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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执法|自由裁量规范化 长三角共同研讨
自由裁量规范化
长三角共同研讨
为贯彻《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落实长三角地区更高水平一体化发展要求,进一步加强区域生态环境执法协作,2019年12月26日上午,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在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召开长三角地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定一体化工作研讨会。会议邀请了生态环境部执法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与应急处、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执法监督局、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处、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环境监察局相关负责同志及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参加了会议。
会议上,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处介绍了前期工作情况、裁量基准规定初步设想及下一步工作计划,随后与会同志就长三角地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定一体化工作开展的必要性、裁量体系的设定、发文形式、工作机制建立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热烈交流讨论,均表示长三角地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定的制定“恰逢其时”,希望能加快区域合作,尽早落地。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在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的大背景下,制定长三角地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定既是推进落实部里指导意见的创新举措,又是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在生态环境执法领域的重要体现,生态环境部执法局对这项工作充分肯定和十分重视,将全力予以支持、指导,要求在确保高质量的前提下尽快稳步推进落地见效。
会议还就进一步深化长三角生态环境执法部门之间的协作进行了讨论,下一步将推动建立长三角地区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的协作工作机制,深化各区域执法合作。
撰稿:呼佳宁
校对:戴 郡
审核:林子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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