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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蓝天 | VOCs防治 上海在行动

大城小E 大城小E 2022-06-07


 VOCs防治 

上海在行动


上海市历来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全国最早关注VOCs污染减排的城市之一。早在2007年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之时,即将VOCs纳入普查范围,成为国内率先开展VOCs普查的城市。回顾上海市近年来的VOCs污染减排与监管工作,相关管理部门始终以打赢蓝天保卫战为指引,以大气PM2.5和O3污染协同控制为核心,以重点行业和典型工艺为着力点,以全过程防控、分行业施策为手段,全面加强VOCs污染减排,着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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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奠基


《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于2014年7月25日在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首次明确规定了VOCs从源头控制、过程控制到密闭收集处理的全过程管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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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引导


上海市环保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大型集团先后分行业组织了10余场VOCs减排技术研讨会,开展政策法规、治理技术、治理装备等宣传培训,累计参会4000余人次。同时,上海市环保局组织编写了9份VOCs减排图解宣传册,共计发放一万余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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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先试


上海市环保局早在2011年6月就制定了《上海市重点化工企业(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控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沪环保总〔2011〕194号),组织本市四家石化类企业开展VOCs减排试点;2014年,上海市环保局发布《关于开展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重点企业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沪环保防〔2014〕118号),要求分布在各重点行业的150家企业实施VOCs减排“一厂一方案”。通过对本市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VOCs减排工作的先行先试,获得了宝贵经验,为本市全面开展VOCs减排工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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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创新


上海市环保局针对石油炼制和有机化工等行业VOCs无组织排放严重但缺乏减排措施的短板,于2012年开始组织“设备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试点研究,并于2014年颁布实施《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规程(试行)》(沪环保防〔2014〕327号),为本市VOCs无组织排放的有效控制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手段。

针对有组织排放,上海市环保局于2011年委托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开展VOCs治理技术研究,并根据研究成果组织制订了《上海市工业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指引》,为VOCs排放企业实施减排提供了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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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段创先


上海市环保局针对VOCs排放企业量多面广的特点,于2016年开展了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测定非甲烷总烃的VOCs在线监测试点工作,对VOCs末端治理技术提高起到了极大的推进作用。2017年1月10日中国质量报发表文章:“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加快推进上海质量高地建设:全国首创开展大气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线监测,为政府污染治理提供准确依据,具有全国示范效应”,对上海的做法给予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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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部署


上海市环保局于2015年7月出台《上海市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减排方案》(沪环保防〔2015〕325号),从提升标准、结构调整、源头减排、末端治理、排污收费、监督管理、主体自律、宣传透明等方面部署了本市既有工业VOCs排放源的减排途径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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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厂一方案


上海市环保局针对VOCs排放控制因素多且复杂的特点,要求本市VOCs排放重点企业制定减排方案,在梳理生产、排放、治理等现状基础上编制VOCs专项治理方案,从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到运营控制、日常监控、建档申报等各环节明确措施、目标、计划,该项要求简称为“一厂一方案”。这项做法为VOCs减排取得实质性成果提供了技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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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加持


《上海市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减排方案》实施同时,上海市环保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制定了《上海市工业挥发性有机物减排企业污染治理项目专项扶持操作办法》,对本市VOCs治理工作走在前列的减排企业给予资金扶持,基于“多减多补”原则,综合考虑治理成本和减排绩效,分类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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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提升


上海市环保局自2012年起先后颁布实施了10部VOCs排放地方标准(生物制药、半导体、汽车涂装、印刷、造船、涂料油墨制造、家具制造、餐饮、恶臭、综排),针对本市重点排放行业,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以绿色制造为引领,在技术可行的条件下,实施最严格的VOCs排放标准。

同时,为了加快污染排放标准的贯标实施,上海市环保局相继制订发布了3项重点行业(造船、印刷、涂料油墨制造)的VOCs污染控制技术指南,3项重点排放源项(LDAR、开停工、储罐)的VOCs排放控制技术规程,以及2项(安装及联网、验收及运行)VOCs在线监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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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突破


上海市环保局于2015年9月发布《无组织排放废气(粉尘)环境行政执法操作规程》(沪环保法〔2015〕386号),首次明确了无组织废气(含VOCs废气)现场取证、定性判定的操作规范,为杜绝VOCs无组织排放起到了有效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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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精细


2016至2017年,上海市环保局先后印发3份技术文件,用于规定VOCs排放量计算(典型行业、通用计算、核算办法),在全国范围首次建立了行业全覆盖、方法全统一的VOCs排放量计算方法,为摸清VOCs排放家底,以及污染减排、排污许可、污染普查和环境统计等环保管理工作提供了精细化定量管理的手段。

同时,上海市环保管理部门于2014年组织建设“工业源VOCs排放信息综合管理系统”,统一监管VOCs治理企业的污染排放情况,动态跟踪和评估VOCs减排绩效。

2016年,上海市环保局委托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动用近百名一线技术人员和专家团队,历时2年多时间,按照标准化流程,对本市2000余家企业的VOCs减排效果进行了核实核定,掌握了真实、客观的VOCs排放绩效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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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命必达


上海市环保局以质量改善为核心,制定明确的持续减排目标,实实在在抓减排,通过多年不懈努力,在圆满完成阶段性减排任务的同时,也实现了空气质量的改善。


撰稿/编译/编辑:张钢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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