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伊朗研究】论霍梅尼外交思想与实践中的意识形态和国家利益

刘中民 西亚非洲 2020-02-15




论霍梅尼外交思想与实践中的

意识形态和国家利益

 

 

刘中民


  

内容提要  1979年伊斯兰革命后,伊朗外交政策的核心是通过“输出革命”建立伊斯兰世界秩序。为此,霍梅尼在国际关系与对外政策领域系统地提出了建立伊斯兰世界秩序的构想。国际体系思想和“输出革命”思想构成了霍梅尼对外关系思想的主要内容,在实践中突出表现为反对西方、反对东方的反体系外交和“输出革命”外交。霍梅尼时代的伊朗外交在本质上是以宗教意识形态为主导的革命外交,是一条将意识形态置于国家利益之上的对抗性外交路线,虽然具有一定的反帝民族主义色彩,但在外交实践中遭遇了不少挫折。在后霍梅尼时代,伊朗外交尽管呈现出“输出革命”的意识形态外交相对弱化、国家利益考虑不断增强的特征,但又深受霍梅尼外交遗产的影响,并使今天的伊朗外交仍面临意识形态和国家利益的两难困境。

   键       伊朗外交  霍梅尼  意识形态  国家利益  “输出革命”

作者简介  刘中民,上海外国语大学中东研究所所长、教授(上海200083)。

 

 

伊斯兰教什叶派对伊朗内政外交的深刻影响是伊朗历史发展独特性的重要体现。自中世纪什叶派逐步被确立为伊朗的国教以来,什叶派伊斯兰教便对伊朗的民族特性、政治文化和政治体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于伊朗而言,“什叶派信仰的重要性在于增强了伊朗历史的特殊性,伊朗与在伊斯兰教中并不占主导地位的什叶派结合在一起强化了伊朗的独特意识”,伊朗的民族意识与什叶派的宗教意识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使得“在20世纪以前没有人怀疑对伊朗的国家忠诚(loyalty to the state of Iran)和对什叶派的教派忠诚(loyalty to the Shiite sect)是两种不同的忠诚”。

在近代,伊朗反封建、反殖民的民族主义一直与伊斯兰教什叶派自成一体,其中蕴含着鲜明的宗教色彩。但是,自1925年巴列维王朝(19251979年)建立后,伊朗在君主专制体制下开启政教分离的激进现代化进程;进入20世纪60年代后,伊朗对内推行全盘效仿西方的“白色革命”,对外推行追随西方的外交战略,导致什叶派宗教势力强烈反对巴列维王朝的内外政策,并导致1979年伊斯兰革命的爆发,建立了现代伊斯兰神权政体——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此后,伊斯兰教什叶派再次回归伊朗政治的核心地位,“不要东方,不要西方,只要伊斯兰”的政治理念与执政纲领不仅体现为伊朗国内政治的伊斯兰化,同样体现为伊朗外交的伊斯兰化。在霍梅尼去世后,“输出革命”在伊朗外交中的地位呈总体下降的态势,但它作为伊朗内政外交的重要合法性来源和外交资源,依然对伊朗外交有重要的制约作用,意识形态和国家利益的两难选择也成为霍梅尼留给伊朗外交的最大历史遗产。伊朗伊斯兰革命以来,学界围绕霍梅尼思想和伊朗外交的研究均产生了一大批学术成果,但尚未从意识形态和国家利益相互关系视角对霍梅尼外交思想及其历史遗产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这是本文再度选择霍梅尼外交思想与实践进行研究的目的所在。

 

霍梅尼的国际体系观与外交思想

 

伊朗伊斯兰革命是巴列维王朝内政与外交失败的产物。纵观巴列维王朝时期伊朗的内政与外交,由于战略选择失误和诸多主客观因素的交互作用,伊朗陷入了专制统治下激进现代化导致的发展困境。伊朗伊斯兰革命爆发的重要根源之一在于巴列维王朝的世俗化改革所导致的教俗矛盾加剧,同时也与巴列维王朝严重依附西方和美国的外交失败有密切的联系。因此,霍梅尼发动伊斯兰革命的目标不仅包括对内彻底改造伊朗的政治与社会制度,同时也包括通过对外“输出革命”对现行国际体系进行革命性改造。

学界对伊朗伊斯兰革命性质的认识大体上可归结为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伊朗伊斯兰革命及其选择的发展道路是伊斯兰主义对世俗主义的胜利,其发展模式也被归结为以复古主义为主要特征的伊斯兰模式,这种认识尤其以伊斯兰革命后理论界和舆论界的观点为主。第二种观点认为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发展模式兼具传统主义与现代主义的双重特征,其内容也远非宗教复古主义所能概括,这种结论主要根据对伊斯兰革命后较长时期内伊朗社会变迁进行观察和分析所得出。笔者基本上倾向于第二种观点,伊斯兰革命及其选择的社会发展模式,作为对巴列维王朝白色革命的否定,有着丰富的现代内涵和现代社会基础,并不是一种简单的复古。尽管伊斯兰革命并非纯粹的宗教革命,伊斯兰主义在伊朗内政外交中主导地位的确立也经历了残酷的政治斗争才逐步得以实现,但它确实构成了伊朗内政外交的基石。

总的来看,通过“输出革命”建立伊斯兰世界秩序构成霍梅尼国际体系观和外交思想的核心。在上述思想指导下,霍梅尼将伊斯兰主义的外交理念和“输出革命”的外交思想贯穿于他担任伊朗最高宗教领袖十年间的该国外交实践,由此构成了伊朗外交的根本特征。霍梅尼不仅在国内层面提出一整套建立“伊斯兰政府”的方案,而且在国际关系与对外政策领域也提出了系统的建立伊斯兰世界秩序的构想。

(一)霍梅尼的国际体系思想

众所周知,近代国际体系的形成肇始于欧洲30年战争后确立的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国家权力的世俗化亦即国家权力从中世纪的“君权神授”向“主权在民”的转变,构成了国际体系的内在规定,拥有独立主权的世俗民族国家由此构成国际体系的基本单位。“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成了国际关系史上的一个转折点……国家,而不是帝国、王朝或宗教信仰,被确认为欧洲秩序的奠基石。和约确立了国家主权的概念,肯定了各签署国不受外来干涉选择本国制度和宗教信仰的权利。”

但是,霍梅尼的国际体系思想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中世纪伊斯兰教的普世思想,并反对由民族国家构成的现行国际体系。他曾经指出:“用边界将世界划分为不同国家的做法是有缺陷的人的思想产品”,“世界是全人类的祖国。所有人都应该得到救赎,而唯一的实现途径在于实施真主的神圣律法”。具体而言,霍梅尼的国际体系思想继承了伊斯兰教将世界划分为“伊斯兰地区”(Dar al-Islam)和“战争地区”(Dar al-harb)的历史传统。在伊斯兰教的历史上,“伊斯兰地区”是指归属于伊斯兰教支配,并完全适用伊斯兰法的地域。“战争地区”是指伊斯兰统治地区以外的地区,是尚未归属伊斯兰教的地区,是一个由“各自独立、相互敌视竞争的异教徒诸集团”组成的世界,不实行伊斯兰的社会意识形态和政治法律制度。在伊斯兰的传统中,“‘战争地区’的居民被视为处于一种‘自然状态’中,因为他们不具备在平等和对等的基础上与伊斯兰教互动的权利,原因是他们没有接受伊斯兰教的伦理和法律标准。” “伊斯兰地区”与“战争地区”的关系在本质上处于交战状态,把“战争地区”变成“伊斯兰地区”是穆斯林的义务。

尽管霍梅尼并未直接使用“伊斯兰地区”与“战争地区”的术语,但其思想在很大程度上仍体现了“伊斯兰地区”与“战争地区”的二分法的逻辑。他认为,基于多数伊斯兰国家处于西方(美国)和东方(苏联)强权控制下的事实,世界已经被划分为“被压迫者”和“压迫者”两部分。他宣称:“我对伊斯兰世界及其世界受压迫的大众的最终遗言是:你们不能坐等你们的执政官或外国势力把自由和独立作为礼物送给你们”。“你们这些世界上的被压迫大众,你们这些伊斯兰国家的人民”,要“在伊斯兰教的无比尊严的旗帜下团结起来,向一个独立的伊斯兰共和国奋进,并清醒地认识到:要实现这一决心,意味着要打倒世界上所有的横暴者,帮助被压迫大众成为你们土地的领导者和继承者”。“世界上被压迫民族正在觉醒,不久他们的觉醒将导致起义、反抗和革命,而且他们将逐渐摆脱压迫者的统治。”

霍梅尼对东西方两大阵营的认识也具有二分法的特点。对霍梅尼而言,当时的国际关系是一个由美、苏两大强国分割控制的国家体系。美国和苏联两强之间,以及由此分野而形成的东、西方两大集团均为各自的利益而相互争斗,但是两个超级大国又构成了伊斯兰的共同敌人。在霍梅尼看来,无论是西方的资本主义和帝国主义,还是东方的共产主义,都与神圣的伊斯兰相互矛盾。基于此,他将伊朗的外交原则确定为“不要东方,不要西方,只要伊斯兰”。

总之,霍梅尼认为,世界可划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压迫者及其傀儡和代理,他们以美国和苏联为首;一部分是被压迫者,以穆斯林和第三世界各国人民为代表。在霍梅尼看来,伊斯兰革命在本质上就是“被压迫者”对“压迫者”的革命,其目标是伊朗作为革命的先行者率先建立“伊斯兰政府”,然后领导世界范围内的“被压迫者”在全世界建立伊斯兰政府。他曾经指出:“我希望建立一个名为被压迫者党的政党……它将起而反抗压迫者和劫掠者……他们将在地球上建立伊斯兰所要求的被压迫者统治压迫者的政府。”“只要与伊斯兰或《古兰经》相违背,无论是宪法还是国际条约,我们都会反对它。”

在国际体系问题上,如前所述,霍梅尼思想的核心是通过世界范围内的伊斯兰革命,最终建立伊斯兰的世界秩序。他宣称:“伊斯兰并非是一个国家、几个国家、一群国家或者穆斯林的特权。伊斯兰适合于全人类。伊斯兰是针对人民的。伊斯兰希望将全人类置于主义的保护伞之下。”

(二)霍梅尼的“输出革命”思想

霍梅尼输出伊斯兰革命的思想是其国际体系思想的自然延伸,其基本逻辑是:由于美、苏主导的不合理国际体系的存在,伊斯兰国家和第三世界国家处于“被压迫者”的地位,伊斯兰革命是改变不合理国际体系的唯一出路;基于穆斯林的兄弟情谊和伊斯兰团结的传统,率先完成伊斯兰革命的伊朗有义务将伊斯兰制度输出至所有伊斯兰国家,进而在伊斯兰国家乃至全世界实现伊斯兰秩序。

首先,霍梅尼认为,从伊斯兰教的普世性出发,伊朗伊斯兰革命应成为伊斯兰国家效仿的榜样和模范,伊斯兰革命的目标是伊斯兰国家的统一。霍梅尼宣称:“伊朗革命并不仅仅是伊朗的,因为伊斯兰并不属于任何特定的人群。伊斯兰是启示给全人类和所有穆斯林的,而非仅仅限于伊朗”。“伊斯兰运动并不仅仅限于某个特定的国家,甚至不限于伊斯兰国家。”因此,霍梅尼认为伊斯兰革命应成为所有伊斯兰国家的共同选择,并将这一目标写入了宪法。1979年的伊朗宪法规定:“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所有政策将基于联合、统一伊斯兰国家的基础之上。而且,它将一直竭尽全力,直到伊斯兰世界实现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统一。”因此,推广和输出伊斯兰革命无疑是实现伊斯兰世界统一这一终极目标的必由之路。霍梅尼强调:“这次人民的革命,这次伊斯兰的起义,这次神圣的行为不应该仅局限于这片土地上,而应该向世界各地输出革命”,“哪里有弱小的民族,哪里有霸权主义铁蹄下的弱小民族呼救,伊朗就要去援助它。”

霍梅尼在其政治遗嘱中指出:“我的政治宗教的遗嘱不仅仅是写给伊朗人民的,而且是对所有穆斯林人民以及全世界被压迫人民的忠告,无论他们的国籍和教义是什么。”他呼吁世界上的所有穆斯林,“在伊斯兰教的无比尊严的旗帜下团结起来,反抗伊斯兰教的敌人,向一个独立和自由的伊斯兰共和国奋进,并清醒地意识到:要实现这一决心,意味着打倒世界上所有的横暴者,帮助被压迫大众成为你们土地的领导者和继承者。让我们期待真主曾许诺过的那一天的到来。”

伊朗伊斯兰革命的重要理论家侯赛因·阿里·蒙塔泽里(Hussein-AliMontazeri1922-2009)曾明确指出:“伊朗革命的一个特点就是其伊斯兰属性”,“它将必然具有普世主义的特征。”后来继任霍梅尼担任伊朗宗教领袖的哈梅内伊(Seyyed Ali Khamenei)也指出,“这场革命的基本原则和思想并不限于我们国家和民族。”在伊朗伊斯兰革命成功后专门负责输出革命事务的伊斯兰组织的官员指出:“输出革命是伊斯兰的一个自然组成部分。这是伊斯兰教法学中明显公认的问题之一,因为伊斯兰是被启示拯救全人类的。”

其次,输出伊斯兰革命是穆斯林兄弟情谊和伊斯兰团结的需要。霍梅尼强调,伊斯兰世界是没有疆界的统一体,每一个穆斯林都肩负拯救其他穆斯林的使命和义务。他指出:“伊玛目制度是为了保护穆斯林之间的秩序,以团结代替不团结。”“为了保证穆斯林的团结和自由,我们必须推翻帝国主义的压迫政府,建立一个正义的伊斯兰政府。”

19807月,霍梅尼在对逊尼派穆斯林的讲演中强调,“我们都是兄弟,是团结一致的……我们都是穆斯林、一神主义者和《古兰经》的追随者。我们应该为真主和《古兰经》而工作。”众所周知,伊斯兰教在穆罕默德死后便陷入了教派纷争,并突出表现为逊尼派和什叶派的矛盾。因此,“霍梅尼试图将这一复杂问题简单化,将什叶派与逊尼派的种种矛盾淡化为两个不同教法学派的分歧,以寻求两派信徒之间的联合”。

霍梅尼认为,现实中的伊斯兰世界陷入了严重的分裂,其根本原因在于近代以来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对伊斯兰世界的侵略、瓜分和掠夺。他指出,“殖民主义者瓜分了伊斯兰祖国,并造成了伊斯兰公社的分裂,一战结束后,殖民主义者又把奥斯曼帝国分裂成1015个小国”。因此,在霍梅尼看来,伊斯兰教和穆斯林的分裂,既有内部的原因,也有外部原因,而实现穆斯林团结的唯一途径在于通过“输出革命”,“唤醒其他伊斯兰国家的政府领导人,号召他们团结起来、统一起来……让他们号召伊斯兰国家团结起来,摒弃背离伊斯兰教的种族主义。”

总之,在霍梅尼看来,当时的世界是美国、苏联及其代理人“压迫伊斯兰世界的时代”,“要知道伊斯兰教既高于罪恶的西方大国势力也高于专制的东方大国势力”。霍梅尼认为,伊朗内政外交的定位“不是西方也不是东方,只能是伊斯兰”;“不是苏联也不是美国,而是伊斯兰和穆斯林”;伊朗“宁可以我们的血肉之躯寻求与真主的团圆,也不要在东方的红旗或西方的黑旗下过一种舒适的贵族生活。”。因此,基于这种既仇视西方(美国)又仇视东方(苏联)的国际体系观,“不要东方,不要西方,只要伊斯兰”成为伊朗外交的必然选择,并体现为反西方、反东方以及对外输出伊斯兰革命的外交实践。其具体实践是,伊朗“一方面要反对一切霸权主义和殖民主义,支持被压迫民族的斗争;另一方面要高举伊斯兰革命的旗帜,向伊斯兰各国输出革命”

 

反体系的意识形态外交及影响

 

早在巴列维王朝时期,霍梅尼就指出,“今天美国是我们最大的问题”,“我们今天所有的麻烦都是美国和以色列引起的。”在他看来,美国是剥夺与压迫世界人民的头号敌人。他强烈谴责美国对礼萨·汗国王的支持和控制,抨击美国从伊朗运走石油,并在伊朗建立军事基地;他把反对美国视为所有穆斯林与所有不信教者之间的斗争。1979年伊斯兰革命胜利后,霍梅尼呼吁世界各地的穆斯林帮助伊朗抗击美国,告诫所有穆斯林对抗美国不仅是伊朗的使命,也是所有穆斯林的使命。他呼吁伊朗割断与美国的关系,以期彻底消除美国对伊朗的一切影响。

事实上,在伊斯兰革命胜利初期,即巴扎尔甘(Mehdi Bazargan1905-1995)任伊朗临时政府总理期间,具有自由主义和世俗主义倾向的巴扎尔甘并不想推行与美国全面对抗的外交政策。“巴扎尔甘确实希望使温和派人士放心,并且希望同美国达成谅解。”他“试图在伊美之间建立一种新型的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双边关系”。但是,巴扎尔甘的内外政策引起了霍梅尼的强烈不满。197911月,历史上著名的伊朗人质危机事件爆发。霍梅尼借机迫使巴扎尔甘政府集体辞职,并利用人质危机事件激起的反西方情绪,通过了确立伊斯兰共和国神权体制的伊朗宪法,为伊朗内政外交的全面伊斯兰化扫清了障碍。由此,一些学者评价指出,霍梅尼通过人质危机看到了利用民众反美情绪加强伊朗伊斯兰体制合法性的功效,霍梅尼“完全是从政治打算出发,支持扣押人质……这只是伊朗人利用外国人来解决国内问题的又一个例子”。

尽管把伊朗的反美政策完全归咎于国内政治的需要有失偏颇,但是,伊朗的对美政策与国内伊斯兰体制之间的确在某种程度上形成了微妙的互动关系:从霍梅尼的伊斯兰革命思想来看,作为西方势力中心和巴列维王朝支持者的美国,自然是伊朗外交必须加以反对的敌人;反过来,坚持反美、反西方的政策又成为霍梅尼加强国内伊斯兰体制合法性的重要手段。霍梅尼自己将1979114日占领美国大使馆和巴扎尔甘辞职称之为“第二次革命”,足见这一事件对伊朗内政外交伊斯兰化产生的深刻影响。从伊朗国内政治的角度看,“第二次革命代表着伊斯兰原教旨主义者反对自由主义和民族主义者的一次成功行动”;从外交的角度看,“第二次革命引入了伊朗外交政策的两个孪生原则,即‘不要东方,不要西方,只要伊斯兰’和‘输出革命’,这两点实际上被写入了不久被批准的共和国的新宪法之中”。

也正是利用人质危机事件为契机,伊朗通过了确立伊斯兰共和体制的宪法,并于1980年举行总统选举,使伊朗正式进入伊斯兰共和国时期。19804月,美国宣布同伊朗断绝外交关系,并对伊朗实行经济封锁。随后,伊朗政府挫败了美国卡特政府通过军事行动营救人质的努力,令美国颜面扫地。与此同时,此次事件也成为霍梅尼清除巴尼萨德尔(Abol Hassan Banisadr1933-)总统的原因之一,因为霍梅尼认为美国为营救人质采取的军事行动得到了伊朗国内亲美分子的支持。

19809月,霍梅尼正式提出了释放美国人质的条件:把巴列维国王在美国的财产归还伊朗、取消美国对伊朗的财产要求、取消对伊朗财产的冻结、保证不干涉伊朗内政。19811月,关于人质问题的阿尔及尔协议获得通过,其内容满足了霍梅尼上述绝大多数要求。“作为给倒霉的卡特最后一个侮辱,人质一直拖到1981120日罗纳德·里根总统行就职典礼的时刻才获释放。”对此,一些美国学者认为,伊朗无疑在人质危机事件中获得了双重胜利:“它既为伊斯兰共和党的专制体制提供了保护伞,又用不正当的手法从左派对手那里窃取了反对帝国主义的美名。”

由于伊朗以宪法的方式确立了“不要东方,不要西方,只要伊斯兰”的外交原则,长期支持巴列维政权的美国以及“以美国为首”的西方世界、以色列被伊朗伊斯兰共和国视为“伊斯兰的主要敌人”,“美国是剥夺和压迫世界人民的头号敌人”,而以色列“是世界公认的伊斯兰教与穆斯林的敌人”。

伴随伊朗国内神权体制的确立和人质危机事件导致的美伊之间严重冲突,伊朗与美国的冲突全面展开并延续至今。在两伊战争期间,美国选择支持伊拉克,伊朗和美国摩擦不断,甚至伴随着对抗冲突。1984年,伊朗被美国列入支持恐怖主义国家名单之列,并对伊朗实行武器禁运。19871988年间,伊朗多次用鱼雷和导弹袭击美国为科威特油轮护航的军舰,而美国则于19887月击落一架伊朗民航客机。此外,伊朗还强烈谴责美国入侵格林纳达、轰炸黎巴嫩等行径,抗议美国军舰在海湾地区活动,并抵制1984年在美国举办的洛杉矶奥运会。

与此同时,伊朗同其他西方国家的关系也不断恶化。伊朗与法国在两伊战争期间因多次摩擦而最终导致双方于1987年断交。19889月,英国伦敦企鹅出版公司出版了印度裔英国作家萨尔曼·拉什迪(Salman Rushdie)的《撒旦诗篇》,不仅引发了全球范围内伊斯兰国家和穆斯林民众的强烈抗议,同时也引发了伊朗与西方关系中最具宗教文化色彩的冲突。霍梅尼将“撒旦诗篇事件”定性为西方“反伊斯兰的国际阴谋”,它反映了西方“反伊斯兰、反先知、反《古兰经》”的本质。针对西方国家的反对以及为拉什迪进行的保护,霍梅尼指出:“它们(西方大国)的关键并非是在为一个人辩护,它们的宗旨是支持一种反伊斯兰、反价值观的潮流,它是由那些属于犹太复国主义、英国和美国的机构策划的,由于它们的无知和草率,它们已经将自己置于伊斯兰世界的对立面。” 1989214日,霍梅尼在其发布的所谓“20世纪最重要的”“法特瓦”(宗教法令)中指出:“我谨以真主的名义通知全世界虔诚的穆斯林,《撒旦诗篇》一书的作者已严重冒犯了伊斯兰教、先知和《古兰经》,必须将他们处死。我要求每个穆斯林不论在何处发现他们就立即执行其死刑,旨在使任何人都将不再敢亵渎穆斯林的神圣价值。无论谁因此而牺牲都将成为光荣的烈士,并将直升天园。”

在霍梅尼发布教令要求严惩拉什迪的同时,伊朗政府宣布判处拉什迪死刑,同时悬赏数百万美元追杀拉什迪(杀死拉什迪的穆斯林的赏金为260万美元,外国人的赏金为100万美元)。伊朗的行为引起了西方国家的强烈反应,同时导致伊朗与西方稍有缓和的关系急剧恶化,英国当即宣布与伊朗断绝外交关系,其他西方国家也以召回驻伊朗外交使节的方式表示抗议。

客观而言,《撒旦诗篇》引发的伊斯兰世界和穆斯林民众的抗议更多是在文化层面,其他国家对西方的抗议也主要是在民间层面。但伊朗在政府层面作出的强烈反应,无疑使冲突的性质和范围远远超出了民间和文化领域,进而上升为双方的政治与外交冲突。伊朗对“撒旦诗篇事件”的强烈反应,既与伊朗借此彰显和宣示“不要东方,不要西方,只要伊斯兰”和“输出革命”的外交理念密切相关,也与伊朗国内政治斗争的需要有重要联系。因为当时正值两伊战争后伊朗内外交困,温和派和务实主义者试图与西方缓和关系之际,“实用主义营垒倾向于采取一种国家重建和寻求与西方关系正常化的政策”。1989222日,霍梅尼发表讲话,借“撒旦诗篇事件”对试图与西方改善关系的务实主义进行了严厉批评。他指出:“对于我们而言,并非必须要建立广泛的联系,因为敌人开始认为我们已经变得如此依赖、如此看重他们的存在,以至于相信我们会平静地宽恕他们对信仰和宗教圣洁的侮辱。那些仍然这样想并警告我们必须着手修改的政策、原则和外交的人,警告我们已铸下大错不能重复以前错误的人;那些认为激进主义口号和战争将会引起东西方对我们的厌恶并最终导致国家孤立的人;那些相信如果我们以一种实用方式行事就将得到回报并最终使国家、伊斯兰和穆斯林得到尊重的人,对于他们而言,这(指撒旦诗篇事件)就是一个例证。”

因此,霍梅尼以及持强硬路线的激进主义者对“撒旦诗篇事件”的强烈反应,既有利于打击伊朗国内的温和派势力,也有利于向国际社会宣示伊朗坚持走伊斯兰主义道路的意志和决心,同时也是伊朗树立和扩大在伊斯兰世界影响力的重要手段。在伊朗应对“撒旦诗篇事件”的过程中,包括霍梅尼的既定继承人蒙塔泽里辞职、伊朗政府内一大批温和派务实主义者被解职,都使得伊朗伊斯兰主义的内外政策得到了强化。对此,一些学者评价道:“拉什迪事件为激进营垒提供了一个问题,借以抵消实用主义派别的上升势头,促使霍梅尼在国际上重新肯定其伊斯兰领导作用,动员战斗激情以捍卫伊斯兰教,并分散了对伊朗紧迫的社会经济问题和愈益增长的社会不满的注意力。”

总之,霍梅尼既利用“撒旦诗篇事件”实现了打压温和派势力、转移民众注意力等国内目标,也使伊朗基于伊斯兰价值的反西方外交方针得以强化,并不可避免地加剧了伊朗与西方的冲突。正如人质危机事件一样,“霍梅尼抓住了一个突如其来的、非常引人注目的、带有感情色彩的问题,使他得以重新恢复一位好战的伊斯兰宗教领袖的形象,加强了自己在印度穆斯林之中的地位,转移了群众对他已经非常不愿意谈论的、诸如两伊战争惨重失败问题的注意力,也破坏了正在进行的与英国改善关系的一切努力,在与其他欧洲国家的关系方面设置了一个障碍”。

霍梅尼对社会主义的东方阵营同样持反对态度。他甚至给戈尔巴乔夫写信,奉劝苏联放弃社会主义而皈依伊斯兰教。1980年霍梅尼发表新年谈话时指出,“共产主义的超级大国所带来的危险不亚于美国”。与此同时,在现实政策上,伊朗宣布取消通往苏联的第二条天然气干线,减少伊朗对苏联天然气出口;在苏联入侵阿富汗问题上,伊朗对苏联予以了强烈谴责;伊朗还指责苏联向伊拉克提供武器,默许以色列入侵黎巴嫩。1983年,伊朗以“为苏联从事间谍活动”的罪名逮捕了伊朗人民党总书记基亚努里(Noureddin Kianouri1915-1999)等领导成员。1984年后,伊朗与苏联的关系才有所改善。总之,在霍梅尼时期,伊朗与苏联的关系呈现三方面特点:双方虽然多有摩擦,但没有走向完全对抗;两国在外交上互相敌对,但两国仍保持了一定规模的经贸往来;伊朗既反美也反苏,但在实际操作中反西方反美甚于反东方反苏。

总之,霍梅尼关于国际体系的思想完全基于伊斯兰世界与非伊斯兰世界的二分法和敌我关系的对抗思维,它不仅要对以民族国家为单元的国际体系进行革命性改造,并通过领导全球性的伊斯兰革命建立伊斯兰的国际体系和世界秩序,而且要通过反对东方、反对西方的革命外交挑战美、苏主导的冷战体制。伊朗反对美、苏霸权的革命外交尽管有民族革命的色彩,也在客观上巩固了伊斯兰主义意识形态和政治体制的国内合法性,并借此扫清了国内的政治反对派,但它使伊朗在国际体系内陷入了严重孤立,使其成为美国和西方长期遏制和打击的对象并延续至今,这种带有强烈理想色彩的意识形态外交难以有效维护伊朗的国家利益,其实践亦遭受诸多挫折。

 

“输出革命”

意识形态外交及成效

 

伊朗伊斯兰革命有两个非常突出的目标,即对内建立伊斯兰共和国,全面推行伊斯兰化;对外通过“输出革命”建立伊斯兰秩序。“革命的伊斯兰输出源自阿亚图拉霍梅尼的意识形态世界观,一种对伊斯兰教的解释,其特点是把一种植根于宗教旗号的伊朗民族主义与通过宣教、典范和武装革命来传播伊斯兰教的跨国特征和穆斯林的全球使命结合在一起。鼓励和传播伊斯兰教是一种基本的外交政策目标,这一目标反映在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宪法中,反映在鼓励人们‘在国内外使革命永久化’的主张中。”伊朗“输出革命”具体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构建“输出革命”的组织网络

伊朗于1981年成立了具有伞状组织结构特征的“伊斯兰革命委员会”(IslamicRevolutionary Council),其分支机构覆盖整个伊斯兰世界,其中以5个中东国家为主。其一是“伊拉克最高伊斯兰革命协会”,该组织与伊拉克的什叶派组织密切合作,开展反对萨达姆政权的活动。其二是“黎巴嫩伊斯兰革命协会”,负责协调和指挥黎巴嫩的什叶派等亲伊朗势力,该组织主要负责领导黎巴嫩的“阿迈勒运动”(Amal Movement)攻击西方在黎巴嫩的目标,同时支持黎巴嫩真主党从事反西方、反以色列的活动,其目标是在黎巴嫩建立伊斯兰共和国。其三是“阿拉伯半岛伊斯兰革命协会”,负责领导沙特、科威特、巴林等海湾国家的伊斯兰组织尤其是什叶派组织的活动,如“科威特伊斯兰圣战组织”、“巴林伊斯兰解放阵线”都加入了该组织,并接受伊朗的领导和培训。其四是“非洲和马格里布伊斯兰革命协会”,负责领导和控制北非阿拉伯国家以及尼日利亚、塞内加尔等国家的伊斯兰势力。其五是“亚洲伊斯兰革命协会”,主要对阿富汗、菲律宾和巴基斯坦的亲伊朗伊斯兰团体提供指导和帮助。

(二)鼓动和宣传伊斯兰革命

霍梅尼曾经指出:“宣传问题应该是最优先的;……能在伊朗完成革命并将其输出到其他地方的最好策略是完美的宣传。”霍梅尼还特别重视对穆斯林青年的宣传,他曾经在一次青年集会上指出:“我们输出革命的方式是通过其他国家的年轻人,在那里许多人能看到你和你的成就,你们必须通过行动让更多人皈依伊斯兰。你们的行为和行动就是榜样;通过你们,伊斯兰共和国就能够在真主的庇护下传播到其他地方。”

为加强输出革命的对外宣传,伊朗成立了一系列传播伊斯兰革命思想的机构,较有代表性的有“伊斯兰宣传组织”(The Organization for the Propagation of Islam)、库姆的胡贾提耶宗教学校(Hujjatiyeh Seminary)、安迪什基金会(Andishe Foundation)和法拉比基金会(Farabi Foundation)等组织。成立于1981年的伊斯兰宣传组织在其发表的报告中指出:“输出革命是领导人(伊玛目霍梅尼)和伊斯兰共和国的目标之一,这一神圣的活动既不能用剑也不能用武力来完成,而是使用笔、语言、宣传和艺术的手段。”

在具体的宣传方式上,出版发行多语种书籍、发行电影和录像等音像制品、对宗教学校的留学生进行教育培训、组织和举办国际会议、利用外国宗教领导人和伊斯兰学者发表讲话等,都构成了宣传和传播伊斯兰革命思想的具体手段。在上述组织的影响下,海湾国家收到了霍梅尼关于伊斯兰革命思想的大量传单和录像带,也接收到伊朗通过阿拉伯语广播对本国政府的严厉批评,这对海湾国家的政治发展产生了一定影响。正是在伊朗的鼓动下,海湾各国伊斯兰激进组织在本国展开的反政府活动更为活跃,试图与伊朗一样建立伊斯兰共和国。

(三)利用两伊战争“输出革命”

霍梅尼关于“输出革命”方式的思想多有矛盾之处。他一方面主张以和平方式“输出革命”,但同时又有许多关于通过战争和武装干涉等方式“输出革命”的主张。霍梅尼曾指出:“不能用剑来输出意识形态”,“当我们说要输出我们革命的时候,我们并不是用剑去做”。但是,霍梅尼又通过将战争划分为合法战争与非法战争的方式,赋予通过战争进行革命输出以合法性。在霍梅尼看来,作为实现真主崇高意志的手段,战争是可以接受的。霍梅尼认为,从事保卫伊斯兰的防卫性战争是每个穆斯林的义务。但根据霍梅尼的世界秩序观,“伊斯兰领土”并不是以现实中的国家领土为边界的,“因为霍梅尼的思想不承认世界上的任何领土边界,追求以大一统的穆斯林乌玛乌玛,即穆斯林共同体。颠覆现存领土国家体系,建立伊斯兰的世界秩序”。

在霍梅尼主导伊朗政治的十年间,长达八年的两伊战争几乎贯穿始终。从两伊战争发生的根源看,伊朗和伊拉克两国的历史积怨、边界争端以及对海湾地区领导权的争夺都是引发战争的重要原因,因此两伊战争的性质并非纯粹的宗教战争。但不可否认的是,双方基于输出和抵制伊斯兰革命的矛盾与教派矛盾交织在一起,亦构成了诱发两伊战争的重要因素之一。霍梅尼认为,唯有推翻伊拉克逊尼派政权并以伊朗式的什叶派政权取而代之,才能消除伊朗继续向西部海湾地区输出伊斯兰革命的障碍。因此,两伊战争不可避免地与“输出革命”联系在一起。

在两伊战争爆发前,伊朗和霍梅尼本人当然希望什叶派占人口多数的伊拉克爆发类似伊朗的伊斯兰革命,但当萨达姆政权对什叶派反对派进行残酷镇压并先发制人发起对伊朗的战争时,为进行国内的战争动员,霍梅尼必须将两伊战争纳入到“输出革命”的战略轨道之中。

在战争初期,霍梅尼极力强调伊朗对伊拉克战争的自卫性。为号召伊朗人投入到反对萨达姆的自卫战争,霍梅尼指出:“伊拉克军队来侵略我们,我们只能用反抗来保卫伊斯兰,我们拥有的武器就是信仰,我们拥有的装备是伊斯兰,有了信仰和伊斯兰武器,伊朗就会在战争中取得胜利。” “你们(指伊朗民众)在为保卫伊斯兰而战,他(萨达姆·侯赛因)在为破坏伊斯兰而战。现在,伊斯兰正面临亵渎,你们应该支持并保护伊斯兰。”对我们来讲,反对异教徒的战争是甜蜜的。我希望伊朗不是依靠工具,而是依靠强大的信念和坚忍的意志而取胜。”

198210月,在伊朗扭转战争被动并将战争推进到伊拉克境内之际,霍梅尼仍然强调指出:“今天伊朗仍然恪守当初所说的话;我们没有任何与伊斯兰或非伊斯兰国家作战的意图。至今我们所进行的只是自卫,这是所有人都必须履行的神圣义务和人权。我们从未想过要去侵略其他国家。”但是,当伊朗的军事优势并没有引发霍梅尼所期待的伊拉克什叶派民众揭竿而起反对萨达姆政权的局面时,备感失望的霍梅尼为鼓舞伊朗人的士气,号召伊朗士兵解放伊拉克的什叶派圣城卡巴拉,并在解放耶路撒冷的道路上铲除萨达姆政权,这显然反映出霍梅尼力图将战争与输出革命的神圣使命联系在一起的政治诉求。

伴随19821984年间伊朗在战争中的优势不断扩大,伊朗开始设想战后伊拉克的政治安排,即通过伊朗和伊拉克的联合建立“什叶派联邦”。19826月,霍梅尼表示:“萨达姆政权被推翻后,伊拉克人民将成立伊斯兰政府,如果两个国家联合起来并结成一体,其他地区的小国也将加入进来。”在霍梅尼发表上述观点前,伊朗总统哈梅内伊也表示:“伊拉克的未来政府应当是伊斯兰和群众性质的,宗教法理学家的政策将成为伊拉克的未来。伊朗和伊拉克在接受伊玛目霍梅尼为领袖并追随他的路线上没有什么区别。也许国家和政府官员会接受国际边界的限制,但伊玛目不受国际边界的限制。”

当然,战争进程的发展并没有使伊朗的上述构想变成现实,并陷入了长期的胶着状态。19887月,均无法取得战争胜利的伊朗和伊拉克双方签署了停火协议。即使是在伊朗陷入内外交困的情况下被迫接受停火协议之际,霍梅尼仍然将这种选择与伊斯兰革命相联系。他指出:“考虑到所有政治和军事专家的意见,我同意接受安理会的停火决议。我相信这一决定符合伊斯兰革命和伊斯兰政府的整体利益。如果不是为伊斯兰,我绝不会接受停火。我再次重申,接受停火对我来说比吞毒更加致命。但是我愿意服从真主的安排。为了满足真主的意志,我宁愿吞下这服毒药。”

在两伊战争中,伊朗官方一直否认战争与“输出革命”有关,但19892月霍梅尼的讲话表明,利用两伊战争“输出革命”,在伊拉克建立伊斯兰政权显然是伊朗的重要目标之一。霍梅尼指出:“战争的每一天我们都在祈祷,我们在所有方面利用了战争。我们通过战争将革命输出到世界;通过战争我们巩固了硕果累累的伊斯兰革命。”

(四)支持其他国家什叶派效仿伊朗革命

海湾国家的君主制以及在外交上对美国的依附,一直是霍梅尼予以强烈谴责和批判的对象。霍梅尼指出:“沙特阿拉伯的统治政权披着穆斯林的外衣,但实际上却代表着一种奢华、轻佻和无耻的生活方式,从人民手中抢夺金钱来挥霍,沉湎于赌博、酒会和狂欢。假如人民追随革命道路,诉诸暴力去继续斗争来恢复权力和资源,这没什么值得惊奇的。”总体来说,伊朗除对海湾国家采取宣传鼓动等手段外,主要通过支持沙特阿拉伯、巴林、科威特等国家什叶派的反政府活动进行“输出革命”。

受伊朗伊斯兰革命示范效应以及伊朗“输出革命”的双重影响,“海湾各国的什叶派社团表现出前所未有的统一性,它们之间相互呼应、相互声援,迅速展开了活动,其中不少活动背后有伊朗的支持。” 1979年,沙特什叶派抗议沙特王室的示威活动引发严重的暴力冲突和骚乱(也称“东方省起义”),科威特发生什叶派游行示威和围攻美国大使馆事件,以及对科威特政治体制进行批评的多次什叶派集会,都与伊朗的支持有重要关系。由于伊朗对巴林一直存在领土要求,伊朗对巴林的渗透相对而言更为严重,伊朗著名宗教学者萨迪克·鲁哈尼(Sadiq Ruhani)甚至亲自前往巴林,支持和领导巴林的什叶派反政府活动,声称巴林的选择在于或者并入伊朗,或者“建立与伊朗相似的伊斯兰政府”。在19791981年期间,巴林多次发生什叶派的示威游行活动,其中影响最大的当属197912月发生的企图颠覆巴林政权的未遂事件。客观而言,伊朗对海湾国家的渗透并非这些国家什叶派反政府活动的根本原因,其更深刻的根源在于这些国家的“什叶派内心对自身境遇及国家对外政策的不满”。

    在学术界,“大多数研究者都承认,黎巴嫩是伊朗输出革命最为成功的地方”。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黎巴嫩什叶派尤其是“阿迈勒运动”和“真主党”的崛起,有黎巴嫩国内形势变化的深刻根源,并不能简单地归结为伊朗“输出革命”的结果,但伊朗对黎巴嫩什叶派尤其是真主党的支持确实构成了不容忽视的重要外部因素。

20世纪60年代以来,伴随黎巴嫩教派矛盾的激化直至爆发内战,应运而生的“阿迈勒”组织成为什叶派的政治代言人,它在本质上是对内维护什叶派权益、反对教派分裂,对外主张维护黎巴嫩独立与统一,支持巴勒斯坦民族事业的民族主义组织。进入80年代后,由于受到伊朗伊斯兰革命的影响以及伊朗对黎巴嫩什叶派的支持,1982年成立的伊斯兰主义组织“真主党”迅速崛起,并取代“阿迈勒”运动掌握了对什叶派的主导权。伊朗对黎巴嫩真主党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其一,向黎巴嫩什叶派灌输伊斯兰革命思想,为真主党的建立提供思想和组织支持。伊朗力图通过“黎巴嫩伊斯兰革命协会”,建立“一个追随伊朗革命路线的什叶派组织,来代替以温和的世俗民族主义为方向的阿迈勒运动,从而把伊斯兰革命推向周边国家”。因此,黎巴嫩真主党的建立与伊朗的影响密不可分,霍梅尼的重要助手蒙塔泽里等人对真主党的组建发挥了重要作用,而时任伊朗驻叙利亚大使更是成为伊朗和真主党之间的主要联络人。其二,为真主党等什叶派组织提供军事和经济支持。在1982年,伊朗曾派出一支约1000人左右的革命卫队深入黎巴嫩的贝卡谷地,为真主党等什叶派组织提供训练、物资以及经费等方面的支持。这支革命卫队声称其“唯一的目的是使当地伊斯兰化”,该组织还直接卷入了黎巴嫩的教派冲突以及同以色列的武装冲突。因此,“从很多方面看,黎巴嫩都提供了伊朗通过暴力手段输出革命的最好例证,伊朗革命的影响在黎巴嫩也最清晰、最突出。”

总之,构建“输出革命”的组织网络、对外鼓动和宣传伊斯兰革命、利用两伊战争输出革命、支持其他国家什叶派效仿伊朗革命,构成了伊朗输出革命的主要做法。“输出革命”外交是建立伊斯兰秩序的具体做法,是典型的意识形态外交。从“输出革命”的效果看,除对黎巴嫩真主党的扶植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外,其他“输出革命”的做法则遭遇挫折,并使伊朗在海湾地区陷入严重的孤立,尤其是两伊战争使伊朗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伊朗的国家利益。


意识形态和国家利益的两难困境

——霍梅尼外交的历史遗产

 

霍梅尼所确立的“不要东方,不要西方,只要伊斯兰”的外交指导思想以及“输出革命”的外交战略,在本质上是一种以宗教意识形态为主导的革命外交,它在执行的过程中一直面临着诸多的矛盾,并突出表现为实现伊斯兰统一、建立伊斯兰秩序的理想与现存的世俗主权国家体系的矛盾、“输出革命”的干涉外交与主权原则的矛盾、宗教意识形态与国家利益的矛盾等。实践证明,伊朗“输出伊斯兰革命”的外交方针和路线,是一条将意识形态置于国家利益之上的对抗性外交路线,虽然具有一定的反帝民族主义色彩,但也使伊朗被不利的外部国际环境所困扰。

在霍梅尼主导伊朗政治的十年间,伊朗通过推行全面的伊斯兰化基本上在国内确立并巩固了伊斯兰共和国的政治制度,但在经济上却陷入了严重的困难,而其反对现行国际体系和“输出革命”的外交则严重受挫,并使伊朗陷入了严重的国际孤立。在霍梅尼逝世前,两伊战争造成的严重损失、日趋严重的经济困难和国际孤立,都使伊朗国内围绕输出革命的外交战略产生了严重的思想分歧。“由于未能打赢战争而引起的幻灭感,战争对经济实力的损耗,生活质量的总体下降,以及愈益增长的公众不满情绪——所有这一切都因为政府内部围绕国家重建和输出革命战略问题的思想分歧所加剧。”

事实上,霍梅尼在逝世前已经意识到“输出革命”的意识形态外交与现实国家利益的矛盾,并在“输出革命”不断受挫的情况下不得不转向维护伊朗的现实国家利益。这在霍梅尼痛苦地接受两伊战争停火问题上得到了鲜明的体现,他虽然声称接受停火协议是“服从真主的安排”而服下的“毒药”,但他同时也强调这一决定符合“伊斯兰政府的整体利益”。因此,在两伊战争结束后,伊朗的外交就已经开始向国家利益回归,其重要表现是到1988年底,伊朗已经与除沙特、伊拉克之外的所有海湾国家建立了正常关系。在霍梅尼留给哈梅内伊和宪法监督委员会的信件中,他强调教法学家的责任是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维护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存续,为此应不惜以违背现有的宗教法律和伊斯兰教训诫为代价。由此可见,在临终前,霍梅尼思想显然已经发生了从强调意识形态到注重国家利益的变化,这无疑为伊朗外交在后霍梅尼时代的调整创造了条件。

在后霍梅尼时代,伊朗经历了拉夫桑贾尼(Akbar HashimiRafsanjani)、哈塔米(SeyyedMohammad Khatami)和内贾德(MahmoudAhmadiNejad)、鲁哈尼(Hassan Rouhani)四届政府,而哈梅内伊则一直任宗教领袖。在此过程中,伊斯兰因素对伊朗外交的影响在整体上呈现出明显下降的态势。但是,基于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政权属性尤其是巩固其政权合法性的需要,后霍梅尼时代的伊朗外交尽管呈现出“输出革命”的意识形态外交相对弱化,国家利益考虑不断增强的特征,但又无法从根本上摆脱霍梅尼“输出革命”外交遗产的掣肘。因此,无论是在相对温和的拉夫桑贾尼和哈塔米时期,还是在伊朗外交再度走向强硬与激进的内贾德时期,伊朗外交均没有放弃“输出革命”的外交原则和建立“伊斯兰世界秩序”的长远目标。继续支持伊斯兰激进组织,仍是伊朗外交的主要方式。在后霍梅尼时代,国际格局和中东地区格局均发生了深刻变化,为应对苏联解体、冷战结束、海湾战争、伊拉克战争、阿拉伯剧变等引发的国际与地区格局变化,伊朗积极利用伊斯兰教对中东、中亚等地区事务和热点问题施加影响。此外,伊斯兰因素也对伊朗与西方尤其是美国的关系产生了重要影响。支持中东国家的伊斯兰组织尤其是什叶派力量,利用伊斯兰教拓展地缘政治空间,利用什叶派因素影响伊拉克战后重建、应对阿拉伯剧变,运用伊斯兰主义意识形态抵御西方文化侵蚀、在核问题和反恐等问题上进行话语体系的斗争,都是霍梅尼伊斯兰主义思想在伊朗外交中的具体体现。限于篇幅所限,这些问题只有留待他文另作深入研究。

另一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后霍梅尼时代的伊朗呈现出改革与保守两种力量、两种路线交替上升的政治钟摆效应,进而使伊斯兰革命外交在改革派掌权时相对淡化,在保守派掌权时则相对强化。自霍梅尼1989年去世后,伊朗的内外政策一直在改革与保守之间摇摆和轮回,同时也必将对未来伊朗的发展道路产生重要的制约作用。在拉夫桑贾尼(19891997年执政)和哈塔米(19972005年执政)任伊朗总统期间,是改革派占据主导地位的时期,伊朗外交中的伊斯兰主义因素明显下降;在艾哈迈德·内贾德执政时期(20052013年执政),保守派执掌政权,伊朗内政外交趋向保守,革命外交的因素有所上升。2013年以来,温和保守派鲁哈尼再次开启改革,但伊朗能否走出改革与保守势力轮回的历史怪圈尚需拭目以待,伊斯兰主义对伊朗外交的影响也有待作进一步的深入研究。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