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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袭警案最新判决结果公布,对全国袭警行为认定具有标杆意义,请广泛转发!

2018-02-08 警训在线

来源:基层警务

2017年10月4日,湖南省道县发生一起袭警案件。民警受伤不重,左脸肿胀,轻微伤,当地警方很强硬,迅速将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近日,案件终于开庭,袭警者被判刑十个月。


再次向广大基层领导和法制部门重申一个法律常识:认定妨害公务罪,只需要暴力就可以了,不必受伤,更不必非要轻伤以上。受伤是从重处罚的情节,而非认定罪名的必要条件。


案件详情如下:


2017年10月4日晚,道县警方接到报警,称某ktv有人殴打服务员。民警迅速出警,经调查,系田某等人醉酒后殴打服务员。


民警要求双方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处理。打人者田某态度嚣张,拒不配合警察执法,用拳头击打民警头部,被民警制服。


被打民警左颞部肿胀,经鉴定,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后当地警方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将田某刑事拘留。


近日,道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法院认为,被告人田某无视法律,以暴力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

被告人田某在犯罪过程中致一人轻微伤,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等情节,应从重处罚。


最后,道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田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必须为道县警方点赞,为道县人民检察院点赞,为道县人民法院点赞!


暴力阻碍警察执法,构成妨害公务罪,本来是一件极其明了的事情。但是,目前在一些地方,却瞻前顾后,怪象频出。


一些基层公安领导不敢担当,面对明明构成妨害公务罪的行为,不敢刑事拘留。

一些检察院领导不敢担当,面对明明构成妨害公务罪的行为,不敢批准逮捕。

一些法院领导不敢担当,面对明明构成妨害公务罪的行为,不敢判决,面对明明有从重处罚情节的行为,不敢从重判决。


道县做的很好,他们只是准确的适用法律,他们只是做好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就捍卫了人民警察的权威,捍卫了国家法律的尊严。


我没去过道县,但是,我深深觉得:我们很多地方,很多城市,很多人,真的应该向道县这个小地方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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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警务实战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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