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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庐江第一批醉酒驾驶人员曝光!庐江这条路查获的酒司机最多!

2018-03-06 庐江老乡网


过年期间,三五个小伙伴

吃个小饭,咪个小酒,好不惬意!

可是,抱有侥幸心理酒后驾车,

最终都是实实在在的不幸。

那些习惯于将“生命置之度外”,

追求激情与刺激,

承载他人生命却又麻木不仁的酒驾司机们!


“春节期间将严查酒驾”  

虽然提前进行了预警提示  

但是仍有人铤而走险  

春节期间酒后驾车被蜀黍查获  

其中有十三名驾驶人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庐江交警曝光2018首批酒驾人员名单

1、2018年02月03日15时40分许,孙宗亮驾驶皖QH6**号两轮摩托车沿行驶至庐江县盛桥镇金城村松柯村民组村村通水泥路段时,与李**驾驶苏B35***号“北京现代”牌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和孙宗亮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检测,孙宗亮血液酒精含量为166.9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2、2018年2月13日凌晨零点三十分许,吴群山酒后驾驶皖AC1748“大运”牌二轮摩托车行驶到庐江县看守所门前被看守所工作人员发现,后通知我单位民警到现场处理。经抽取血样检测,其血液样品中乙醇含量为176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3、2018年2月16日14时40分许,庐江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巡逻至盛同路18公里处发现一辆白色皖A12***号“奔驰”牌小型轿车未熄火停在道路中间,车内只驾驶人一人昏睡在主驾驶座上,形迹可疑。经民警上前检查发现,该车驾驶人孙建胜话语中透有酒气,且不予配合并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由随后赶到的白山派出所民警带至派出所。经抽取血样检测,孙建胜血液样品中乙醇含量为207.6毫克/100毫升,超过醉驾标准,且拒不配合交警执法,将依法从重处罚。


4、2018年02月20日19时40份,交警部门接到报警称万山高速道口附件发生一起轿车与摩托车碰撞的交通事故,其中摩托车驾驶人涉嫌酒后驾驶。出警民警赶到现场,将涉嫌饮酒驾驶皖Q4F062号摩托车驾驶员依法传唤回万山中队调查。经查,摩托车驾驶人倪建山血液样品中乙醇含量为103.1mg/mL超过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5、2018年02月20日21时许,王鹏酒后驾驶皖AVY***号“哈弗”牌小型客车,沿庐江县庐城镇文昌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行驶至“福地茗都”酒店门前与夏**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王鹏经酒精含量呼气测试结果为135mg/100mL,后民警依法带王鹏到庐江县中医院提取其血样。2018年02月22日,经检测,王鹏血液样品中乙醇含量为144.4mg/100mL,王鹏涉嫌危险驾驶罪。


6、2018年02月22日21时35分许,庐城镇驾驶人梁发军驾驶皖AD***号牌小型汽车行至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黄山北路塔山公园路段,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对其呼气酒精测试,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6.9mg/100ml。超过醉酒驾驶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7、2018年2月23日13时15分,庐江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在庐江县乐桥镇陡岗路口处进行查处酒驾时,现场查获:许成安驾驶皖01/D55**变型拖拉机从乐桥镇大化往陡岗方向行驶。经呼气式酒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20.7mg/100ml,经血样检测,许成安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9.5毫克/100毫升,许成安涉嫌危险驾驶。


8、2018年2月23日晚上21时许,张传平酒后驾驶皖ACP228号“江淮”牌小型轿车行驶至庐江县潜川路贸易中心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张传平称其生病无法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随即我单位民警带其到庐江县中医院抽取了血液样品。经检测,张传平体内乙醇含量为94.7mg/100ml,超过醉酒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9、2018年2月23日晚21时25分许,张意酒后驾驶皖A4***号“起亚”牌小型轿车行驶至庐江县潜川路贸易中心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血样检测,结果为117.4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10、2018年2月25日20时50分左右,朱光胜饮酒后驾驶一辆皖A3K189号力帆牌小型轿车在庐江县军二路121KM处被执勤民警查获,对朱光胜现场进行酒精呼吸测试,测试结果为101mg/100ml,随即提取其血液进行乙醇含量检测。经检测,其血液乙醇含量为105.7mg/100ml。超过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11、2018年02月26日21时20分许,高杰驾驶皖AGU***号牌小型汽车行至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内外北路中江月山庄路口附近,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高杰血液样品中乙醇含量为129.6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12、2018年02月26日21时25分许,章荣福驾驶皖AF801C号牌小型汽车行至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内外北路中江月山庄路口附近,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血样测试,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8mg/100ml,超过醉酒驾驶标准,涉嫌危险驾驶。


13、2018年02月27日12时40分许,田祥富饮酒后驾驶未在公安机关登记管理部门“喜力”牌二轮普通摩托车,沿泥河镇行驶至老街路段被庐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现场查获。经检测,田祥富血液样品中乙醇含量为98.2mg/100mL。驾驶人田祥富超过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酒精含量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以上13名涉嫌危险驾驶罪犯罪嫌疑人,将陆续被庐江县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图片/网络)


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次曝光交警部门还实名公布了违法司机的姓名,以及隐去了部分信息的号码。信息公布后引起了一些违法司机的不满,认为自己已经接受过处罚,而姓名、车牌等信息都是自己的隐私,不应该公布,“要是给朋友看到,会在背后对自己指指点点的。”

也有市民支持实名曝光,称如果对车牌等信息做了处理,那就失去了曝光的警示意义和作用。对此交警部门回应,此次曝光这份名单,旨在通过社会舆论的力量,加强对酒驾违法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力度,让更多的驾驶人朋友引以为戒,处罚和曝光只是手段!我们希望可以提高广大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在日常的出行中真正做到遵规守法!

相关律师表示,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应受到公共利益的限制,必须在不危害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才能正常行使,而酒后开车则属于一种严重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因此对于违法者的姓名或车牌进行曝光,应该不构成侵犯隐私权,但律师也提醒,曝光也要有一定限制,不能涉及违法者的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隐私信息。

 曝光“酒司机”早有先例

据《法制日报》报道,青岛交通管理部门早在2008年就通过媒体曝光了600余名醉酒驾驶司机的相关信息。在2009年8月份福州、杭州实名曝光了一批酒驾者,同年11月,南京开展“禁酒风暴”,并打出实名曝光酒驾者的“重拳”。济南交警支队实名曝光了2012年1月1日至1月31日期间查处的260名酒驾违法犯罪嫌疑人。

酒驾的七大误区


最后,小编提醒:

请各位司机朋友千万不要

酒后驾车!

总而言之,酒驾/醉驾的成本并不是罚款扣分这么简单,留有案底+影响子女就业+家人朋友担忧+赔偿+名誉形象受损+丢失工作+生意受损+无尽悔恨……


--THE END --


来源:庐江交警、苏州交警、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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