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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改革】刚柔并济,来看看市妇联和市高法院如何帮助大家化解家事纠纷吧!

2016-11-08 重庆女性


试想,老人没人赡养,怎么安度晚年?


小孩缺乏关爱,如何快乐成长?

夫妻感情不睦、财产纠纷、家庭暴力,怎么幸福生活、愉快工作?



家里的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处理不好,可是影响不小……

   近日,在市妇联推进群团改革试点工作、市高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的背景下,市妇联与市高法院抓住改革契机,通过双向调研、反复磋商,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促进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纪要》,为共同构建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促进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奠定了基础。


《纪要》明确了市妇联和市高法院

    将在以下五个方面加强合作


加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

及诉调对接工作


婚姻家庭调解员积极引导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对符合条件的调解协议及时作出裁定,共同加强婚调委的规范化建设,建立人民调解指导员履职监督制度,定期开展业务培训。



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工作


各级妇联派员参加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指导小组,共同参与改革试点法院的中期、终期检查工作并提出整改意见,共同组织改革试点工作的经验交流。



共同做好《反家庭暴力法》的贯彻落实


人民法院要重点指导人民调解员、妇联维权干部等工作人员掌握人身保护令申请程序、证据固定等相关知识。对审理的家庭暴力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邀请妇联派员旁听庭审、参与陪审,共同做好《反家庭暴力法》的贯彻落实。



共同组织开展婚姻家庭法治宣传


各级妇联、人民法院将通过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共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开展“婚姻家庭巡回法庭”、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观摩庭审等活动加强婚姻家庭法治宣传。



建立信息通报及工作沟通机制


市高法院、市妇联分别建立婚姻家庭纠纷审理、调解工作信息数据台帐,加强交流沟通。通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相关工作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开展年度婚姻家庭案件典型案例的搜集和汇编等工作。




《纪要》同时确定了每年市妇联与市高法院要共同完成的六项重点工作:


1每年联合开展一次对妇联干部的调解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
2积极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推荐合适人员作为家事调查员、心理辅导员和特邀调解员;
3每年“三八”节前后共同进行一次集中法治宣传活动;
4每年“六一” 儿童节期间联合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
5每年开展年度婚姻家庭案件典型案例的搜集和汇编工作;
6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年度开展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和婚姻家庭纠纷审判及调解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研究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共商应对措施。



法院的审判工作追求公平正义,妇联的维权工作注重和谐稳定,《纪要》的制定强调双方加强合作、取长补短,使法院工作的“刚性”方式因融入妇联的“柔性”手段而得到有效拓展和改善。


下一步,市妇联和市高法院将抓好《纪要》的落实,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定期会商研究共性问题,高度关注具有代表性广泛性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发布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例,力求工作早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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