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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讼卦》第六

【原文】


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彖》曰: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讼有孚,窒,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终凶。讼不可成也。利见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


《象》曰: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做事谋始。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小有言,其辩明也。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象》曰:不克讼,归逋窜也。自下讼上,患至掇也。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象》曰:食旧德,从上吉也。


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


《象》曰:复即命,渝安贞,吉,不失也。


九五:讼,元吉。


《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


上九: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


《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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