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中院召开全市法院院长座谈会
9月21日,全市法院院长座谈会在南昌中院召开。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吕清泉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萍主持会议。市中院全体院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区法院院长、审判管理工作分管院领导、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
会议原原本本传达学习贯彻了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通报了全市法院案件质效,尤其是“发改再”案件情况。各县区法院院长结合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和当前本院“发改再”案件及类案处理的实际情况,交流了经验做法,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市中院分管院领导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回应指导。随后,与会同志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通报了有关单位对其他法院党组开展提级交叉巡察情况。
会议强调
保持警醒头脑,务必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心”。抓好党的建设,核心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市中院院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各县区法院院长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主要责任主体,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牢记肩上的责任,充分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会议指出
强化主体意识,务必耕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田”。党建工作是审判执行工作的“根”和“魂”,对法院各项工作起着把关定向的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党组、领导干部的分内之事、应尽之责,也是抓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基本前提。要充分认识失职失责的严重危害。要系统理解主体责任的基本内涵。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
会议要求
构建闭环体系,务必拧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链”。建立健全主体责任落实的闭环体系,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的根本保障。要发挥责任划分的“关键作用”。要盯紧责任落实的“关键环节”。要抓牢责任主体的“关键少数”。要用好责任追究的“关键抓手”。
会议还传达了上级有关营商环境测评会议精神,并对提高群众满意度等工作进行了部署。
图文 | 南昌中院办公室
编辑 | 南昌中院新媒体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