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就各位!区块链“玩家”们的法律主体定位
关键词: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合约;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律师
本期关键词: 区块链玩家 法律主体 定位 解读
本文约1826字,大概需要阅读 6分钟。
任何一个游戏都有玩家,任何一个玩家都有自身的角色以及使命。从法律角度,法律也会把每个“游戏”中的“玩家”进行定位,从而确定他们相互之间的关系以及在这一关系之中各自的权利(权力)、义务以及责任。从民法角度而言,是民事主体;从行政法角度而言,是行政机关以及行政相对人;从刑法角度而言,是侦查与检控机关以及犯罪嫌疑人。不同的法律部门给“玩家”们设置了不同的定位。
区块链作为一种“分布式账本”技术,首先打破了“中心化”的社会结构或者管理结构,没有了中心,或者说人人都是中心;其次,它所建立的“信任”机制,又打破了“中介”在这个社会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很多事情已经不需要“中介”了。这本身就让“玩家”的角色与定位发生了变化。因此,当法律人来看待区块链时,首先就要观察与审视,对于“链”上的玩家们,到底如何对其进行法律上的定位,这是将区块链纳入法律体系的一个必要环节。今天我们就来粗浅地聊一聊这个话题。
在我的思维导图中,首先可以区分为“链上”与“链下”两个不同范围,也就是区块链环境与非区块链环境,两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区别就不说了,联系在于,“链上”的数据可能来自于“链下”,这里会有一个bug,就是区块链只能保证链上数据不被篡改,但不能保证来自于“链下”数据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举一个极端的栗子,如果A的人脸数据要纳入到区块链中,区块链无法知道A的人脸数据是A自己上传的,还是B窃取并复制了A的人脸数据来上传的。所以,这里有一个“链上”与“链下”的不同环境。在区块链环境中,又可以进一步大致地区分为两个层面,就是基础层与应用层。基础层上的“玩家”和应用层上的“玩家”也不一样。下面我们进一步按照上述结构来分析。
首先在“链上”与“链下”这个关系中,主要表现为数据的提供、获取、收集、使用、处理等行为。因此,这一关系转换为法律关系,则主要是数据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处理权人等角色,要解决的是所有权的确定、使用权的范围、以及处理权的规范等法律上的问题,那么将适用有关数据保护、信息保护、数据安全方面的法律规范。
其次,在区块链的基础层中,参与的“玩家”有:程序猿(源代码的设计与书写者)、程序猿受雇的组织(公司)、区块链平台的提供者、参与区块链上的“节点”。在这一范围中,主要的法律关系围绕区块链平台的提供者以及“节点”来展开。从提供者的角度而言,相对于使用区块链的“节点”,他有一系列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了链上“交易”的安全、性能可靠、隐私的保护等等;相对于监管者而言,提供者有保证其代码书写规则的合法性与合规性的义务。
从“节点”的角度而言,它又可以区分成两种角色:一种“节点”只是计算与记账方,并不是实际交易的参与方,严格来讲这种“节点”主要是贡献算力,所以为了激励,才有各种激励机制,保证其能够贡献算力。在这种情况下,总体而言,这种“节点”不应该承担太多的义务,也不享有太多的权利,其权利与义务主要围绕激励机制而展开。如果法律苛以太重的义务,则有可能导致“节点”没有动力去贡献自己的算力。“节点”的另外一个角色是某一交易的参与方,这个时候它就与交易的参与方基于交易的类型演化为不同的角色与主体,这就涉及到应用层面的问题了。
再次,在区块链的应用层中,我们会发现区块链离现实生活更接近了。例如以区块链技术搭建的证券交易平台,那么其法律关系将按照证券交易法律关系的思路去审视;在电子政务中,则双方会形成行政法律关系;在司法活动中,如果采用区块链技术,法院和当事人之间又形成诉讼法律关系,例如司法文书的送达或获取,证据的提出、存储与采信等,甚至当事人与律师身份的核实与验证等。
最后,我们有必要提一提对区块链的法律支撑问题,即如果区块链上的行为产生的纠纷,或者区块链上的行为并不合法,将如何应对?这就涉及到,区块链的技术必须要设置专门的干预规则的代码以及外部接入代码,这样执法者与司法者能够同样利用技术手段对区块链进行必要的干预与监管。所以,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未来不是Code is Law, 而是Law should be Code,即不是“代码即法律”,而是法律要变成代码,或者法律要通过代码来治理区块链社会。
法律主体问题既是一个法学上的理论问题,同时也是规范现实生活的实践问题。在区块链语境中,因为区块链技术已经对政府行为、社会生活、经济活动的交往模式产生了巨大影响,因此更需要对其各个参与方的法律主体身份进行分析与定位,才能让区块链不至于脱离法律轨道,安全与效率才更有保障。
陆续更新,敬请期待
如认为本文侵犯版权,请及时联系闪涛律师团队。
闪涛律师
WeChat:davy_shan
Email:davy_shan@vip.163.com
闪涛律师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律师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博士研究生
专注于涉外法律服务、“一带一路”与海外投资、公司法务、并购、解散、破产、清算、金融、证券、私募、人工智能、区块链、智能合约、大数据等领域
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专家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涉外法律事务领军人才库人选
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一带一路”跨境律师人才库首批成员
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一带一路”项目沙特阿拉伯国别协调人、埃塞俄比亚国别协调人
点一下在看再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