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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14号)

玉树发布 2022-08-26


玉树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14号)

根据青海省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关于从严从紧做好外防输入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筑牢我州疫情防线,结合当前疫情形势,现就有关疫情防控事宜通告如下:

对7天内有西藏、新疆、甘肃、海南省(区)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返玉的玉树籍人员,入州后由第一入州地“点对点”闭环转运至目的地所在的县(市),严格实施“7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3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非玉树籍途经我州人员,入州后就地就近实施“7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措施,5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自行离玉。

目前仍滞留在西藏、新疆、甘肃、海南省(区)等中高风险区的玉树籍人员,请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和隔离管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返州。确需返回的,严格执行提前24小时报备制度,须持24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州后严格实施“7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3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通告内容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国家、省、州有新规定的,从其新规定。



玉树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16日

编   辑丨普布成林

审   核丨更松拉吉
监   制丨达 忠 录
来   源 | 玉树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声明:转载链接内容须备注@玉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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