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学习宣传贯彻《民法总则》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学习宣传贯彻《民法总则》的通知
各系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已于2017年3月15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近期,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下发了《关于加强民法总则学习宣传的通知》,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予以了转发,提出了具体要求。现就我校各系(部)加强《民法总则》学习宣传贯彻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认真学习宣传民法总则的重要意义
民法总则的颁布施行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对健全民事基本法律制度,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高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经济运行的法治化水平,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等具有重要意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总则,让广大师生掌握民法知识,用民法精神引导学校运作和师生学习、工作、生活,维护切身利益,有利于推动实现学校、师生权利保障的法治化。
二、全面准确学习宣传民法总则,理解和把握民法总则的主要内容
民法总则规定民法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则,在民法典中起统率性、纲领性作用。各系部在宣传相关法律条文和制度的立足基础上,以全面提升依法治教能力为任务,全面加强民法总则的学习宣传。要立足实际宣传与教育工作联系密切的相关条文。
要立足实际宣传与教育工作联系密切的相关条文。重点宣传《民法总则》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三类,稳步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重点宣传民法总则青少年民事行为能力年龄有所调整,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下限从十周岁降为八周岁等内容。重点宣传民法总则关于扩大监护范围、完善监护制度,特别增加“临时监护制度”等内容,做好学校青少年教育保护工作;重点宣传“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的规定,是对未成年人的一大保护,也是一种突破,赋予未成年人在成年后可以自己决定对性侵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而不只是在其未成年时由其监护人代为主张权利等。
三、创新宣传形式,努力增强民法总则宣传的实效
各系部认真组织学习并创新宣传形式,让师生掌握民法知识,用民法精神引导学习工作,维护切身利益,推动实现公民权利保障的法治化。
宣传统战处
2017年6月23日
官方微信平台小制工作团队
文字:宣传统战处
图片:来源于网络
美编:雷颖、祝斯雯
责编:曹光华、文强华、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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