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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我太太终于把户口迁来了我家,我是女生丨来自台北的灵感 E01

来自台北的灵感 成都彩虹 2021-01-22

出品丨来自台北的灵感FM

视觉丨成都彩虹 - 视觉设计小组

福利丨留言评论集赞送彩虹红包封面


今年的 5 月 24 日,是台湾同性婚姻合法化一周年的日子。直到现在,我的脑海中,仿佛还能听到当时满世界的新闻播报成为亚洲第一和立法院外响起的欢呼声。


我记得法案通过的那天,台北下起了瓢泼大雨。但仍然有很多的同志朋友守在台湾立法院外,等待立法院长最终敲响法槌,静待法案通过的那个瞬间。在那茫茫的人海中,就有我们今天故事讲述的主人翁:沐目和她的太太。


我们跟沐目的缘分缘起于两年多以前我们在台北的实习,她也是我们同期义工。对她的第一印象是一个圆圆的很可爱、极其细腻的女生,能够留意到别人看不到的、很细微的地方。从刚认识和她聊天开始,她就会经常说到“我太太……”、“我太太……”,让人仿佛可以感受到她打心底里对另外一半的爱。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当听到一个女生叫自己的爱人“太太”,最开始还是会有一些不适应。但对于沐目来说,“太太”这个称谓,可能就是她向外界介绍自己爱人时,很自然的选择。从叫第一声“太太”到现在,从没有同志婚姻到她们登记同志伴侣注记,再到婚姻平权,这些年,她一直都是这样叫着。


让我们一起来认识一下,这个叫爱人“太太”的女孩。

沐目和她太太在淡水的户政事务所登记时的情景


我是沐目,今年 33 岁,平常是个家庭主妇。我太太她今年 31 岁,我们俩的年纪就是差一岁或两岁,跟年份有关系。她目前是个软体(软件)工程师。


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 2017 年 1 月 5 号,到我们结婚差不都两年多吧。其实我们大概在 (2017 年)7 月左右就有先去办同性伴侣注记,因为台湾的同志伴侣一开始是不能合法结婚的,那个时候只有同志伴侣注记,就是你可以去户政事务所注记,可是这个注记呢,没有什么合法的效果。只是户政机关会知道你们是同性伴侣,但是在法律上其实没有什么特别的效益。所以(我们)后来才非常希望去推动婚姻平权,让同志也可以合法地结婚,享有跟异性恋伴侣一样的权利。虽然(注记)在法律上是不被承认的,但是我们自己心里觉得,做这件事情跟我们要去结婚是一样的。


编按:2015 年 5 月 20 日,高雄市政府受理户政系统“同性伴侣”的身份注记,不过此注记不具《民法》婚姻的法律效力,注记也不会出现在户籍誊本、身份证等书面文件上(类似于在身份证的备注栏加注了一个名字)。台北市在 6 月 17 日,台中市政府于 10 月 1 日,皆开放受理。此后全部直辖市以及部分县市已先后开放受理同性伴侣注记。因县市注记为行政措施并无法令依据,所以在实务上许多医院仍然拒绝承认同性伴侣户政注记的效力(维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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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是爱情发生到一定时刻是自然而然的事


我觉得在同志还没有真的可以结婚的时候,我去说“我太太”,别人可能会把它想成一个爱称,有些年轻小朋友玩网路(网络),也会有称呼对方“网公”“网婆”(“老公”、“老婆”)的情况,所以他们有可能只会觉得交往亲昵,你们就互称彼此 “老公”“老婆”那种感觉。但是,只有我们自己心里知道,我们是因为去做了注记这件事。不过这个意义可能对我们自己而言比较重要。


如果现在我跟别人说“我太太”,尤其是在外面的公开场合,我觉得对方都会先愣一下,特别是上了年纪的人,但他们马上就会继续跟我进行日常对话。感觉他们好像慢慢有意识到说:“哦~天哪,我遇到了活生生的同志了”。因为婚姻平权那个时候,在新闻上被炒得很大,整个台湾后来还搞公投嘛(即于 2018 年 11 月,配合地方九合一选举,所举办的反同公投),连本来不关心这个议题的人都知道了,可以说是人尽皆知。


后来再对别人去讲她是我太太的时候,我好像可以不用觉得(有所顾虑了)。我以前对陌生人,比如卖场的阿姨或者银行的小姐,可能就不会特别提到自己有伴侣这件事。可是如果现在去,比如说我们一起去逛街、买东西,人家都说:“欸,你们看起来很要好,是好朋友吗?”,我脑袋里面就会想说:“唉,那就再出柜吧”。


我反而觉得结婚之后,出柜更有一种主动性。因为我认为,如果我们想让这个土地底下的环境是友善的,但我们却不断地隐藏自己,以长远来看,这样是没有帮助的。虽然每一次都要出柜是一件困扰的事,毕竟异性恋好像就不需要这样做,而我们却要不断地、有意识地去出柜、去坦诚“这是我的合法伴侣”这件事情。每一次跟别人说那句话(的时候),虽然它只是一句话,但我觉得都像是(在进行)一场社会行动,就是不断地去让一般的民众知道说,“嘿!我是同志,我们是存在的”。所以对我来说,婚后,行动上面的意义变得更重要了。


这是她们相爱的第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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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一瞬间,我们都有结婚的冲动


那后来为什么想跟她结婚?我觉得很巧,其实注记的时候我们心里凭的是冲动。我们两个人大概都是基于冲动去做这件事情,觉得这件事情是我们想要的。


但是从注记到真的可以合法结婚,却花了两年时间。大法官释宪的时候说:“两年内要完成立法”,他们真的也是拖了两年,没有提早。这两年的时间很有趣,它是大法官释宪时所做的一个硬性规定,就算你很想马上结婚,也没有办法。


在台湾,我听说有别的同志伴侣,真的在那个时间点遇到生病,等不了,后来变成一个悲剧。还有去打官司的样子,去争取什么劳保的丧葬费用赔偿之类的,我记得是一对男同志伴侣。他们是没有等到,但我们可能因为还年轻~~~在这两年的等待过程中,注记反而变得像订婚。


我们注记的时候其实没有跟爸妈说,是自己偷偷来的,所以有点像我们自己先私定了终生。到真的跟爸妈说的时候,好像已经没有人可以反悔了,这种感觉有点妙。等了这两年,到要结婚的那个时间点,我们仿佛就已经很自然地知道了,这两年交往下来,我们彼此的感觉都是对的。因为这两年我们是同居状态,有共同生活的经验,在生活习惯上面也都是很契合的,所以我觉得走到结婚这一步比较自然而然,就是你很确定你之后是想继续和这个人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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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结合式的选日子

去年 5 月 24 号的时候,是台湾婚姻平权那一天,就是说同志可以去登记结婚了。但我们就想说,5 月 24 号那一天,一定很多人都会想抢头香去登记,我们觉得,跟大家去人挤人没有意思。后来我们去登记的日子是6 月 5 号。我们结婚没有要办婚宴什么的,可是就是觉得还是要挑个好日子。


所以为什么会是 6 月 5 号呢,其实是因为我有先看农民历(农历),它会有写“宜嫁娶”之类的,我就先挑了几个日子,把其中我的生肖和我太太生肖对冲的日子给剔掉,再把跟她父母、我父母生肖对冲的日子剔掉,之后选项就非常少了,剩了两天还是三天吧。因为我还会塔罗占卜,所以我就用塔罗牌算了一下哪一天看起来最合适我们,最后出炉的结果就是 6 月 5 号。我们算是自己找了一个好日子,之后就跟父母亲说:“我们这一天要去登记了”。因为这些原因我们才决定那天去登记。


去年有一起去走台湾同志大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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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此妈妈们的反应

如果像是跟我妈妈她们讲的话,因为我爸爸过世了,所以其实是跟我妈妈还有她男友说这件事。跟我妈提的时候,她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毕竟她也跟我太太认识好一段时间了,也很接受我们的关系。所以当时她讲话有点像恐吓:“你想清楚了你自己在做什么就好。”,就是说,你想清楚了你在做什么,一个人要为自己的决定负责任,“我们是希望你们可以好好地过”。


我太太的家人那边,我没有听到什么反应,跟他们讲我们这天要结婚,然后问他们行不行,他们就说,“好啦好啦”,说会排个时间一起过来。之后就没有什么反应了,我太太的家人其实一直以来都没有什么特别表示。但反正他们出席了,我想也是某种赞同吧。因为他们那天来的时候,爸爸妈妈也是有祝福我们可以幸福,要彼此好好照顾。


我们那天原本没有觉得一定要邀请朋友来,因为我们想说,既然没有要办婚宴,那去登记这件事其实也就是一个行政流程而已,找朋友(的话),搞不好朋友也不一定觉得有意思,所以我们本来的预想其实只是邀请家人。


我们希望证婚人是父母,因为我们不办婚宴,所以我觉得可能我们的父母比一般的父母在结婚这件事情上的参与感要少一些,因为只是去做登记而已。如果邀请他们做我们的证婚人,好像他们心态上会感觉是有参与到这个过程的。朋友的话,刚好有朋友说想要一起来,那有人愿意一起来参与,我当然觉得好,只要他不嫌跑来淡水远的话。


(结婚)那一天其实就是到现场,大家闲聊着,登记,登记完之后再到我们家,彼此的父母聊聊天,晚上我们跟他们一起去吃个便饭这样。其实蛮小的,就是我们自己家庭的聚会那样。台湾有一些人也是会拍婚纱照、办婚宴、请客啊,我觉得跟每一个人对于婚礼的想象或规划是不太一样的,只是可能刚好我跟我太太不是走那种浪漫路线的人,我们认为把钱留去蜜月旅行比较实际,所以我们也没有想说要拍婚纱、办婚宴啊。


而且我们一部分有考虑到说,如果今天真的要办婚宴的话,你说请父母好,还是不请父母好呢?如果请了父母,父母还要再请其它亲戚什么的吗?


光是父母可以同意这件事情对我们来说就是很感谢的了。


亲戚那边知不知道,不是我们在意的,如果父母因为这样子心里会有一些困扰或压力,那不是我们想要的。能得到他们的祝福对我们来说最重要,所以我后来觉得没有想办婚宴的其中一个原因是,我不想让我的父母或者我太太的家人心里有必须要邀请亲友的压力,就是好像他们也得要出柜的那种感觉。这可能跟我当初想要结婚的意义不一样,因为我想要结婚本来就不是为了让我的父母亲有压力的,所以我后来觉得,只要他们愿意来参与,跟我们有互动,然后是祝福我们的,这就足够了。所以我们那一天就很简单,后来也没有补办任何仪式。

蜜月旅行随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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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了户口才更像一家人

(在台湾),结婚不一定要迁户口,你们的户口还是可以在原本的户籍底下,但是她把户口迁来了。我觉得好像两个人的户籍在同一个户口底下,更有成为一个家的感觉。所以我那个时候就有先跟我太太谈说,如果结了婚我们两个都在北部的话,要不要把户口迁来我家。如果之后台湾要选举,就得回到户籍地投票,但要是我们的户口都在同一个地方,我们就可以一起去投票,就不用我在北部投,她回中部投这样分开两地。那个时候她也有去跟她的父母亲提,她的父母亲也觉得,既然我们现在都在台北生活,把户口迁来北部也没有什么问题。所以那一天才有把我太太的户籍从中部迁来台北。


对我来说,它除了实质上的意义,我心里也会感觉,啊,在法律文件里我们也在同一个户口上,更像是结了婚,是一家人的感觉。我知道有的人,他们登记了结婚,父母也不一定希望他们迁户籍。我有朋友就遇到了这样的状况,因为他们会觉得,投票的时候,附近邻里都认识,如果又多了一个人跟你们一起去投票,(邻里)会不会觉得怪怪的。父母亲可能每个人考量的点不太一样啦,我们家人是完全接受太太户籍迁来跟我们一起的,毕竟我们平常在北部就很常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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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幸福的瞬间

我们刚开始交往的时候两个人住在不一样的地方,就是我住我家,她住在跟她室友合租的房子里,那个时候她在台北市区。我后来有一段时间也有搬去台北市区,跟她和她的朋友一起合住。但那个时候我始终会觉得,作为情侣,我们和其它人一起合住,会有一点像是大学室友的感觉,还是没有那种真的很亲密的时候。因为你走进客厅可能会碰到别人,还是会觉得有点害羞。


我们刚好在注记完之后,决定两个人搬出来。所以我们后来住到淡水这边,因为房子比较便宜。我觉得真的是住在一起,而且因为那个时候我们已经注记了,所以我们跟身边比较要好的朋友就说,我们已经结婚了。虽然法律上是不承认的,但我们就已经跟他们说,我们结婚了。


我觉得从那之后,在淡水这边一起同居所累积起来的东西,对我来说都是很美好的。比如说我们两个都喜欢煮菜,所以我们常常会互相煮菜给对方吃。或者因为我们住在一个自己的小空间里,我们想要找朋友来家里吃饭的时候,也不需要顾虑其他的室友。


虽然其实就只是一个普通的房间啦,但是会让我觉得真的比较像是,啊,我们婚后住在一起。倒不一定得有什么很浪漫、特甜蜜呀或者是很闪的时刻,反而是这些日常会让我觉得,回想起来的时候会很棒。比如我生病很不舒服,她就请假照顾我之类的,这些小小的事情让我回想起来特别地窝心,也会觉得还好身边有她。


沐目和她太太都非常会做菜

讲述丨沐目

主播 | Robin

制作 | 马修

文字 | 马修 智

封面摄影 | 刘嘉振

内文插图 | 沐目


BGM List 
01. 陈建年,台北声音地景计划,「淡水站」站体环境音乐
02. 佚名,「中正纪念堂站」悠游卡进站及站内路人声
03. 三立新闻,20190517,台湾要闻先知道
04. BBC, 20190517, BBC Breaking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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