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数据治理条例》提议发布
欧盟委员会于2020年11月25日提出了关于数据治理的新规则------《欧洲数据治理条例》。该条例将促进欧盟范围内和各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为社会创造财富,增加公民和公司对其数据的控制和信任,并为主要技术平台的数据处理实践提供一种替代欧洲模式。
公共机构、企业和公民生成的数据量不断增长。预计在2018年至2025年间,这一数字将增长5倍。条例将允许这些数据得到利用,并将为欧洲各部门的数据空间铺平道路,使社会、公民和公司受益。在欧盟委员会今年2月的数据策略中,已经提出了九个这样的数据空间,从工业到能源,从健康到欧洲绿色协议。例如,它们将通过改善能源消耗管理,使提供个性化药物成为现实,并促进获得公共服务,从而促进绿色转型。
根据数据战略中的声明,该条例将为新的欧洲数据管理方式奠定基础,这种方式符合欧盟的价值观和原则,如个人数据保护(GDPR)、消费者保护和竞争规则。它为大型技术平台的数据处理实践提供了另一种模式,这些平台可以获得高度的市场力量,因为它们的商业模式意味着对大量数据的控制。这一新方法提出了一种基于数据中介机构的中立性和透明度的模型,这些中介机构是数据共享或汇集的组织者,以增加信任。为了确保这种中立性,数据共享中介机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处理数据(例如,通过将数据出售给另一家公司或利用它开发基于这些数据的自己的产品),并且必须遵守严格的要求。
该条例包括:
由于缺乏信任是目前的一个主要障碍,并导致成本高昂,因此采取了一些措施来提高数据共享的信任度。
制定新的欧盟中立规则,允许新的数据中介机构作为值得信赖的数据共享组织者发挥作用。
促进公共部门保存的某些数据的再利用的措施。例如,健康数据的再利用可以促进为罕见或慢性疾病寻找治疗方法的研究。
这意味着让欧洲人控制他们生成的数据的使用,使公司和个人更容易和更安全地在明确的条件下为更广泛的共同利益自愿提供他们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