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内容因违规无法查看 此内容因言论自由合法查看
文章于 2018年10月16日 被检测为删除。
查看原文
被微信屏蔽
其他

“女律师事件”委托人被监视、目击者被拘留!众律师联名要求公开录像

沈朝 我在抱住 今天

编者按:

广州律师孙世华因履行代理职责被广州市荔湾区华林派出所羞辱、殴打一事持续发酵。

广州律协派人前往派出所观看监控视频,发文称不存在受辱事件、涉事警察存在执法失范行为后,大家对该通报与广州市公安局通报有重大冲突而心存疑异之时,10月15日,受辱女律师孙世华发微博称,其委托人李小贞及其2岁不到的儿子于10月14日被华林派出所带走,目前处于监视居住状态;而事发目击者张某洲于10月14日被警方传唤,目击者梁某基则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于10月14日被刑事拘留!

关键事实还没搞清楚——派出所警员是否殴打过孙世华律师、是否强迫过孙世华律师脱衣检查,委托人与目击者就开始被“清算”了,令人细思恐极。

每一个公民有免于恐惧的自由,有鉴于此,今日,20多名律师联名要求广州市公安局完整公布事发当天的视频录像,让事实说话!

目前,该联名行动仍在进行中。

☉ 本文长约1000字,阅读需时2分钟



涉事民警语言有失文明而未羞辱

女律师殴打羞辱事件闹得沸沸扬扬,究竟是女律师没事找事还是警方的确存在殴打羞辱?为此,舆论强烈要求公开监控视频。

为了对社会有个交代,在广州律协的介入下10月11日广州警方安排了律协人员观看事发现场的视频。

随后10月13日律协发出通报,称“根据现场视频,华林派出所民警存在行为失范、态度不当、语言有失文明等情况,暂未发现存在殴打羞辱孙世华律师的行为。”

但这则通告并不让人感到满意。

这位民警有多么巧妙的把握和控制,才可以做到行为失范而不殴打、态度不当语言有失文明而不侮辱?

张某州的传唤证


委托人被监视、目击者被拘留

据当事女律师孙世华的微博称,律协通告发出的第二天,也就是10月14日,其委托人李小贞和她不到2岁的儿子就被警方带走。有记者了解到,目前李小贞处于监视居住状态;

10月14日,目击者张某洲被传唤,目前处于拘留状态;

10月14日,目击者梁某基涉嫌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

警方这一步步动作实在让人困惑,既然承认民警行为失范,态度不当,语言有失文明,为什么不追究民警的责任而是牵扯到女律师的委托人和事发目击者?

细思极恐,让人不由得怀疑事件的真相是否真的如同警方通告中一样,不存在殴打羞辱?

如果委托人和目击者涉事,为什么不是立即拘留,而是等到律协发出“真相”通告第二天才拘留?

试想,倘若女律师受到殴打侮辱的事件是真的,那么警方走到了这一步是徇私枉法、滥用职权、一错再错!

这已经不是孙世华律师和涉事民警两者的事,真相究竟如何,仍需面对公众公开监控视频。

梁某基的拘留通知书


多名律师联名要求公开视频录像

有人说,警方的监控录像只能作为证据进行调查,面对群众公开是不合法规的。

但是当事件上升到一定的影响力之后,警方要如何消除四面八方的质疑?如今看来,唯有公开监控视频。

10月14起,有律师发起《关于要求广州市公安局公开荔湾区华林派出所视频录像的联署声明》,截至16日,已有多名律师联名,并在微信群广为传播。

多名律师联名要求公开监控


隋牧青否认呼吁由本人发起

但中午时分,署名为“隋牧青”的微信在朋友圈流传,该微信声明,隋牧青不是本次联名的领衔发起人,并且认为此时不宜发起这个呼吁活动。

在该微信的下方,也转发了联署声明发起人之一蔺其磊的说法,表示抱歉及证明隋牧青确实没有发起这样的活动。

截至发稿前,本次律师联名呼喊仍在进行中。相信他们不仅是为了具体的涉事律师,而是为了每一个公民可预测的安全感。


本文为抱住原创,转载请联系授权

编辑:沈朝丨 版式:沈朝

特别申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抱住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布后30日内与抱住联系。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