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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闻】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 力阻港独议员进入立法会

2016-11-10 综合权威媒体报道 国际政经历史学识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

力阻港独议员入立法会   该出手时定会重重出手

本文综合新加坡《联合早报》、BBC中文网、纽约时报中文网、FT中文网、台湾中央社、新华社、香港《明报》等国际权威媒体报道,版权归各媒体机构所有。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第104条作出解释,试图以此阻止两名支持港独的当选议员进入香港立法会。


“北京释法就是要告诉本土派、分裂主义者和主张港独的人,中央对这种事绝不容忍,哪怕杀鸡用牛刀,该出手的时候一定会重重出手。”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11月4日决定启动法律解释程序,对香港基本法第104条作出解释,澄清香港公职人员的宣誓效忠制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荣顺5日在全体会议上对释法草案、上述条文的立法含意和所包含的法律原则作了说明。


11月7日上午,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以155票全数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根据释法结果,新科议员梁颂恒、游蕙祯的宣示无效且不得再次宣誓,议员资格可能不保。


人大在记者会上解释,宣誓人拒绝宣誓,即丧失就任公职的资格,故意选读与法定誓言不一致的誓言或任何不真诚、不庄重的方式宣誓,属于拒绝宣誓,所作宣誓无效,宣誓人即丧失就任公职的资格。


人大解释,宣誓是公职人员就职的法定条件和必经程序,未进行合法有效宣誓或拒绝宣誓,不得就任公职。宣誓人必须真诚、庄重地进行宣誓,必须准确、完整、庄重地宣读包括“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内容的法定宣誓。


这是全国人大自1997年以来第五次对香港动用释法权,涉及《基本法》第104条规范香港立法会议员等公职人员就任时必须宣誓效忠中国香港特区、拥护《基本法》的条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七条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规定,作如下解释: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的“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既是该条规定的宣誓必须包含的法定内容,也是参选或者出任该条所列公职的法定要求和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相关公职人员“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具有以下含义:


      (一)宣誓是该条所列公职人员就职的法定条件和必经程序。未进行合法有效宣誓或者拒绝宣誓,不得就任相应公职,不得行使相应职权和享受相应待遇。


      (二)宣誓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和内容要求。宣誓人必须真诚、庄重地进行宣誓,必须准确、完整、庄重地宣读包括“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内容的法定誓言。


      (三)宣誓人拒绝宣誓,即丧失就任该条所列相应公职的资格。宣誓人故意宣读与法定誓言不一致的誓言或者以任何不真诚、不庄重的方式宣誓,也属于拒绝宣誓,所作宣誓无效,宣誓人即丧失就任该条所列相应公职的资格。


      (四)宣誓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监誓人面前进行。监誓人负有确保宣誓合法进行的责任,对符合本解释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规定的宣誓,应确定为有效宣誓;对不符合本解释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规定的宣誓,应确定为无效宣誓,并不得重新安排宣誓。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所规定的宣誓,是该条所列公职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香港特别行政区作出的法律承诺,具有法律约束力。宣誓人必须真诚信奉并严格遵守法定誓言。宣誓人作虚假宣誓或者在宣誓之后从事违反誓言行为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事件时间轴 

●释法起因于香港青年新政议员梁颂恒、游蕙祯10月12日在立法会宣誓时“宣扬港独”,且誓词“辱华”。

香港立法会誓词:

我谨此宣誓:本人就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定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尽忠职守,遵守法律,廉洁奉公,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服务。

▲梁颂恒以英语宣誓时加插"I shall pay earnest efforts be (for) keeping that over the interest of the Hong Kong Nation."(我会尽力维护香港民族利益),其后披上印有"Hong Kong is not China"字样的蓝色旗帜宣誓,极快速读出誓言,将“China”刻意读成带有辱华意味的Shina(支那)。

▲游蕙祯称"I do solemnly swear that I will be faithful and bear true allegiance to Hong Kong Nation."(我会真诚地、竭尽所能效忠“香港民族”),又将"Hong Kong is not China"字样的蓝色旗帜铺在宣誓台上。其后被要求再次宣誓时,游在宣誓中加入粗口,将"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读成“People's re-fuxxking of Shina”。

●10月18日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裁定宣示无效,同日政府部门律政司提出司法复核,推翻梁君彦批准两名议员再宣誓的裁决,以及申请临时禁制令,禁止两人再宣誓。


●10月19日原订再度宣誓时,亲北京建制派议员集体离席,人数不足而流会,梁、游两人无法宣誓。


●10月26日立法会开会前,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表示暂缓两人宣誓以等待香港高等法院的司法复核判决。但当日梁颂恒、游蕙祯两人仍在民主派议员的护送之下强行进入议会宣誓。


●11月2日,两人再度尝试进入立法会宣誓,被保安人员带离现场。


●11月3日,高等法院就司法复核案开审。代表政府的资深大律师余若海一开始即表示政府并无向中央寻求人大释法,认为是否具议员资格一事应由香港法院处理。当日庭讯,梁、游两人议席的有效性未获最终裁决。


释法争议

香港在1997年主权移交之后以《基本法》做为小宪法,写明香港在到2047年的50年之内,在“一国两制”的原则之下对香港事务有决定权,军事和外交权力则在北京手中。


但《基本法》也写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有“最终解释权”。


 其中一条规定:立法者必须宣誓“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的一条地方法令则规定:“拒绝或忽略作出该项誓言”的人将被取消就任资格,如果他或她已经就任,则必须离任。


这次释法引发争议,是因为在香港高等法院判决前就先释法,引发北京干预香港司法独立的争议。


 香港政府由行政长官领导,该人基本上是北京任命的,政府在法庭上表示,这两名政治人士已拒绝宣誓,应该取消他们的就任资格。


但立法会主席的一位代理律师认为,这个问题应由立法机构、而不是法院或行政部门决定。


香港司法团体担心此次北京政府主动释法,未来将影响香港的司法独立性与法治(rule of law)。民主派团体也谴责香港政府和北京凌驾立法会,剥夺经由民主程序选出的议员之资格。


各方反应

1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香港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中)7日表示,对梁颂恒和游蕙祯的行为让他感到“气愤”,他要在记者会上特别进行声讨。


中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在周一(11月7日)的人大闭幕记者会上,就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第104条释法,回应记者问题。


据香港明报报道,李飞重申,人大常委会有宪制性地位,对《基本法》作解释,而人大的解释,在特区的行政、立法及司法机关要“一体执行”。李飞指出,立法会选举及宣誓事件引起的争议,都说明了香港在落实《基本法》相关规定时存在漏洞。


他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是政治效忠问题,也是天经地义的问题"。


他表示,中国人大只在重大问题上释法。他称,“港独”违反“一国两制”,违反法律就不是政见。他称,香港回归前,就有“反动”和“反对”势力的存在,回归后以不同形式包装,但不敢公然打出“港独”的旗号。他指,香港年轻人受这些势力有组织的灌输。


在回应另一个记者的问题时,李飞再强调香港司法独立要义在“严格依法办事”,香港法院的司法权和终审权都是由人大常委会制订的《基本法》所授与,因此香港法院只能在授权范围内行事,不可超越《基本法》范围。而李飞亦指,释法是对法制的维护、也是法治的展现。


李飞批评,香港有“貌似法律权威的人”造成“人大释法就是干预司法独立”的舆论,并指提问记者对法律的认知比那些“所谓法律权威”更好。


他批评香港一些“法律权威人士”多年来散布歪理,只要有释法,就说是干预香港司法。


国务院港澳事务发言人表示,中国全国大人常委会的解释,正当其时。


发言人称,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必须在香港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绝不允许在香港从事任何分裂国家的活动,也绝不允许港独分子,进入香港的政权机关。


中联办发言人表示,释法有利于解决香港立法会部分候任议员宣誓违法引起的争议,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打击和遏制港独势力,有利于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不走样、不变形。

2香港特区政府

香港特区政府周一(11月7日)召开记者会,香港行政长官梁振英对释法表示支持,并指政府将全面切实执行。


据香港明报报道,梁振英率领司局长见记者时表示,本届立法会当选议员、青年新政梁颂恒及游蕙祯在宣誓过程中故意违反宣誓程序及规定,因而引起极大愤慨,他们的行为严重冲击法治及一国两制,造成极大影响。


他表示,人大释法是宪法及法律制度的重要部分,人大常委会对104条作出清晰解释及说明。梁指人大常委会的解释进一步厘清不庄严不真诚方式宣誓均属拒绝宣誓,所作的宣誓无效,宣誓人因而丧失公职、行使其职权及享受相应待遇,有关解释指出104条的含义及违反条文的后果,明确指定公职人员的宣誓要求。


梁表示,特区政府及社会大众对于刻意违反宣誓条件及程序,或藉机侮辱国家民族及鼓吹分裂国家的行为必须遏止,严正依法处理。他与特区政府对于人大今次释法表示支持,将全面切实执行。


梁透露,在全国人大对《基本法》进行释法前,港府曾跟北京沟通,但北京坚持释法。他又称,港独思潮让北京认为《基本法》23条(国安法)立法有现实意义。


梁强调,回顾近20年,北京只是行使五次释法权力,说明中央十分慎重,非到必要不会释法。


他批评青年新政梁颂恒及游蕙祯,在宣誓时故意违反规定,甚至宣扬港独,严重冲击法治及一国两制,造成极坏影响。他说,港府支持这次“人大释法”,将全面切实执行。


梁振英被问到,会否就“人大释法”修订议员参选法例,他说,港府目前没有补选的工作安排。当被问到会否就其他议员的宣誓提司法复核时,他说,会研究有没有后续工作。


至于人大释法后会否影响香港市民自由参选权,梁振英表示,香港人有依法选举及被选举权,须按法律办事。他表示,政府正研究人大释法后有否后续工作需处理,并强调特区政府在香港及中央关系问题上,有全面及畅通沟通渠道,会向中央全面反映香港的不同意见。


至于会否竞逐连任,梁振英只重申现在没有消息公布。


建制派的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说,认同“人大释法”内容,将有助立法会议员在就职时依法宣誓,并减少因宣誓所产生的争议,他说:“我期待法院就涉及该条文的案件尽快作出判决,使立法会回复正常的运作。”


当被问到游、梁假若被取消议员资格,会否被追回议员薪津时,梁君彦称,立法会秘书处将跟进处理。


一同出席记者会的还有政务司长林郑月娥、律政司长袁国强和政制及内地事务局长谭志源。


袁国强表示,释法未改变香港现有的法律内容。需要时间研究释法内容对香港的影响。


释法也并未增强监誓人的权利。他表示,释法更清楚,强调了基本法原本的意义,并未修改基本法。


此前,香港政府向高院起诉,要求推翻立法会主席批准青年新政两名新任议员梁颂恒和游慧祯再次宣誓的裁决。


袁国强认为,释法内容与香港本地法律精神一致,不影响司法独立,也没有加大监誓人的权力。不过,这是首次在原讼庭有裁决前释法,港府会尽快提交释法文本予法庭,由法庭决定梁、游案件如何处理。


但二人并未回答记者关于港府是否受到中央压力的问题。也未回答,中央高度关注“港独”问题,是否因为港府并未处理好,所以需要中央释法的问题。


人大释法前,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表示,香港司法有能力处理,不需要释法。记者问及袁国强是否依旧持此观点。


袁国强表示,他依旧认为香港司法机构有能力处理。基本法写明,香港有独立的司法权,而中国人大有权进行释法,二者不矛盾。


“我至今仍认为宣誓事件应由本地司法系统处理,既然已成定局,希望社会正面看待。”有记者问袁国强是否会为此辞职,袁国强表示,辞职只是姿态。


他还表示全国人大在“港独”的背景下释法,他认为社会会理解,为什么本次中国人大的主动释法。


袁国强还表示,本次释法属于原则性释法,不影响个别案件的处理。也不会干预具体法官的判决。

3香港社会各界

这次“人大释法”令香港最尴尬的地方,是没有定下“追溯权”,只要求监誓人判断宣誓人是否“真诚、庄重”。而梁、游以外是否还有议员是“不真诚、不庄重”,还未明确。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陈弘毅对香港电台表示,此次释法有无追溯力、或追溯到甚么时候,由法院自己决定,因为释法的文本中,没有提到追溯力的问题。


他还表示,香港人和中央对释法有不同看法,香港社会不觉得有必要释法,但今次是中央主动释法,证明中央认为有必要。


政界相信,释法后,梁、游几可肯定丧失议员资格;而在首次宣誓时“慢读”的刘小丽,就算已重新宣誓,但释法规定“机会只有一次”,其议席预计也难保。


港大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认为,若有人入禀,刘小丽及罗冠聪有可能因“不庄重”而失议席;姚松炎则未必被视为不庄重,失议席机会较小。


至于首次宣誓有效的自决派议员如朱凯迪等,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指出,已作有效宣誓的议员,若要褫夺议席,需经立法会三分二议员通过。


已宣布参选特首的退休法官胡国兴表示,人大解释文本上未写入“追溯权”,是有争拗的空间,要留待法庭自行处理。他说,法院只会根据事实作裁决,释法不会干预香港司法独立。


朱凯廸昨天被问到会否担心“秋后算账”时称,个人不会害怕失去议员资格。他批评北京“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要借宣誓事件将人治带到香港。他强调,不会回避谈论“民主自决”。


姚松炎则称,现阶段未收到进一步信息,不需回应取消议员资格问题;刘小丽坦言,正征询法律意见,了解未来会面对的危机和前程。


另一方面,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宣布,针对上周三(2日)梁颂恒及游蕙祯带同议员助理到会议室外冲击之举,行管会表示强烈谴责,决定从昨日起,禁止13名议员助理进入立法会大楼,直至另行通知。


梁、游二人反批评主席阻止议员开会在先,再阻碍他们出入:“到底谁没有法理依据?相信市民很清楚。”他们说,不会向行管会上诉,会用“自己的方法”上诉。


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谭允芝此前表示,《基本法》属原则性,如果定义太仔细,例如定义某些行为是否合适,做法并不寻常不应该。她说已向中联办表达,现时释法时机的确不妥。


资深大律师汤家骅则以“松了一口气”来形容这次“人大释法”,他承认释法必然对香港司法独立造成干扰,但强调这次释法与现行法例没有原则上抵触,只是解释法例,并非修改法例。


另一方面,“占中三子”之一的港大法律学者戴耀廷,则认为这次“人大释法”在解释上加了更多条文,不单破坏“一国两制”,还损害香港的法治。


由立法会法律界议员郭荣铿发起的“法律界黑衣游行”,今日将由金钟高等法院起步,走至终审法院,抗议“人大释法”。


建制派则借释法而扩大狙击本土自决派,经民联梁美芬表示,新当选的议员刘小丽也正面对一个司法复核聆讯,她说:“如果释法针对任何未有终审判决的案件,我们认为(对刘案)一定有约束力。”


另一位建制派议员葛佩帆,继9月初收到内附白色不明粉末及辱骂字条的匿名信后,昨午再收到怀疑沾有粪便的白纸的邮寄信件,葛佩帆的助理已报警处理。


香港各大媒体周一(11月7日)皆以“人大释法”为报道头条,在社交媒体上也引起广泛讨论。香港不同政治光谱的政党代表纷纷发声,表达对人大释法的意见。


BBC中文网记者6日在游行现场访问参与民众,一名年轻女子表示,虽然宣誓事件中,“有一些人士可能做出相对不适当的举动”,但她认为用释法解决此问题并不恰当。


另一名中年男性说:“中央没有权力这样释法,因为《基本法》写明,一定要香港报请上去才会(释法),但这次的释法完全违背应该有的过程。”


释法令香港的建制派和非建制派剑拔弩张,此前,6日由民阵发起的反释法游行,最终演变成“包围‘西环’(中联办)”行动,部分组织在凌晨时分宣布行动结束,青年新政仍呼吁人群向中环方向移动,警方最终在凌晨3点前,驱散示威者。

▲梁颂恒(上图左)和游蕙祯(上图右)也参加了6日的反释法示威。


记者发现,现场曾有人投掷玻璃樽及杂物,还有人撬起地面的砖头。部分示威者拿起雨伞对抗警方的胡椒喷雾。港铁西营盘站因应情况曾一度关闭。冲突中两名女警受伤,包括社民连主席吴文远、人民力量成员钱宝芬在内的四名示威者被捕,警方不排除有进一步拘捕行动。


11月8日,数百名律师、学者等香港法界人士身着黑色衣服,抗议中国人大常委会就《基本法》第104条释法。


抗议者采取不喊口号、不持标语的“沉默”方式游行,从香港高等法院游行到位于中环的终审法院。


公民党的法律界立法会议员郭荣铿发起这次静默黑衣游行。数以百计的香港法律界人士下午5点45分过后,从位于金钟的高等法院游行至中环的终审法院。包括李柱铭、余若薇、梁家杰等多位法律界重量级人物都出席了游行。


香港法律界曾就以往人大常委会几次释法举行过有5、600人参加的黑衣静默游行,更有高达1800名法律界人士在2014年就国务院6月10日发表的一国两制白皮书举行黑衣游行。


他们指责人大释法会冲击香港审理中的案件、是“教法院判案、并提供答案”,认为北京的这种做法会损害“一国两制”以及香港的司法独立。

4台湾社会

台湾地区行政院陆委会主委张小月7日在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备询时说,陆委会“相当关注”香港自由民主的状况,北京针对香港议员宣誓风波释法,违背当初让香港高度自治的承诺,呼吁大陆信守承诺。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干事长吴秉叡7日早与党团书记长刘世芳举行记者会时,则批评中共以政治手段干预司法,漠视民主与自由,恶劣行径让香港人群起走上街头。


吴秉叡指,大陆承诺“一国两制”50年不变,让香港享有高度自治、司法独立,但经历这场议员宣誓风波后,“都被证实不过是场骗局”。他呼吁中共正视香港人的基本人权,不要再让香港自由程度倒退。


民进党发言人杨家俍9日表示,自由、民主、人权是不分国界的普世价值,也是香港得以繁荣基石;香港人民透过民主选举,推选代议士,实践民主权利,民主进步党支持和肯定。

他说,北京当局和香港政府应当尊重和维护代议士权益,如果任以国家之名,剥夺代议士身份,必将冲击香港得来不易的民主和司法独立,令人忧虑。


杨家俍表示,民进党呼吁北京和香港政府,倾听香港人民渴望实践民主心声,落实民主价值,让香港在民主道路上,和平稳健发展下去。

5美英政府

美、英均关注“人大释法”。美国国务院敦促北京与港府保持克制,避免损害对一国两制原则的信心;英国外交部就指出,香港繁荣稳定建基于成功落实《中英联合声明》及《基本法》。


美国国务院副发言人唐纳(Mark Toner)7日表示,美国对有关香港立法会近来的情势发展感到“失望”,美国“强烈支持”并“珍视”香港立法会及司法独立。台湾中央社报道,唐纳表示,美国对有关香港立法会近来情势的发展感到“失望”,美国强烈支持并珍视香港立法会及司法独立,美国认为,自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以来,这两个机构根据香港“基本法”与“一国两制”架构,在促进与保护特区政府的高度自治上、扮演的重要角色。


唐纳说,美国要敦促中国与香港特区政府及所有香港当选的政治人物,避免采取任何会让人更加担忧或破坏对“一国两制”原则信心的行动。


他指出,香港的繁荣稳定,取决于“中英联合声明”与“基本法”能否成功落实,而美国认为,一个根据法治、尽可能高度自治的开放社会,对香港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能继续繁荣与稳定是必要的。


 但中国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发言人强调,反对任何外国政府以任何方式对香港事务说三道四、指手画脚、横加干涉。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陆慷8日也在例行记者会上说,中方要求所有有关国家遵守自己的公开承诺,谨言慎行,不得干预香港内部事务,不得向港独势力提供任何支持。


中央该出手时定会重重出手 

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江雨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分析,两名议员触碰了北京的底线,中央政府决不能容忍“港独”势力挑战国家主权。


他说:“对北京来说,释法是个不得已的选择,政府认为它必须展现政治决心、发出明确信号,表明两人的所作所为是不可以被接受的。”


“但北京这样释法,确实也形成了干预香港、对香港加大管制的形象,这不是件非常光荣和体面的事。它可能让一些人觉得‘一国两制’中的‘两制’成分被降低了,很容易引起香港学界和公众的反感情绪。”


王江雨认为,走到释法这一步,对北京、香港社会、建制派和泛民派等都是“全输”局面。香港的政治斗争预料还会继续恶化,而最终香港的管制若全面失控、香港社会陷入混乱,这可能促使北京强行介入实行直接管制。


他说:“香港的这种对抗只会愈演愈烈,在两败俱伤的残局中,香港会输得更惨。这是个很可悲的前景。”


王江雨说,人大释法的作用,是通过法律限制本土派运作的空间,把本土派通过立法会宣扬“港独”的路堵死。


他说:“梁、游可能是抱着侥幸心理以这种方式宣誓。北京释法就是要告诉本土派、分裂主义者和主张港独的人,中央对这种事绝不容忍,哪怕杀鸡用牛刀,该出手的时候一定会重重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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