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开启啦!
自强是点一盏心灯
照亮追梦人的长征之路
自强是插上隐形的翅膀
任青春在苍穹中翱翔
青春自强,筑梦启航
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奖学金推报活动开启啦
快跟学联君一起看看详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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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至9月
// 活动主题 //
请党放心 强国有我
// 奖励设置(广东)//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名,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113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 报名条件 //
1.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奋斗力行四个类别名额92个,由各高校团委统筹公示推荐产生;
2.社区实践类单列名额21个,由各地市团委提出意见后经学生所在学校团委公示推荐产生,不占学校团委名额。
本次推报工作继续采用“全国—省级—高校”三级体系,按5个类别分类推报,各地各高校团组织应充分重视、广泛宣传,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开展推报。
(一)地市级、校级推荐阶段
(即日起至5月底)
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奋斗力行四个类别由各高校团委负责组织开展本校推报工作,在校生人数超过3万人的高校团委择优推荐不多于2名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其他高校团委择优推荐1名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经统一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团省委。
社区实践类由各地市团委负责组织开展推报工作,择优推荐产生1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经统一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团省委,不占学校团委名额。
各地市、高校团委务必于5月30日17:00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1)和“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报名表(附件2)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电子版发送至tsw_xxb@gd.gov.cn;纸质版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109办公室。
(二)省级推荐阶段(6月)
团省委负责组织开展本省推报工作,通过一定方式和程序推荐产生一批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并择优推荐“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和标兵奖学金候选人,经公示后报送至全国组委会。
(三)全国评审阶段(7月)
全国组委会根据各省推荐结果,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确定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85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并通过活动官网、“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在《中国青年报》正式揭晓。
(四)总结宣传阶段(9月至10月)
全国组委会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组织总结分享活动。
各地市、各高校团委要加大宣传力度,深挖本地市、本校“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和标兵奖学金获得者的典型事迹,制作新媒体产品并通过学校各类新媒体平台以及其他社会媒体进行传播,同时向“广东共青团”“广东学联”等省级官方新媒体平台积极投稿。
联系人:高源、刘佳鑫
联系电话:020-87195612
邮箱:tsw_xxb@gd.gov.cn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团省委学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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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学联
编辑:何倖沂
初审:庞艺钊
复审:杨佳茵
终审:马舒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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