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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组织考试作弊案
典型意义
承办法官黄惠芳表示,保持考场风清气正,维护考试秩序,事关社会公平正义、社会诚信与和谐稳定。近年来以信息技术实施作弊的行为频发,社会危害性严重,法院必须予以严惩。
《刑法》第284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典型意义
承办法官黄惠芳表示,保持考场风清气正,维护考试秩序,事关社会公平正义、社会诚信与和谐稳定。近年来以信息技术实施作弊的行为频发,社会危害性严重,法院必须予以严惩。
《刑法》第284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