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独步全球,已成台湾之耻
据大陆公安部门统计,去年有222亿元人民币从被害者账户流向诈骗集团;单去年上半年,从境外打入大陆的改号诈骗电话就有47亿通。
去年两会期间,大陆全国人大代表陈伟才称,“电信诈骗有90%是以台湾犯罪分子为头目的犯罪集团实施的跨境诈骗,目前台湾有将近10万人,以面向大陆实施改号电话诈骗为生”。有大陆媒体称“电信诈骗在台湾已是一门行业”,并将之视为“台湾之耻”。
台湾《联合报》13日报道称,台湾诈骗集团全球“走透透”,已成为台“外交部”各驻外馆处最头痛的课题。本月初印尼破获电信诈骗案,其中31名嫌犯为台湾籍,连同先前在马来西亚、埃及、澳洲等地破获的案件都有台湾人涉案,“台湾骗子”已严重伤害台湾的国际形象。
台“外交部”驻中东外馆人员表示,台湾电信诈骗集团滥用免签待遇,在中东与非洲国家犯案情况非常普遍,由于那些国家国境管理较为松散,诈骗集团成员签证到期,只要搭车或搭船,就能进入其他国家,有些诈骗集团就在边界邻近设据点,成员一进入邻国,立刻“无缝接轨”电信诈骗。
台湾为何成诈骗岛?刑罚轻、获利高
美丽的台湾为何成了诈骗岛,遗址台湾诈骗集团成全球公敌?正是因为台湾的法律在庇护乃至纵容诈骗。
“骗术高明,加上制裁不痛不痒,让台湾诈团行骗天下”,台湾《联合报》13日评论称,两岸惩罚诈骗犯力度天差地别,大陆会依诈骗金额衡量嫌犯刑度,就算只是车手或打电话行骗,也可能面临10年以上重刑;
反观台湾,此类案件司法诉讼旷日废时,最后多半轻判,诈骗钱财也追不回来,难收遏阻之效。中时电子报称,菲律宾5年前就曾将涉跨国诈骗的14名台籍嫌疑人送至大陆,但他们返台受审后,一审虽遭判重刑,但二审刑度都不高,至多1年至3年。
台湾法官对诈骗犯的宽容,令人不可思议。2011年6月在两岸与东南亚6国共同执行的“0310”行动中,缉获台籍嫌犯472名,包机遣返后声押167名,但是在宣判时,23名罪刑较重的嫌犯中,只有1个主嫌被判1年,其余17人缓刑、8人易科罚金。法官的轻判,不仅打击检警士气,也让大陆不愿意再就此与台方合作,因为在台湾的民众越来越有反诈骗的知识之后,诈骗的被害人也多是大陆人。
政客打对抗牌 底层却要求严惩人渣
“台湾治不了的骗子,让大陆惩治。”台湾《联合报》13日刊文说,台湾电信诈骗集团已经发展成跨国犯罪组织,是所有国家应该严厉打击的对象。很可悲的是,台湾法律对于这种诈欺犯罪,相对显得轻纵。该报提出一个想法:“我们治不了或不想治的骗子,让想治又能治的大陆惩治,又如何?”
对于诈骗犯,台湾作家管仁健称之为“人渣”。他13日发文称,任何人爱台湾,都比不上这些人渣。近年来政府花了多少钱,包了多少专机,从海外不断引渡诈骗集团成员回来。但讽刺的是,引渡越多,人渣就越多。
东森新闻云13日评论称,一堆跑到非洲电信诈骗的台湾人,反倒成为等待抢救的“大兵瑞恩”,等着被救回台湾,接受当局的保护与全民的关怀。他们回来后会不会又被轻判纵放,助长歹徒“行骗天下”的气焰?做爸妈的把跑到人家家里偷蒙拐骗的自家小孩带回家后,绝对不该只有轻声责备,否则,不但对不起那些受害者,也丢了自己的颜面。
保护人权,但不该保护犯罪
台湾“法务部长”罗莹雪13日下午在台中表示,有人说她在3月底到中国大陆参访时,对岸就已经告知她此事,根本是子虚乌有,“法务部”也从来都没说过“没有管辖权”,有些人用人权、“民族意识”观念模糊此事,这是不好的,民主国家保护人权,但不该保护犯罪。“法务部”已准备好2位具有丰富检察官经验的同仁前往中国大陆沟通,“希望越快越好”。
罗莹雪提到,全世界都在共同打击犯罪的时候,如何通力合作打击犯罪,这是共同的价值。有些人用“人权”、保护国人的“民族意识”来模糊焦点,这是相当不好的,因为民主国家要保障人权,但是应该保护犯罪吗?
罗莹雪强调,“人权不包括犯罪、不包括侵害别人的权利”,所以大家应冷静就事论事,才能有比较一致的想法。
怎么办?台湾的所谓民意代表们和即将上台的民进党政府,应该做的,是修改法律,对于诈骗行为给与严惩,否则是害台湾,让台湾在全世界丢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