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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轻微环境违法行为认定规则》意见征询会顺利举行
《上海市轻微环境违法行为认定规则》
意见征询会顺利举行
随着环境法律法规日趋严格,执法力度不断增强,再加上督察工作的常态化,企业压力日益倍增,为此,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特编制了《上海市轻微环境违法行为认定规则》,用以进一步规范环境执法行为,确保环境执法工作合法合理的开展。
为了更好听取在环境执法过程中各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在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下,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于11月19日、11月20日和11月26日共召开了四次关于《上海市轻微环境违法行为认定规则》的意见征询会。
意见征询会
1
征询对象:宝钢股份、上海石化、申能集团、电气集团、华能集团、上汽集团、华谊集团
主要讨论的问题:
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超标幅度问题
噪声超标分贝数问题
危废混合堆放量问题
在线监测设施联网备案期限问题
意见征询会
2
征询对象:各区生态环境局
主要讨论的问题:
执法流程问题
整改措施的具体含义与期限问题
具体违法行为条款增减问题
轻微违法导向问题
意见征询会
3
征询对象:主动报名参会企业
主要讨论的问题:
VOCs无组织排放行为问题
认定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因子的问题
突发事故适用问题
环境监测问题
意见征询会
4
征询对象:行业专家、法律专家、执法专家
主要讨论的问题:
违法行为适用范围问题
违法行为适用领域问题
整改期限问题
污染物因子问题
四场讨论会气氛十分热烈,参会人员各抒己见,提出很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给小E提供了很多思路,后续小E对整理收集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与讨论,相信《上海市轻微环境违法行为认定规则》很快将与大家见面!
审核:林子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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