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策 | 2021年6月中国各省区块链与数字人民币政策速览
区块链相关政策
| 包头、四川、云南、青海:围绕“比特币挖矿”全面整顿排查
包头:受理虚拟货币“挖矿”举报 ,违规数据中心将清理关停
近日,包头市能耗双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受理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个人问题信访举报的公告》,该公告全面受理关于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个人问题信访举报。
具体来看:首先,公告要求全面清理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保障作用,完善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个人问题情况举报渠道,包头市能耗双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特设立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个人举报平台,全面受理关于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个人问题信访举报。其次,举报范围包括虚拟货币“挖矿”企业(含其他多种隐藏形式“挖矿”企业和主体)、个人;伪装成数据中心享受税收、土地、 电价等方面优惠政策的虚拟货币“挖矿”企业和个人等。
此外,为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拟出“八大招”。包括对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相关企业及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纳入失信黑名单等。
四川:调研加密货币挖矿行业
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于6月2日召开“虚拟货币”有关情况调研座谈会,此次座谈会成为加密行业关注的焦点。据悉,本次座谈会中,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四川能源投资集团等多家公司分别做了汇报。
四川省有关部门近日再次下发通知,要求发电企业自查自纠,立即停止向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供电,不折不扣落实国家清理要求。
通知要求的主要内容包括:其一,各市(州)政府立即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发现的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务必立即关停,及时将清理关停情况报送;其二,严禁以各类名义批复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03
云南省能源局:6月底完成比特币挖矿企业清理整顿
云南省能源局办公室近日发出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及时组织各用电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在今年6月底完成比特币挖矿企业用电清理整顿,严肃查处一下行为:其一,查处比特币挖矿企业依托发电企业、未经许可私搭私接用电、逃废国家输配电费、基金以及附加牟利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中止供电;其二,查处发电企业未经许可,利用所发电量私自向比特币挖矿企业供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比特币挖矿企业用电安全隐患,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关停整改。
04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全面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开展检查抽查
6月9日,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全面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对有关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开展清理整顿。
通知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是严禁各地区立项批复各类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对现有的各类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全面关停。其二是坚决查处纠正以大数据,超算中心等名义立项但从事虚拟货币“挖矿”的项目主体。禁止向虚拟货币“挖矿”行为提供场所、电力支持。岐山是后期将对清理整顿情况开展检查和抽查,相关部门与机关做好相关资料准备工作。
| 《区块链应用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年版)》正式施行
05《区块链应用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年版)》日前已由人社部办公厅、工信部办公厅正式颁发施行。区块链应用操作员(职业编码:4-04-05-06)的职业定义是指运用区块链技术及工具,从事政务、金融、医疗、教育、养老等场景系统应用操作的人员。
此次《标准》经人社部、工信部批准,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该标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区块链应用操作员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四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 区块链版权服务平台中国版权链发布,为版权保护全流程保驾护航
06国家版权局主办的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6月4日在北京举行,在技术创新与版权保护分论坛上,中国版权协会正式发布区块链版权服务平台中国版权链。
中国版权链是中国版权协会推出的开放、多元、中立的版权保护平台,全面结合数字内容生态的业务场景,提供版权确权、授权、交易、维权的一体化解决方案,打造数字内容产业与版权保护的新一代基础设施。据相关专家介绍,中国版权链能够为权利人提供数字作品的版权存证、侵权监测等全流程版权保护服务。
该平台支持协会会员单位及外部其它平台的作品存证,利用区 块链技术不可篡改、追根溯源等技术特点,解决传统登 记确权费用高、周期长等问题。
该平台同时也支持协会会员单位及外部其它平台的作品存证,利用区 块链技术不可篡改、追根溯源等技术特点,解决传统登记确权费用高、周期长等问题。
| 虚拟货币等经销商明知交易对方涉嫌诈骗仍交易,需追究刑事责任
076月22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中表示:
电商平台预付卡、虚拟货币等经销商被明确告知其交易对象涉嫌:信网络诈骗犯罪,仍与其继续交易,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的,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另外,明知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以明显异于市场的价格销售电商平台预付卡、虚拟货币等,并予以转账、套现、取现,符合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追究刑事责任。如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数字人民币相关动态两则
数字人民币支付为多地区乘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提供便利
7月3日起,成都 “绿色出行 低碳一夏”活动开启报名,将面向市民主要发放价值1200万元的数字人民币公共交通出行礼包,共计10万份。礼包分为“地铁+单车”出行礼包或“公交+单车”出行礼包两种,在报名时可根据需求自主选择,可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使用。
成都之外,数字人民币已在北京公共出行场景进行试点。6月30日,北京市交通委发布公告称,北京轨道交通已开启全路网数字人民币支付渠道刷闸乘车体验测试。已开通工商银行数字人民币业务的乘客,可在北京轨道交通已有的24条运营线路及4条市郊铁路范围内,通过“亿通行”App参与数字人民币支付乘车体验测试。
据了解,青岛地铁、苏州地铁、长沙地铁等也开始了数字人民币试点。5月起,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的青岛市民可通过青岛地铁App,使用数字人民币支付方式进行扫码乘车和在线购票付款。
同时,苏州轨道交通5号线6月29日开通运营,并在国内率先实现了数字人民币App扫码购票乘车。
02凝聚行业智慧,共识创造未来:香港数字货币研究院成立
6月3日,香港数字货币研究院(HONG KONG DIGITAL CURRENCY ACADEMY)正式成立。据了解,香港数字货币研究院作为数字货币学习、研究和培训的中心枢纽,以“凝聚行业智慧,共识创造未来”为发展目标。
研究院以央行数字货币为主要研究方向,致力于通过对数字货币发展进程、金融科技创新、国际数字货币发展等方面的研究,进一步推动数字货币的发展,提升香港的金融体系。
同时,研究院还邀请金融科技、计算机科学、信息安全、密码学等业内外多个领域20余位专业人士参与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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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涛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闪涛律师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涉外法律事务领军人才库人选,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名录”,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一带一路”跨境律师人才库首批成员,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一带一路”项目沙特阿拉伯国别协调人,广东省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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