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一夜之间变虐童,谁在为他们偷换概念减轻罪责?

2017-11-27 桂志新 今夜外滩 今夜外滩



谁能告诉我,

这社会是怎么了??

.


2017-11-26 桂志新 问渠馆


回顾《熔炉》,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


关注红黄蓝幼儿园事件的人们不知有没有觉得奇怪,一方面最初的报道都被和谐了,另一方面官方媒体、门户网站和微博大V们对事件的报道却此起彼伏,甚至纷纷谴责幼儿园的罪行,这是怎么回事?这些文章为什么就不会被和谐?


如果对比前后这些新闻的内容,你就会发现,被和谐的新闻其实都包含了案件刚发生时家长和幼儿们详细完整的证词,包括叔叔光溜溜、幼儿也光溜溜、被打针的孩子围观“叔叔医生”给其它小朋友检查身体、活塞运动、女童下体红肿出血、晕厥被抢救、男童肛门出血等等有关性侵幼儿的证词。


而后来官方媒体、门户网站和大V们的集体“关注”,则都很默契很巧妙地把这些部分忽略了,只提到给幼儿打针和吃药,并将事件定性为“虐童”。


也就是说,将事件定性为性侵,且有相关细节的报道被和谐了,将事件定性为虐童的新闻却大行其道,得到了有关方面的许可!


可是,这难道是一起虐童事件吗?从已经公开的家长采访视频和音频可以看出,这并非虐童这么简单。当把吃药、打针、叔叔光溜溜、男童肛裂、活塞运动等信息放在一起时,我们想到的是什么呢?


性侵与虐童有着本质的区别!


那为什么这些把握舆论导向的媒体和大V们默契地将这起案件一致定性为“虐童”?为什么当初涉及性侵的报道全都被和谐,而定性为“虐童”的报道却此起彼伏?我觉得匪夷所思!


虽然我不是学法律的,但是凭我之前十二年的媒体从业经验,我觉得事情定有蹊跷!


于是,我问了一下度娘,问过之后,倒吸一口凉气,大家看看下面关于虐待儿童和强奸幼女或强奸幼童的量刑吧,那简直是天壤之别!



在我国刑法中竟然尚无虐待儿童这项罪名!这也直接导致虐童虽然形式上禁止,但是定性模糊,处罚疲软,以往虐童案的主犯只不过是被处以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而已!



而强奸幼女或强制猥亵儿童,则触犯了我国的刑法,可能被判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这就是为何一夜之间媒体报道被放开了,但是报道方向却一致锁定在“虐童”的原因!


这是多么痛的领悟!这比事件本身更让人感觉害怕和后脊背发凉!这是一个怎样的社会,才会让媒体和大V听从这样的号令,帮他们开脱罪责?发生在天子脚下、轰动全国的恶性事件,都能被这样操纵,我们的法制、公正、平等、文明又在哪里?


我们的某些权贵们总能视法律为无物,不仅表现为他们触犯和践踏法律时的嚣张跋扈,更表现为他们触犯法律后,将法律玩弄于股掌之中的趾高气昂,临时工、媒体、大V,都是他们的棋子,他们挑选角色,编写剧本,然后,事态就如他们期望的那样发展下去了。


这不得不说是我们普通百姓的悲哀!这次红黄蓝幼儿园事件,如果舆论继续以“虐童”为导向,“性侵”的本质就会越来越被大家遗忘,本来应该受到严厉惩罚的他们,也许只需安排一个临时工去拘留所里呆几天,这件事情就算过去了!


而媒体和大V们,你们真的认为这件事情就仅仅是虐童这么简单吗?你们自以为的“声援”,到底是在声援弱者,还是在为他们开罪呢?


而我们这些愿意用生命保护孩子,却未必能用生命保护得了的可怜的父母们,就这样看着他们的计划得逞吗?


不行,我们必须做些什么!


性侵就是性侵,不能仅以虐童取代之!强奸幼女、强奸儿童的罪名不可以就这样被磨灭,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在所有的新闻报道、微博大V的留言上强调这一点,在我们所有可以发声的微信、微博里反复强调这一点。虽然我们每个人的声音很微弱,但是我们一起发声,这个声音就不会弱!


这一次,我们不要再选择遗忘,不论有什么新闻热点、明星绯闻,都不要把视线从这件事情上移开,三原色幼儿园的家长和孩子们今天遭遇的事情,也许就是我们和我们的孩子们明天遭遇的事情,情节也许不同,但性质上都是对弱势群体的碾压!


这一次,我们不要再忍气吞声,我们必须坚持我们所坚持的,捍卫我们该捍卫的,我们已经失去很多,我们能保护的并不多,这其中,必须有我们的孩子!


文章来源于公众号:康乃馨母乳会,经授权发布,推送时有所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