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星期五)
《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理解与适用(上)
(一)关于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效力案件
(二)股东知情权
(三)利润分配请求权
主讲专家:胡田野 国家法官学院教授,民商事审判教研部主任
《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理解与适用(下)
(四)优先购买权
(五)关于直接诉讼与股东代表诉讼案件
主讲专家:胡田野 国家法官学院教授、民商事审判教研部主任
《公司法司法解释四》与公司诉讼暨矿业权纠纷专题讲座
9月22日(星期五)
《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理解与适用(上)
(一)关于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效力案件
(二)股东知情权
(三)利润分配请求权
主讲专家:胡田野 国家法官学院教授,民商事审判教研部主任
《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理解与适用(下)
(四)优先购买权
(五)关于直接诉讼与股东代表诉讼案件
主讲专家:胡田野 国家法官学院教授、民商事审判教研部主任
9月23日(星期六)
公司控制权纠纷若干法律问题
主讲专家:冯 果 原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一、股东资格认定与隐名出资问题
二、公司资本纠纷案件审理
主讲专家:刘建功 法学博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庭长;刘老师是商法学界、公司法学界尤其精通公司证券的法官
9月24日(星期日)
股东权诉讼热点法律实务——股权转让若干审判实务问题
主讲专家:法学博士,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相关司法解释起草人(已确定)
矿业权纠纷股权转让法律实务——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矿业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主讲专家:法学博士,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相关司法解释起草人(已确定)
因不可预见因素,主办单位保留个别专家与议题调整的权利,请以报到通知为准。
说明
【主办单位】
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
【颁发证书】
颁发三十学时结业证书。
会议时间:2017年9月22—24日
会议地点:南京市
中国行为法学会法律培训合作中心会员制度
(一)VIP会员:会费 12万元/年
总次数不限,每期会议不得超过10人
(二)贵宾会员:会费32000元/年总免费25人次,每期会议不得超过5人
(三)普通A级会员:会费16000元/年总免费11人次,每期会议不得超过3人
(四)普通B级会员:会费8000元/年
总免费5人次, 每期会议不得超过2人
(五)个人级别会员:会费6000元/年
年度所有课程免费参加 (不低于50场)
详情可微信或来电咨询(13939043977)
会议费用:
参加的代表须交纳讲座会议费3200元/人(含专家报告、场租、资料等)。食宿双向选择,可会务组安排或自己安排,费用自理。
参会报名方式
发送“单位名称+姓名+性别+手机号”至微信或是短信报名即可。
此讲座报名专员:苏亚佩
电话:13939043977 (微信同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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