他杀和自杀,有多种不同表现形态

果壳网当时还介绍了他杀和自杀的区别:

自杀与他杀在损伤的形态上存在着许多不同之处,试探伤正是其中最重要的标志之一,它能够反映出当事人在自杀过程中内心的痛苦斗争,试探伤的出现往往促使法医排除他杀的可能。

在他杀案件中,罪犯往往带有严重的主观故意性,因此下手较重,损伤部位没有规律,创口大多较深,内部器官和重要血管往往损伤严重,虽然不一定刀刀致命,但是不太可能见到典型的试探伤。

他杀的铁证是抵抗伤,也就是当受害者在被袭击过程中本能地用手阻止凶器、或试图抢夺凶器时所造成的伤害,多见于手掌和胳膊上。


这位律师同仁究竟死于何因?如何在前颈中刀,喉管已清晰可见,后颈还能有很深的一刀,以致于整个头都摇摇欲坠?还有待于警方进一步调查、论证。




本文为抱柱原创,转载请联系授权

编辑:石心  版式:阿聪儿

特别申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抱柱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布后的30日内与抱柱联系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