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因​撰文“抖音,请放过孩子”,一自媒体人被抖音起诉索赔100万

传媒见闻 传媒见闻 2020-09-21

因撰文 “抖音,请放过孩子”,微信公众号“快微课”被抖音告上了法庭。传媒见闻从海淀区法院网获悉,目前该案件最新一轮庭审已于昨天下午结束,法院将择日宣判。

 


这篇文章的首发时间为201842日,撰稿者是一位小学生母亲,据称是看到很多小学生玩抖音,并发现抖音中存在一些视频不利于孩子成长,甚至威胁到孩子的安全而有感而发,写下的此文。


文章因所涉及问题影响广泛,很快在网络上刷屏。传媒见闻在一份字节跳动去年4月发布的“2018年4月抖音部分黑稿汇总”目录中发现,汇总内容多为不同账号对“抖音,请放过孩子”这篇文章的转载发布,微信公众号“快微课”也在这份汇总名单中。

  

     

字节跳动官方账号“今日头条黑板报”去年4月发布的一篇题为“营销号,请放过孩子和抖音”的声明中,针对该篇文章所涉内容做出了回应。其中事实性举证了该文章中所引部分素材并非来自抖音平台,但未对文章关键性论点“儿童沉迷抖音”、“抖音上瘾机制”、“抖音视频对儿童存在潜在危害”做出相应回应。(字节跳动回应链接:https://www.toutiao.com/i6541323562173596168/)

 

传媒见闻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2018年4月8日,快微课确实在微信平台收到了由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发起的侵权投诉。4月9日,经过微信官方平台审核,判定所投诉侵权内容不符平台处理条件,故不予支持。但知情人士告诉传媒见闻,快微课运营者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已在48日晚自行删除了该篇文章。

          

文章删除后,抖音于2018年5月向海淀区法院提起了诉讼,5月18日,海淀区法院网公布了受理此案的消息。   


传媒见闻了解到,这起由抖音短视频发起诉讼的案件,最早的被诉方其实是腾讯公司而非快微课。


 

根据海淀区法院网去年5月发布的一则案件快报显示,抖音因腾讯公司运营的“微信”客户端上,微信公众号“快微课”发布文章虚构其视频来源,进而将腾讯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提供“快微课”的注册及身份信息,同时赔礼道歉,并赔偿人民币100万元。

              

此后,腾讯公关负责人张军也就此事作出了回应:



知情人士告诉传媒见闻,随着事件的运转,腾讯将微信公众号快微课运营者的注册信息、身份信息等提交给抖音后,抖音随后撤销了对腾讯公司的诉讼。传媒见闻从人民法院公告网的一份公告中发现,2019年,快微课的运营者贺女士被追加为了本案的唯一被告。目前此案件还在审理之中,传媒见闻将对后续进展保持关注。

 

传媒学者展江告诉传媒见闻:“黑稿通常指代受人指使被人收买而故意抹黑的文章,这在新闻界是个行业术语,但并非学术概念。“黑”不“黑”必须有第三者参与评判,最好的办法是有一个第三方机构来进行评判,但考虑到国情目前最好的认定方式还是交给法院。至于判断文章是否为谣言,只需要看是否依照事实。如果是评论文章,只要基于事实,法律不会限制观点表达,只会限制表达方式,比如说一部电影是“烂片”,就带有侮辱性质,但如果说一部电影“很差”,就不存在问题,评论和观点本身是不存在真实与否的问题。”

 

重庆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刘海明同时向传媒见闻表示:“目前在学术界还没有黑稿这样的说法。在法律角度通常将这类问题叫作诽谤或名誉侵权,这其中还需要辨别谣言和观点的差异。谣言本质上可以是一个虚假的事实,也可以是严重偏离事实的看法,这里面包含主观故意倾向,为了达到目的故意虚构或捏造一个事实。具体到“抖音,请放过孩子”这篇文章,我认为主要还是在表达个人的主观看法,可能其中部分判断对于全面事实略微存在偏离,但绝对算不上是谣言,就像我们每个人对事物的看法只能基于个人立场,但不能因此认定是谣言。”





传媒见闻官方交流群现已开通,
请扫码添加小编微信(请注明单位+姓名),
小编将邀请您进群~~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