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研@你:这项科技创新专项基金申报工作开始啦!
各有关培养单位:
为促进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培育高水平的博士学位论文,我校设立了“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科技创新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用于资助入选“专项基金”的博士研究生。现就认真做好2017年度“专项基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遴选对象
资助对象为我校在读博士生。符合以下两种条件之一的博士研究生均可提出申请:
(一)统考和通过申请考核制(含优秀应届免试攻博)进入博士攻读阶段第三学期,或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生进入博士攻读阶段的第一学期,且已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或被接受) 以下数量和规格论文的学生:1篇SCI二区及以上期刊论文(理工类);2篇二类期刊论文或者1篇一类及以上期刊论文(文科类)。
(二)统考和通过申请考核制(含优秀应届免试攻博)进入博士攻读阶段第五学期,或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生进入博士攻读阶段的第三学期,且已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或被接受)1篇顶级期刊论文的学生。
遴选条件
1.申请人的论文选题须以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级重大科研项目为依托;
2.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科研基础,已发表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有较大的科研潜力;
3.申请人若入选,须承诺在学期间以福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完成以下任务:
👉理工类:发表1篇《Science》、《Nature》、《Cell》论文;或者发表1篇顶级期刊和3篇SCI一区论文;或者发表2篇顶级期刊;或者6篇SCI一区论文(其中至少3篇为ESI高被引论文)。
👉文科类:发表1篇顶级期刊(含国内顶级期刊)和3篇一类论文;或者2篇顶级期刊论文(含国内顶级期刊);或者发表6篇一类论文。
发表在《Science》、《Nature》、《Cell》和顶级期刊上论文需为原创性研究论文,不包括综述论文。
上述“顶级期刊论文”的界定参照《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科技创新专项基金资助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一类期刊论文”的界定参照《福州大学关于印发核心学术期刊目录及相关规定(2017年版)的通知》及《福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术期刊及论文认定实施细则》等有关条款执行。
SCI分区根据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期刊分区数据界定,如果发表当年的分区表未公布,按照发表当年的前一年分区情况认定。
4.如果入选者在申请前已到达上述成果要求,仍需在入选后(从入选至毕业时间),以福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至少完成以下成果:
👉理工类:发表1篇SCI一区及以上期刊论文;
👉文科类:发表1篇一类及以上期刊论文。
遴选程序
1.申请人填写《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科技创新专项基金申请表》(见附件1)和《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报告》(见附件2),经导师签署推荐意见,提交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并于2018年1月15日前将纸质版(一式10份,须双面打印)报送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黄老师,联系地址:行政北楼西309室,联系电话:22865501)。
2.获学院提名的申请人,根据立项报告提纲做好10-15分钟的PPT汇报准备(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研究生院将于2018年1月下旬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拟资助对象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资助名单,入选者提交承诺书(见附件3)。
资助条款
1.资助金额:对入选“专项基金”的博士生,学校将给予每生每月2000元的生活补贴,一年按12个月发放。对于未达到承诺书约定指标,结题验收成绩为不合格的,按本人签定的承诺书中约定条款执行。对于超额完成结题指标的博士生,超额部分根据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的相关条款给予奖励。未通过研究生院结题初审者,不予进行博士学位论文送审。
2.资助时间:从入选当学期开始至该毕业时间为止(不超过福州大学全日制博士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年限)。
点击
下载:
1. 《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科技创新专项基金申请表》
2.《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报告》
3.《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科技创新专项基金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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