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荏苒,岁月流金!《条例》一岁啦……
风吹亮雪花
云翻涌成夏
时间追不上白马
眨眼之间
《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一周岁啦O(∩_∩)O~~
回想一年前的今天
历经三年多的“孕育”
随着一阵欢腾和鼓掌
这部《条例》终于“呱呱落地”与大家见面了
《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6年9月1日正式施行,成为全国首个家庭教育地方性法规,开启了重庆市家庭教育新篇章。2017年8月18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条例》配套规定——《重庆市家庭教育大纲》,《大纲》根据未成年子女的年龄阶段、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以及生活环境等情况,分别确定家庭教育的重点内容,指导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到今年9月1日,《条例》正式施行一周年,也意味着全市家庭教育工作迈向一个新台阶。
这一年里
为了让这颗“种子”更好地生根发芽
我们倾尽汗水,用心浇灌
使它遍地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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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协调推进机制
形成有效工作合力
推动妇儿工委出台《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职责任务分工》
以购买服务方式依托专家团队草拟《重庆市家庭教育大纲》
联合制定《关于指导推进重庆市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
大力开展学习宣传
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点图可播放视频)
(点图可播放视频)
制作条例宣传片
印发《条例》单行本3.45万份
发放宣传手册20万份
各级妇联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以“陪伴”为主题开展的第一个家庭教育日活动
加强各类家庭教育指导者能力专业培训
发挥妇联职能作用
提升家教服务实效
全面实施“家庭教育进万家”项目活动
市妇联讲师团完成授课120余场,惠及2.7万人
区县各级讲师团完成授课万余场,惠及100余万人
开展“家庭教育大讲堂”,提供规范化家庭教育服务
……
取得这样的成绩
除了我们自己的努力
也离不开相关部门的齐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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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传部
大力宣传《条例》内容,广泛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市教委
督导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在全市98%的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家长学校。
市卫生计生委
组织编印《重庆市孕妇学校培训教材》,指导全市154所助产机构建立孕妇学校,覆盖率70%。
市民政部门
投入近200万在21个区县建立了婚姻家庭辅导室(站),覆盖率52.25%,登记新设立家庭教育民办非企业单位3户。
市工商局
积极落实经营性家庭教育服务机构的登记工作,全市新设立经营性家庭教育服务机构5户,变更经营范围14户。
市公安局
全市公安机关对不当履行家庭教育的父母和其他监护人实施训诫1323人,并通过110报警服务台为市民提供相关法律咨询。
市关工委
组建“家庭教育”工作队,开展讲座103场,向家庭赠送图书4200套。
市精神文明办
将家庭教育作为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纳入文明单位、文明家庭评选的重要内容,把家庭教育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环节。
市司法局
将《条例》纳入全市普法工作重点内容。
市检察院对1名不符合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提请变更监护诉讼,经法院判决,剥夺了监护人的监护权。
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科协
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分别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教育活动。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
如惊鸿一瞥,恍然而逝
通过这一年时间的证明
《条例》对推动家庭教育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在今后的日子里
我们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市妇联网宣中心出品
编 辑 | 幺幺妹 美 编 | 筱 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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