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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无遗嘱的情况之下,遗产该如何分配?| 澳洲继承法手册04(下篇)

何颖律师 澳洲法律评论 202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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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法律评论》第317篇文章

家事继承第34篇文章



文 | Chai Hoe


导读


笔者(何颖律师)先前撰写的《澳洲未婚伴侣法律指南》和《澳洲防家暴攻略》暂时已告一段落了。

 

身为澳大利亚家庭法和继承法专职华人律师,笔者想通过此手册与大家分享一些涉及澳大利亚《继承法》的知识和资讯。


此文章系列和大家聊聊以下:

1、澳洲继承法手册(1):澳洲继承法简介

2、澳洲继承法手册(2):继承需要缴继承税吗? 离婚会影响遗嘱吗?

3、澳洲继承法手册(3):遗产纠纷 – 在有遗嘱的情况之下

4、澳洲继承法手册(4):遗产纠纷 – 在无遗嘱的情况之下(上篇、下篇)

5、澳洲继承法手册(5):其他遗产纠纷 – 遗嘱执行人与受益


笔者在上篇提到前阵子热播的电视剧《都挺好》。该剧描述了表面上无限风光的苏家,随着苏母的突然离世,瞬间分崩离析。在剧中,苏母突然去世,生前并未立遗嘱,因此其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既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在澳大利亚称为intestacy laws)。假设故事情节发生在澳大利亚,那么按照澳大利亚法律,在无遗嘱的情况之下,遗产该怎么分配呢?


澳洲各州和领土的继承法

如果您没有遗嘱,您的遗产将依照当地的继承法律(succession and inheritance law)来分配



澳洲的6个州属(States)和2个领土(Territories)拥有截然不同涉及无遗嘱遗产分配的法律(intestacy laws)。同样的,其他国家的法律也是全然不一样的。随着时代的变迁,许多人在世界各地都拥有财产,这使遗产分配变得更困难和复杂。为了简化澳洲的继承法,澳洲政府加入了“1973年国际遗嘱形式统一法”的公约(the Convention Providing a Uniform Law on the Form of an International Will 1973),该法于2015年3月10日在澳大利亚全国生效。澳大利亚所有州属和领土都已立法律实施公约。


下表总结澳洲各地继承法的法律


此篇文章和大家探讨:在无遗嘱的情况之下,根据昆士兰法律的分配原则,遗产会怎么分配呢?


“无遗嘱情况”包括哪些状况?

1、死者没立遗嘱

2、所立遗嘱被法庭宣布无效

3、所立遗嘱遗漏死者一部分的财产

4、遗嘱规定的受益人都比死者早逝


昆士兰继承法的分配原则

在无遗嘱的情况下,昆士兰(Queensland)《 继承法1981 》Succession Act 1981规定死者的遗产必须按照以下顺序分配给死者的亲属

(一)假如死者有配偶(结婚夫妇和事实伴侣)但没有孩子或孙子:遗产全归死者的配偶

(二)假如死者有配偶和孩子或孙子:(分配不均)

a.首先,$150,000和家具将归死者的配偶(结婚夫妇和事实伴侣)

b.其次,

   i.假如死者只有一个孩子,配偶将得到1/2剩余的遗产。

   ii.假如死者有多过一个孩子,配偶将得到1/3剩余的遗产。

c.最后,

   i.假如死者只有一个孩子,孩子将会得到1/2剩余的遗产(扣除那$150,000和家具先分给死者配偶的)。假如孩子比死者早逝,那孩子的50%将会转给孩子的子女,既是死者的孙子。

   ii.假如死者有多过一个孩子,孩子们可以平分2/3剩余的遗产(扣除那$150,000和家具先分给死者配偶的)。假如孩子比死者早逝,那孩子的股份将会转给孩子的子女,既是死者的孙子。

(三)假如死者没有配偶、孩子和孙子:遗产全归死者的父母(平分)。

(四)假如死者没有配偶、孩子和孙子、父母:遗产全归死者的兄弟姐妹、然后侄子和侄女。

(五)假如死者没有配偶、孩子和孙子、父母、兄弟姐妹、侄子和侄女:遗产全归死者的祖父母(平分)。

(六)假如您没有配偶、孩子和孙子、父母、兄弟姐妹、侄子和侄女、祖父母:遗产全归死者的叔叔、阿姨、然后堂表兄弟妹。

(七)假如以上亲属都没有:遗产将会交给国家(昆士兰政府)。


以下图片总结昆士兰无遗嘱的顺序分配(由内箱向外移动,内箱不包括外箱的亲属)。


图片采纳于: https://www.pt.qld.govau/media/1088/lets-talk-about-intestacy.pdf


根据昆士兰继承法,岳父或岳母、公公或婆婆、继父母不算是您的亲属,所以假如您没立遗嘱,他们并不能也不会得到您的遗产。


值得一提的是继承法中的“配偶”包括结婚夫妇和事实伴侣(de facto couples)。根据昆士兰继承法,死者的“配偶”包括以下关系

1、结婚夫妇
2、未正式离婚的夫妇(既还没拿到离婚证书但却已分开的夫妇)
3、假如死者已正式离婚,但死者生前正在支付前配偶的抚养费,而前配偶在死者去世前未再婚
4、事实伴侣
 

我们下篇再续!


注意:以上所说并非法律意见。假如大家想了解更多详情,欢迎联系笔者何颖律师(微信账号YukiHoe)。如果您想咨询有关家庭法、继承法、退休金、遗嘱、信托或遗产的事宜,欢迎联系。


本出版物仅作为指南,不构成任何法律建议。读者应该认真考虑鉴于具体的事实情况判断本出版物将产生的法律影响。本出版物中的信息在2019年5月14日是正确的。

Copyright © 2019 Chai H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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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律师:

何颖 (Chai Hoe)


澳洲国立大学法学学(荣誉),澳洲高等法院注册律师


专业且平易近人,拥有多年法律经验,擅长家庭法,继承法与财产法等


熟练运用英语,中文,马来语,广东话和福建话等各种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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