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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改革】市司法局与市妇联携手打造妇女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2016-12-08 重庆女性


为贯彻中央和市委群团改革精神,建立健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机制,近日,市妇联、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明确着力完善妇女法律援助协作工作机制,在全市各区县普设法律援助中心驻妇联工作站,为有法律援助需求的妇女开辟快捷便利的绿色通道。


12月7日,市司法局与市妇联举行加强妇女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暨市法律援助中心驻市妇联工作站揭牌仪式。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林育均,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丁中平出席了座谈会并讲话,会后共同为工作站揭牌。市司法局副局长陈治元、巡视员郭晓庆、市妇联副主席杨廷会及市司法局、市妇联相关处(部)室、市法律援助中心及部分主城区司法局、妇联有关人员和妇女群众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林育均局长在讲话中认为市司法局、市妇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对补充妇女法律援助惠民政策、加强部门之间协作配合机制、夯实妇女维权工作基础作出了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对于维护和保障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妇女享受法律服务的权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他要求各区县司法局要高度重视,加强与当地妇联组织联系沟通和协作,建立驻妇联法律援助工作站,畅通妇女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把妇女法律援助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形成共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工作合力;同时,要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建设好市法律援助中心驻妇联法律援助建站,让全市妇女儿童真正信赖和喜爱。


市妇联丁中平主席对林局长一行亲临市妇联支持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她回顾了近年来市司法局与市妇联在妇女儿童维权律师团、“中国妇女法律援助行动”项目、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等方面取得的合作成果,并介绍了市妇联群团改革试点特别是妇女维权改革创新的最新进展。她指出,市司法局市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对发挥双方优势,深化合作,凝聚力量,加强妇女儿童维权机制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立市及各区县法律援助中心驻妇联工作站,是市妇联创新社会力量调动机制,加强妇联维权改革、拓宽妇联维权工作渠道、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又一重要举措,希望各级妇联组织高度重视,主动协调当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加快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建设,积极为困难妇女提供快捷、方便、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实实在在地为贫困妇女儿童撑起一片公平正义的蓝天。



一直以来,市司法局和市妇联加强紧密合作,不断建立健全妇女儿童维权保障机制。


▶2012年,在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市和区县均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律师团,共吸纳成员400余名。律师团始终坚持为妇女儿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四年来共参与妇联组织的普法宣传、法律讲座、现场咨询等活动1000余场次,受益群众10.9万余人。

▶2013年,市司法局与市妇联联合发文,指导各区县成立了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构建起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长效机制, 吸纳调解员2.3万人,3年来共调解婚姻家庭纠纷1.2万余件。

▶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对口联系指导基层妇联依法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提出有针对性、实用性的解决方案,提升妇联系统办理涉法事项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积极投身市妇联承接的“中国妇女法律援助行动”项目,共完成136个法律援助案,帮助139名受援妇女挽回经济损失约1000万元,使困难妇女儿童应援尽援;市司法局、市女律师协会还和市妇联共同举办“美丽中国 和谐之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专题研讨会”和论文征集评选活动,评选出优秀论文26篇,为我市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经验和有建设性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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