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只“老虎”退休六年后被查,中央纪委惩治腐败“人走查不凉”
3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李新华目前正接受审查调查。”
值得关注的是,就在两天前,十九届中央第三轮巡视拉开序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等42家中管企业被纳入巡视范围。
据公开简历显示,李新华出生于1953年1月,湖南祁东人。李新华早年一直在云南工作,曾任云南天然气化工厂厂长,云天化集团公司董事长等职。2002年4月,李新华转入仕途,历任云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助理,云南省副省长等职。5年后,李新华调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2013年7月卸任退休。
据公开资料显示,李新华今年66岁,被查时距离其退休已过去六年时间。此外,李新华在任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副总经理期间曾受到记过处分。
2010年,大连市保税区内的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原油库输油管道发生爆炸,致部分原油、管道和设备烧损,另有部分泄漏原油流入附近海域造成污染。2011年11月,国务院安委办在通报中对64名事故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名涉嫌犯罪的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李新华被给予记过处分。
今年二月以来,除李新华外,还有至少两名中石油集团干部“落马”。2月12日,中石油集团规划计划部副总经理胡永庆被查;3月19日,中石油集团思想政治工作部总经理曲广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近年来,官员退休多年后被查处的案例并不鲜见。例如,广东省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原副局长谭丽群2014年被立案查处时已退休11年;江苏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少麟以及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党工委原书记刘泽臣,均在退休近8年后受到查处。仅十九大以来,已有天津市原副市长陈质枫、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等多名中管干部是在退休几年后被通报接受审查调查。
据媒体分析,从退休官员受到查处的原因来看,主要有两种情况:
一是在任时以权谋私,退休后问题暴露;
二是退休后“发挥余热”,利用在任时的关系和影响力谋取私利,最终咎由自取。
《法制日报》曾公开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原巡视员张兴华退休5年后被查案例。张兴华利用职务便利,先后3次收受贿赂51万元。去年6月,张兴华犯受贿罪、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而在“发挥余热”方面,2006年退休,2015年被开除党籍的江苏省委原常委赵少麟颇为典型。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4年,赵少麟在充任其子赵晋实际控制的公司总顾问期间,伙同赵晋请托他人为其公司非法经营房地产项目提供帮助,并行贿价值人民币444.895万元的财物;帮助赵晋采用伪造对外贸易合同、虚构向境外支付费用手段骗取有关机关审批文件,用于骗购外汇并汇至境外,共计美元4170万余元。
中央党校教授林喆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指出:“一个个退休官员被查的案例表明,过了退休这道线并不意味着‘平安着陆’。随着反腐走向深水区,退休不等于进入‘保险箱’,不能享有法外豁免的特权。”
干部可以退休,反腐没有“退休”时。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反腐实践,击碎了包括“退休即安全”在内的一系列“伪规律”,向全体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宣告了有贪必肃、有腐必反的坚定决心。
正如中国纪检监察报评论指出的,退休只是一个时间点,不是一条安全线,因腐败欠下的账迟早要还。只要是贪腐了,纪律的严肃追究就绝不会让位于时间,法律的正义也绝不会缺席。别说退休一年两年,哪怕十年二十年,也甭想既往不咎、一笔勾销。
来源 | 人民网
编辑 | 纪律君·鹏辉&黄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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