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可报!事业编制!茂名和汕尾招聘教师3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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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规定,茂名市茂南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茂名市茂南区及学校基本情况简介
茂南区是广东省茂名市的市辖区,是茂名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位于广东省西南部的粤西地区、茂名市南部,东毗茂名市电白区,南邻吴川,西接化州,北连高州,现共管辖9个镇、7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开发试验区,总面积587.7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04.82万人,辖区内有茂名火车站(高铁站)、茂名西火车站、茂名中心客运站,多条高速路经过,到湛江机场40分钟车程,交通方便。茂南区现有中小学202所,其中高级中学1所、完全中学2所,初级中学13所,中小学学生77350人,中小学教师4935人。
二、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报考中小学岗位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岗位应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详见附件1岗位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茂名市茂南区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采取笔试、面试择优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招聘工作程序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8:30至2019年8月7日17:3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请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提示进行报名。
(三)资格初审
应聘者在网上报名后,由“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请考生及时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四)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8月14日9:30至8月15日17:30,请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1. 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于8月13日至8月14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提供政策加分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规定,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经审查合格后,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规定,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经审查合格后,笔试成绩加10分。
4.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6.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等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拟聘资格。
7.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内容及成绩公布
1.笔试
请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通用教育知识和素养。各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
2.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行查询。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于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请考生密切留意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如下:(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认证材料);(4)岗位表要求的其他条件所需的资料。
(四)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政府网公告。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取说课和回答问题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功、职业认知、教育理念、心理素质、语言表达、仪表仪态等进行考核。
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以上,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条例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严格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经招聘单位研究同意,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入围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将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经招聘单位研究同意,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发现问题不聘用的,经招聘单位研究同意,可在最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教育部门审核,报人社部门核准后,按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本次招聘岗位表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设置,请自行查阅。
(四)本公告由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茂名市茂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茂南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668-2536996,
茂南区教育局人事股:0668-2816820。
附件1:茂名市茂南区2019年7月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茂名市茂南区教育局
2019年7月22日
岗位表 | 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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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市直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充实我市高层次教师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汕尾市林伟华中学等市直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执行省政府《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考试,择优聘用工作人员。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招聘、程序规范、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聘用岗位、对象及条件
(一)聘用岗位、对象
详见《2019年广东省汕尾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2017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2017年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违约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
7.已被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且原录(聘)用单位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受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转正手续,执行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9:00至8月7日16:00;
(二)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广东汕尾人才网”(网址:www.shanweirc.com)进行网上报名。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准确理解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信息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
2.资格初审。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未通过初审的,不能继续报名程序。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是否完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意见为准。
3.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提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8月12日9:00至14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此次招聘考试各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存在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2019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招聘公告发布当日(即2019年7月22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等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招聘公告发布当日(即2019年7月22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考生若被聘用,须保证按时报到,且作出在招聘单位服务满3年(含3年)以上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记录在案,从违背承诺当月起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6.符合笔试加分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在笔试前凭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城区政和路市人社局大楼505室)办理加分审核手续,逾期未办理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
7.本次招聘人员聘用后,须在聘用之日起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如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8.招聘岗位年龄条件、工作年限以及原单位服务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22日。
五、考试
1.资格复审。报名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上公布。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在报名系统中打印);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原件及复印件;
④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以社保参保缴费记录为准);
⑤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属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2.考试。本次公开招聘免予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和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3.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排序确定名次;面试主评委评分相同的,按监督评委评分高低排序确定名次;面试监督评委评分相同的,采取加试形式决定名次。
本次招聘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依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为序,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政策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时,拟聘用人员必须凭有效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时间和地点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另行公告)报到参加体检,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拟聘用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确有特殊情况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后,另行安排时间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聘用资格条件。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汕尾人才网进行公示,同时在招聘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十、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如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首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660-3383663(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660-3393252(市人社局人事考试鉴定院)。
附件:
1.2019年广东省汕尾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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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教师招聘公告汇总
地区 | 人数 | 报名 | 公告 |
河源龙川 | 170 | 7.22-24 | 点我 |
河源源城 | 240 | 7.29-31 | 点我 |
珠海金湾 | 70 | 7.15-26 | 点我 |
珠海斗门 | 80 | 7.24-25 | 点我 |
珠海高新 | 22 | 8.1-5 | 点我 |
广州天河 | 102 | 7.24-29 | 点我 |
广州白云 | 75 | 7.17-23 | 点我 |
广州白云 | 205 | 7.17-23 | 点我 |
云浮云城 | 40 | 7.20-22 | 点我 |
梅州蕉岭 | 42 | 7.22-24 | 点我 |
韶关新丰 | 30 | 7.25、26、29 | 点我 |
湛江廉江 | 67 | 7.15起(录满即止) | 点我 |
潮州饶平 | 95 | 8.2-4 | 点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