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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梦飞翔丨2022年南京大学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南大学工 2022-11-26



盛夏的燥热还未弥散,高考的紧张氛围似在昨天,新生入学倒计时却已开启,梦想终于将要照进现实。亲爱的南大新生们,我们在这里等待着你们,期盼你们在鼓楼校区遍历校园景色,绘制青春蓝图,彰显南雍风华!


2022年,南京大学刚过完她的百廿生日。我们的祝福,汇集在炜华体育场上空飘扬的歌声里,交融在晴空之下缓缓升起的国旗上,闪耀在藜照湖边灿烂辉煌的灯光中,更流淌在各位师生的心间。


2022年,南京大学也已经准备就绪,热情迎接你们的到来,从百廿再出发,书写新的传奇。同时,学校为同学们提供经济上的支持和生活上的关怀:倘若在校表现优异,就有机会获取金额不等的奖学金;倘若经济拮据,学校也设立了多种助学金,让每一个学生都能有尊严地完成学业,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快查收这份《2022年南京大学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了解各类资助项目的细则吧!





南京大学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的基本教育政策,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上学问题。南京大学建立了国家资助、学校奖助、社会捐助、学生自助“四位一体”的发展型资助体系,积极构建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确保每一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帮助他们在南京大学这片沃土上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南京大学发展型资助体系包括:




一、国家奖学金


1

---对象


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

2

---标准


按照全国资助管理中心下达指标评选,每生每年8000元。大学二年级开始申请,每学年秋季学期评选,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点击下方图片查看

《十张词云揭秘NJU国家奖学金得主》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

---对象


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

2

---标准


按照全国资助管理中心下达指标评选,每生每年5000元。大学二年级开始申请,每学年秋季学期评选。





三、国家助学金


1

---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

2

---标准


按照全国资助管理中心下达指标评选,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设为3 档:一档4300元;二档3300元;三档2300元。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初评选。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四、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1

---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

2

---标准


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LPR5Y-0.3%)执行。

3

---申请方式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中国银行申请,每学年秋季学期学校组织统一办理申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凭入学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部分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报到后,将回执通过院系统一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注:借款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五、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1

---对象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

2

---标准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六、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1

---对象


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2

---标准


补偿学费或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本科生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七、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中西部生源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1

---对象


中西部生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

---标准


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资助今用于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


“十心十意”工程 
1

---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2

---标准


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中拨付一定专款用于新入学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帮扶,解决其入校后短期的生活费用。


视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给予以下资助:特困补助和伙食补贴1500元/人;路费补助200-400元/人;生活学习爱心礼包500元/人;南京大学励志模范故事;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录;勤工助学岗位;朋辈导师辅导等。


注: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申请路费补助,截止日期:2022年8月31日。申请路费补贴学生需登录admission.nju.edu.cn进行申请。





八、校级奖助学金



南京大学校内助学金
由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中拨付专项经费设置。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设为三档:一档3000元;二档2000元;三档1000元


南京大学校内奖学金

由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中拨付专项经费设置。人民奖学金: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单项奖学金800元;栋梁奖学金:特等奖学金20000元,优秀奖学金3000元;少数民族学生“石榴籽”奖学金1000元


点击下方图片查看部分大额奖学金得主精彩专访


栋梁奖学金



社会捐赠奖助学金

学校利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设立的校级奖学金、助学金。2021 年度评选奖学金38项、助学金32项,金额从2000-50000元不等。学生入学后可按照捐赠方与学校签订的协议申请奖助学金,绝大部分奖助学金每学年秋季学期评选。


点击下方图片查看部分大额奖学金得主精彩专访

宝钢奖学金


郑钢人文社科奖学金


杜厦奖学金


恒芳奖学金





九、学费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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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


每年秋季学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以及其他符合国家学费减免政策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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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全额减免学费(含住宿费)





十、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以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中拨付一定专款用于发放学生勤工助学报酬。学校为新生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不少于300个。


1

---对象


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标准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每月不超过40小时,劳动报酬按照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目前为22元/小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月工作时间满40小时报酬为880元,工作优秀的学生还有一定奖励。勤工助学岗位于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初申请。





十一、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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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及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

2

---标准


学校在符合要求的新生报到时开设“绿色通道”,为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资助部门再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十二、临时困难补助、御寒冬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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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遇到突发性、临时性困难可以申请临时困难补助。一次性发放1000-5000元,每生每学年原则上资助不超过7000元。每年冬季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发放御寒冬衣。





十三、雨花斑斓成长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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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

2

---各类能力提升培训内容


类型一:人际交往心理辅导、勤工助学岗前培训、计算机基础、英语口语等大学适应性学习。


类型二:手机摄影、书法、绘画、舞蹈、礼仪、烹饪、PS 教学、视频剪辑等能力素质提升学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报名参加,课程全部免费

点击图片查看往期雨花斑斓课程精彩内容






十四、爱心联盟公益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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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校后可参加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指导的爱心联盟公益活动。


爱心联盟现有七个注册学生社团,社团成员在活动中认识朋友、提高能力、回报社会。


学校为爱心联盟公益活动提供每生280-300元资助。





十五、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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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用于资助申请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每生1500元


如何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流程:向院系提出认定申请→年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院系认定工作组评议→网上申请认定→辅导员审核认定→院系审核认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审核认定。



小贴士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集中进行一次,一般在秋季学期开学初完成;


  • 学生家庭如因突发或特殊情况符合认定条件而未申请认定,可以随时提出认定申请;


  • 学生提交的纸质材料由院系进行保存,无需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已认定学生因家庭经济情况好转或其他原因申请取消认定的,由院系确认后书面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再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取消该生认定。





安全预警!


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或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引诱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
温馨提醒:各位同学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地点及联系方式

   ◆  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办公室

         办公地点:仙林校区行政北楼426室

         联系方式:025-89683127


   ◆  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

         办公地点:仙林校区行政北楼118室、

                            124室           

         联系方式:025-89680606、

                            025-89680331


   ◆  党委学生工作部电子邮箱

         dwxgb@nju.edu.cn


   ◆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页

         http://xgc.nju.edu.cn


   ◆  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http://ehall.nju.edu.cn


   ◆  暑假资助管理中心热线电话

         025-89680331、025-89680606




希望资助政策能助力每一个需要扶持的梦想,也希望各位新生在南大这片广阔的天空中扶摇直上,鹏程万里


来源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文编丨吴心怡

美编丨陈琪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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