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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精神病,杀人不偿命!看美国如何处理这种人

2017-02-24 网文 天涯连线



来源:中国社会学


我是精神病,杀人不偿命?

看美国如何处理杀人的“精神病人”!


2月18日下午4时11分,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公安分局通过官方微博“平安武昌 ”发布一条消息:2月18日中午12时25分,武汉市武昌火车站附近,发生一起恶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胡某(22岁,四川宣汉人),因口角纠纷,在一面馆门口持面馆菜刀,将面馆业主姚某头颅砍下。


在犯罪嫌疑人胡某老家,发现胡某持有宣汉县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证,残疾类别为“精神”,残疾等级为“二级”。


近两年,精神病人砍杀事件频繁发生,在我国,精神病杀人后法院往往只有两条路,要么杀,要么放。只要能够证明他在犯罪的时候是精神病发作期间,就可以免除刑事责任!那么美国人是如何处理杀人的间歇性精神病人的呢?



这人是谁?是我们要说的神经病?当然不是,这是好莱坞著名女星朱迪福斯特,我们今天的故事得先从她谈起。躺着中枪的朱迪福斯特,牵涉出美国历史上最著名的一起“精神病杀人案”,那就是震惊世界的——


里根总统刺杀案


一个小伙子,拿着一把枪,堂而皇之地朝美国总统开了几枪,你可以说是美国真民主,一个来路不明的杀手竟然可以进入枪击总统的范围。


而这个人杀人的目的更是让人瞠目结舌。


他只是为了引起影星朱迪福斯特的注意!


这位叫约翰辛克力的年轻人,是一名无所事事的富二代,几乎符合富二代的所有颓废条件,不工作,吸毒,成天晃悠。他最大的爱好,就是疯狂迷恋女星朱迪福斯特。朱迪福斯特的电影他连看15遍之多。



当时,福斯特正在耶鲁大学读书,约翰辛克力每天都往她的信箱里塞信。但是他塞的并不是情书,而是一些莫名其妙,似是而非的话。朱迪福斯特对他毫无兴趣。约翰辛克力转为威胁,然后,他在信中写道:“要做一些大事情,来让你注意我。”


面对这种疯子谁也没有在意。


但是,约翰辛克力在准备的,竟然是刺杀总统。他本来的目标是卡特,但1980年大选卡特落选,里根上台,他的目标随即转变为里根。


1981年3月30日,当时里根上任仅仅69天,他在希尔顿饭店和工会代表开会后出门,当时,辛克力突然接近,朝里根连开了6枪,最后一发子弹击中汽车,反弹射入里根体内,距离心脏只有1厘米,里根保住了性命,仅用12天就恢复了。


但是里根的新闻秘书布雷迪就没有那么幸运了,他的头部中弹,终身残疾。



接下来就开庭了。


约翰辛克力的老爸用尽全力,聘请了绝对不亚于后来辛普森杀妻案的梦幻律师阵容。而这群律师真是穷尽了人类说瞎话的极致,可谓钻透了法律的空子。


1982年,法庭宣判,约翰辛克力在开枪射击里根的那几分钟里,精神失常,精神病突发,而法庭也判处约翰辛克力无罪。


似乎美国很没天理。


但是,后面发生的事情,告诉你,什么叫天理。


1982年,约翰辛克力被证明“可能患有精神病”,而且具有“极其危险暴力倾向”,那么他就需要治病。


他被送到全美国最恐怖的伊丽莎白精神病院接受治疗,由于他是患有“突发精神病”的病人,因此,他只能被关在这间医院里,直到他的病被治好。坐牢还能放风保释,但是他,一步都不许离开,甚至连父母都不能见。


报应来了,因为在法院上,律师们竭尽全力证明,他的发病是没有征兆的,是突然,因此要从科学上证明他被治好了,他再也不会突然发病了,几乎是不可能的。


于是,只是心理不健康,只是带有一点暴力倾向的这位约翰辛克力,就这样被活活关到现在!整整30年。


1989年,约翰辛克力企图证明自己病好了,说他不再迷恋朱迪福斯特,然而FBI特工在他出院前赶到医院,在他的床下搜出一张朱迪福斯特的明信片,证明他还没好,又把他关了回去。


实际上,无论是精神病院,还是舆论,都认为约翰辛克力并没有法庭上所说的那种精神疾病。但是既然法庭判决了,既然律师撒谎了,那么他们就必须承担责任。


2003年,约翰辛克力再次申请出院,当时他已经48岁了,美国法院经过一些列程序,终于拖延到2005年宣布,约翰辛克力可以出院。但是就在约翰辛克力出院后第一天,他就被FBI特工抓回了伊丽莎白精神病院,原因就是:他可能受到病友影响,患上了无法判明种类的其他精神病。


2011年,约翰辛克力以身体疾病为理由,要求放自己一条生路。联邦法院再次以“他究竟患上了什么新的疾病还无法查明”为理由,继续将其关在疯人院里。


直到今天,约翰辛克力已经60岁了,仍然被关在伊丽莎白精神病院。


据称,他真的疯了。



【延伸阅读】




 当你被关进精神病院,如何证明自己不是精神病?





一名负责运送精神病人的司机因为疏忽,中途让三名患者逃掉了。为了不至于丢掉工作,他把车开到一个巴士站,许诺可以免费搭车。最后,他把乘客中的三个人充作患者送进了医院。


格雷·贝克关心的不是这个故事,他想了解的是,这三个人是通过什么方式证明自己,从而成功走出精神病院的。


下面是他对甲的采访:


格:当你被关进精神病院时,你想了些什么办法来解救自己呢?


甲:我想,要想走出去,首先得证明自己没有精神病。


格:你是怎样证明的?


甲:我说:“地球是圆的”,这句话是真理。我想,讲真理的人总不会被当成是精神病吧!


格:最后你成功了吗?


甲:没有。当我第14次说这句话的时候,护理人员就在我屁股上注射了一针。



下面是对乙的采访:


格:你是怎么走出精神病院的?


乙:我和甲是被丙救出来的。他成功走出精神病院,报了警。


格:当时,你是否想办法逃出去呢?


乙:是的,我告诉他们我是社会学家。我说我知道美国前总统是克林顿,英国前首相是布莱尔。当我说到南太平洋各岛国领袖的名字时,他们就给我打了一针。我就再也不敢讲下去了!


格:那丙是怎样把你们救出去的?


乙:他进来之后,什么话也不说。该吃饭的时候吃饭,该睡觉的时候睡觉。当医护人员给他刮脸的时候,他会对他们说谢谢。第28天的时候,他们就让他出院了。


格雷·贝克在评论里发表这样的感慨:一个正常人想证明自己的正常,是非常困难的。也许只有不试图去证明的人,才称得上是一个正常人。


后来,有许多人在该文的网络版上留言。


有一个人的留言令人感触颇深:那些用某种方式去证明自己真理在握的人,那些用某种方式证明自己知识丰富的人,包括那些用某种方式证明自己很有钱的人,都可能被认为是个疯子,只是他们自己不知道罢了!


想起了前一阵看到的两句话,大意是:永远不需要向别人解释你自己,因为喜欢你的人不需要,不喜欢你的人不会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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