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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赣南师范大学蝉联“全国文明校园”荣誉称号
日前,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经中央文明委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赣南师范大学“全国文明校园”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学校自2017年获评首届“全国文明校园”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新时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部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照“六好”创建标准,在“新”字上求突破,在“实”字上下功夫,在“好”字上见成效,深入发掘文明校园创建特色亮点,不断擦亮“文明校园”名片,做到文明创建与事业发展同步、常态创建与长效机制并重、校园文明与师生素质共进。近三年,学校先后获评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全省基层党建“三化”建设试点单位、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全省高校平安校园示范学校、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涌现了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省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等一批新时代先进典型,有力彰显和延伸了创建成果。
全国文明校园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是我国精神文明建设评比中学校领域的最高荣誉,是一所学校文明程度、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的集中体现。此次,学校蝉联全国文明校园荣誉称号,是全校师生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全体赣师人的光荣与骄傲,必将更大地鼓舞激励全校师生员工,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描绘好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宏图,奋力谱写新时代学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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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陈熙莹
审稿丨陈熙莹 李洛 李青鹏责编丨李强 主编丨刘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