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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莎普爱思,还有这些牛皮吹上天的“神药”,你千万留神!

2017-12-10 新华社 天涯连线




“白内障看不清,莎普爱思滴眼睛”“一年卖出2800万支,年销售额高达7.5亿元”……


针对医务界部分医生对莎普爱思苄达赖氨酸滴眼液的疗效提出质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6日发出通知,要求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督促相关企业尽快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


记者调查发现,尽管监管部门早就对药品广告的发布有明确的规定,但药品虚假宣传屡禁不止,不少“神药”牛皮吹上天,严重误导消费者,甚至造成一些消费者病情延误。


“神医神药”牛皮吹上天,有些耽误诊疗甚至危及生命


莎普爱思滴眼液被揭露广告涉嫌虚假宣传后,又一款宣称能治疗风湿、类风湿、颈椎、腰间盘等病症的“曹清华胶囊”被曝光。经过核实,这款疗效神奇的胶囊实际上只是保健品,广告中骨科专家身份屡遭网友质疑。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全国受理“医药及医疗用品类”投诉共1954件,其中涉及虚假宣传的有485件,占24.82%。


根据广告法第四条规定,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广告法第十六条还规定,


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

说明治愈率或有效率;

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等内容。


但一些涉嫌虚假宣传的医药广告往往游走在法律边缘。


近期天津市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舒筋定痛片”,宣称“滑膜炎、关节僵硬疼痛只需服用三盒,肩周炎、腰椎间盘突出只需服用五盒,类风湿、股骨头坏死只需服用八盒”,严重误导消费者。



天津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张宝义表示,


虚假的医药广告利用了人们对死亡、疾病、衰老的恐惧来推销产品,抓住了部分消费者医学常识薄弱的软肋,通过描述出糟糕的症状加剧消费者的焦虑,这种不安全感导致部分消费者“病急乱投医”。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营养科主任李艳玲表示,


医药广告虚假宣传,不仅骗人钱财,更有可能会对患者造成副作用,严重者会耽误诊疗、危及生命。


医药虚假广告坑人有套路


尽管“神医神药”包装伎俩花样迭出,但坑人套路实际上有迹可循。


——“慢性病”药到病除,重复洗脑大肆宣传。此类广告通过洗脑式宣传,极力夸大药品疗效,宣称能够治愈诸如高血压、高血糖、腰颈疼痛等慢性病。


业内人士表示,这类广告通常会在电视、广播、互联网、报刊等平台上大肆宣传,更有甚者利用黑广播等非法渠道进行洗脑式狂轰滥炸,天天播、日日放,又是祖传秘方,又是包治百病,难免让“病急乱投医”的消费者心动。



——“神医”现场传道,推销各类“灵丹妙药”。此类广告利用演员扮演专家向消费者推荐药品,言语中含有对药品治疗功效的断言、保证等内容。


今年7月,国家工商总局公布13个被查处的“医药广告表演者”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其中不乏有神医“刘洪滨”“高振宗”“李炽明”参与的多个广告。



——宣传手法有猫腻,商家大打擦边球。此类广告经常在突出位置标注所治疾病的名称,容易让消费者联想到该药品有治疗广告中所提及疾病的疗效。


业内人士透露,当前医药虚假广告行业已经编织成一张巨大的利益网,相关节目制作流程严密,有专业的配音网站、演员经纪代理、全套制作的广告公司。


有人还专门成立电视购物公司,专门帮药厂购入“药品”并更名,再通过传播公司到媒体做养生节目推广。一旦有人来电话咨询,就有经过培训的导购用事先排练好的话术大肆兜售。



违法成本低  亟待强化综合治理


与高昂的利润相比,较低的违法成本让医药虚假广告屡禁不止。尽管我国已出台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等多部涉及医药广告监管的法律、法规,但处罚力度十分有限。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盛说:“部分医药广告宣传时会有意避开广告法关于虚假广告的界定,只能依照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进行处罚,即使这类企业有违法所得,也只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根本起不到震慑作用。”


内蒙古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于光军认为,医药虚假广告涉及广告发布者、代理机构、制作经营机构等多个环节,与其对应的有多个管理部门,应加强部门间的执法联动,在加大对违规医药广告涉事企业、人员惩处的同时,完善黑名单制度,将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企业,列入违法广告失信者名单,让黑名单企业一处违规、处处受制。


来源:新华社





(图/视觉中国)


重营销,产品少,通不过,三类药企恐遭淘汰


来源:赛柏蓝及网络


10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简称《意见》)。这是继2015年8月《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之后,又一个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近年来国内医疗领域的发展不断加快,尤其是2016年,对于医疗行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年。不同创新工具与服务相继进入新医疗经济,对整个医疗行业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


医学界专家表示,在未来5到8年,中国有四分之一的药企会被淘汰。以营销为主的药企,产品线单一的药企,产品无法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药企都在其中。


关于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专家表示,中国没有仿制药,仿制药一定要跟原研药做一致性评价,中国现在是在补课。


由于绝大多数中国药企都选择商业风险较小的仿制药,最终使得中国这个全球第二大医药消费市场,在12万个化学药批准文号中,95%以上为仿制药。据2015年统计,国内有5000多家药企,基本扎堆在生产原料药和仿制药。


中国的药企超过80%,还是以营销为主。而中国的医药市场,今后,将进入“良币驱逐劣币”的市场。在这个市场,“产品”为王,躺着都能赚钱,不用创新就能赚钱的时代过去了。


中国医药今后的竞争一定是品种之争,并且品种之争的环境,中国已经初步具备。一、10月份出台的药品注册和药品管理修正案;二、专利链接和数据保护等保护知识产权的手段;三、合理充分的医保支付体系,不少药品将被迫出局。


的确,仿制药企业越来越不好干。根据跨国药企2017年第二季度财报,全球最大的仿制药厂梯瓦出现超400亿元亏损。而强生、吉利德、辉瑞等具有强大新药研发能力的药企净利润均超200亿元。再通俗点说,在各种全球性的榜单上,位居前列的,无一不是创新型药企。


而截止目前,中国的医药创新尚不理想。由四家医药行业协会在2016年发布的《构建可持续发展的中国医药创新生态系统》显示,美国创新贡献占全球一半左右,稳居老大地位;第二梯队是日、英、德等,创新贡献约在5%-10%;中国被归为第三梯队,创新贡献约为4%。


甚至有报告指出,如果在今后十年依然以仿制药生产为主,不能建立起医药创新产业链,中国医药产业的发展将后劲不足,直至丧失历史性的“机会窗”。也有业内人士表示,到下一个百年,也就是2050年,中国要进入世界的前十,其中,最拖后腿的就是药品。


另外,原研药提前在中国上市,意味着它们在中国的专利期延长了5至6年,这对中国本土药企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目前,进口新药在中国的审批提速明显。肺癌靶向药物泰瑞莎,仅7个月就获批在中国上市,距离其在美国获批只晚15个月。此外,中国可能还会实施专利链接和专利补偿期等相关制度,使得原研药在中国的专利独占期进一步延长。这些对于手上有原研药的外国药企,无疑是一大利好。


10月8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其中多达21条,都旨在鼓励药品创新。此外,提出取消GMP、GSP认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的新《药品管理法》也将获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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