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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于 2018年10月3日 被检测为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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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罚好多个亿”的范冰冰,谁来给她辩护?

慕白杰 我在抱住 今天

范冰冰的辩护人之争

☉ 本文长约1300字,阅读需时3分钟

各位抱住的读者,大家国庆快乐。

原本以为这个国庆会“天下太平”的编者,今天却被一颗巨大的“瓜”砸懵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以及江苏省税务局消息,“范冰冰逃税案”的案件事实已经查清。

相信大家都已看过税务总局的通报,这则通报大概的意思是:

①范冰冰逃税已“坐实”,且数额巨大,税务部门对其罚款“好多个亿”。

②税务部门将严厉整顿影视税务,并警告一众有“非分之想”的影视公司“悬崖勒马”。

这颗“瓜”终于还是熟了!

范冰冰此刻也是正式“凉凉”,而吃瓜群众则纷纷拍手称快,大呼“罪该如此”。

这的确算得上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可以说是代表了“广大ren min 的胜利”!

吃完了这颗“瓜”,一些有争议的声音也出现了。

在“范冰冰是否值得律师为其辩护”这个问题上,大概分出了三派观点:

①这么”恶毒的女人”,哪个律师给她辩护那就是“帮凶”

②辩护权是法律赋予的,依法辩护是法治的保障

③谁爱给她辩护谁就去辩护,也没人拦着,我也懒得管

但也出现了一些奇怪的声音,有人用法治大义“绑架了”律师。

以下是编者在朋友圈发现的“坊间消息”:

“坊间传言”

根据这份“不可靠的情报”,范冰冰目前已被羁押,正在寻求律师为其辩护。当范冰冰的家人找到了华东政法大学的刘宪权教授请求他为范冰冰辩护时,刘教授因为自己的“一些担忧”没有接受这份委托。

这本是一个律师的自由,难道律师就不能自己选择自己的辩护人,非得“来者不拒”?

对于刘教授“爱惜羽毛”的行为,一位段姓律师却用他的“法治大义”对刘教授进行了“批判”。

以下为该段姓律师的“檄文”:

刘宪权教授也过于爱惜羽毛,民众是否反感范冰冰以及爱护学院的声誉,并不是一个律师拒绝接受委托人委托的理由。

如果大家都以刘宪权教授这种标准来衡量是否接受刑事案件,那么那些声名狼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谁来辩护?

如果这些人没有人来为他们挺身而出进行辩护,法治的堤岸人权的底线就将被突破。如果这些人的人权状况得不到基本的保障,那么普通人的人权状况迟早也将被侵犯。

其实这也是目前中国人权保障的现状。

在中国目前税制极不公平合理的情况下,税务违法几乎普遍存在,公权力选择性执法的成分很大在所有的明星中,你相信其他的明星就没有逃税行为吗?

况且范冰冰是否引起民众的强烈反感,我倒不认为是这样,我对范冰冰并不反感,反而现在的好感似乎却越来越多,只不过我对他之前的智囊团队的智商能力表示极大的怀疑,尤其是范冰冰工作室那封关于崔永元爆料的回应简直愚蠢之极!

我在此郑重声明,如果范冰冰需要法律帮助并愿意委托我为他辩护的话,我愿意排除一切干扰不顾世俗偏见全力以赴,因为我认为这是一个刑辩律师的基本职责所在。

如果刘宪权教授有律师执照的话,我建议他还是不要再做兼职律师了,将律师执照交回司法行政机关。

好长时间不见范爷了。很多观众都很想他,我也是。

段万金律师

私以为,这种论调极为不妥。

律师选择接受或拒绝辩护委托,本就是律师的自由。段律师的这种“法治大义”未免有点“道德审判”的味道。

他应该想的是为什么别人不请他辩护,而不是去对别人的选择说三道四。什么都扯到“大义”上,实则是狭隘之举。世界上永远没有两全其美的东西。你拯救一样东西,肯定会损害另一样东西。

对于范冰冰的辩护问题,不该绑架,谁行谁上就是了,又没人拦着。

范冰冰自然应该有人为其辩护,但这个辩护人既不应该是“争”来的,也不能是“绑”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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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慕白杰丨 版式:慕白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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