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丨一图看懂《厦门市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
为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厦门市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厦府〔2019〕110 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发布了!
《若干措施》共12章36条,
从财政支持、服务体系、融资促进、
专精特新、创业创新、梯度培养、
开拓市场、企业服务、人才支撑等
方面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一起来了解下《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吧!
新政
亮点
36条措施中
有14条是我市创新的,占比达到39%,
其他22条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修改、提升。
具体亮点如下↓↓↓
我市已成立厦门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体现我市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工作和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决心。
从2004年设立该项资金以来,政策惠及很多中小企业,较好促进企业发展。我市将紧跟新形势,拟重新修订《厦门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安排1亿元中小发展专项资金,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规定,将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三个方面。
《若干措施》明确,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构建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龙头,各区服务中心为核心,公益性和专业性社会化服务机构为骨干的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加强基地平台建设,对经认定的国家、省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促进企业管理提升,鼓励企业引进管理咨询机构开展战略管理、精益生产、组织架构、品牌策划、信息化建设等咨询服务;开展企业公益培训,组织开展成长型企业高级研修班、专精特新企业创新研修班、各类专题培训及赴境内外交流培训等多层次的公益课程;开展系列服务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微企业服务月等系列活动。
本章共计12条措施,着力解决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即“融资难、融资贵”。
一是从加大科技企业信贷扶持力度、搭建线上“银税互动”平台等4方面,支持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二是鼓励中小企业通过上市、发债等直接融资方式融资,对企业上市融资的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补助,对在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通过发债融资的,按融资金额的3%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是通过对成长型企业贷款贴息、科技贷款贴息等几方面,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四是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方面,根据《厦门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实施办法》做出修订,构建多种模式的风险分担机制,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银行贷款利率不超过基准上浮40%,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5%,这有利于企业获得融资,并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一是相对于省“专精特新”10万元的补助标准,我市对专精特新的补助标准为不超过50万元,政策对企业的促进作用较大。
二是培育我市中小企业成为专注于细分市场、提升创新能力,提高市场占有率,掌握核心技术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获得工信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新增打造特色载体,推动双创升级。引导开发区打造专业资本集聚型、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科技资源支撑型、高端人才引领型等不同类型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关政策,举办“白鹭之星”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创客中国大赛地区赛等。
一是鼓励企业通过市工信局搭建的“厦门企业产品产销融通对接平台”进行产品宣传展示,扩大品牌影响力,推动厦门地产工业品上网拓展市场。该平台已于近期正式上线,以移动端应用为信息交互主渠道,快速实现我市大中小企业产品的交互融通。平台将在运营成熟的前提下,逐步面向全市制造业企业开放共享。
二是鼓励企业参加各类展会,对参加政府组织、列入年度计划展会的企业,给予展位费补助,并新增加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赴境外参展的补助政策。
温馨提示: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政策原文。
(来源: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