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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元旦、春节将至,为严明纪律规矩,加强警示教育,深圳市纪委监委日前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1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马峦派出所二级警员曾文谋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罗湖区委统战部工勤人员刘世泽违规公款报销私家车维修费用问题。
3南山区招商街道办原安监科科长邬宗龙套取公款用于吃喝、旅游以及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4龙岗区宝龙街道公共事务中心主任黄海潮、副主任杨龙飞对违规收费行为放任不管的问题。
通报称,上述案例表明,中央八项规定虽已颁布多年,但全市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置若罔闻,我行我素,顶风违纪。这几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教训是深刻的。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自警、自省、自重,牢牢守住纪律和规矩的底线。
通报强调,元旦、春节将至,纠治“四风”决不能有半点放松。
各级党组织必须深化认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享乐奢靡问题反弹回潮。
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改作风、刹歪风、树新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把各项纪律要求贯穿到工作生活中去。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专责,紧盯不担当不作为、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等“四风”突出问题,从严监督执纪问责,不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市落地生根、化风成俗。
来源 | 深圳市纪委监委
编辑 | 纪律君·黄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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