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里的月光照不到乡村的田野
城里的月光那么好,可是它照不到乡村的田野。乡村的田野太广袤,广袤得无法分享城里一缕皎洁的月光。
小时候最喜欢去乡下外婆家玩。记忆中外婆的的家是一帧泛黄的老相片,古朴而悠远。外婆家的房子原是黄土坯的房子,乌黑黑的瓦檐,黄融融月亮一般土黄的墙。右边是卧房,中间是堂屋和厨房,左边还是卧房。卧房里是一溜连着的三张老式木床,床架上有各种花鸟的漆画,一年四季挂着的是粗布的白而泛黄的蚊帐。夏天的晚上,睡觉之前,总是要四处细细找寻长脚的蚊子,必得把它们消灭殆尽方能安心入睡。黄土房子终日散发着一股薄淡的尿骚味----在房子的最尽头是一个尿桶,给晚上起夜的人用的。尿桶旁边是一个长长的木楼梯通向二层的阁楼。阁楼里有很多老旧的物件,大大的木箱子,脱了漆,叠放在一起。老式的柜子,大而笨重,外面贴着老旧的年画,像是阿里巴巴的藏宝箱。与童年的我,这阁楼似乎终日弥漫着一种陈旧而神秘的气息。
我上小学时,夏天放了暑假常去外婆家玩。我母亲兄弟姊妹多,除了小舅舅念书进了城,几个舅舅都是留在乡下。记得大舅舅一家是住在外婆的黄土坯的房子的后面,紧连着就是二舅舅家。三舅舅是住在外婆家左边的那一溜卧房里。一大家子,住得团团转。舅舅们孩子也多,我很高兴有很多的表哥表弟表姊表妹和我们玩。除了人多,狗儿猫儿的也多,吃饭的时候在桌子下面窜,骨头一落地,就给叼了去。一派生机勃勃,人丁兴旺的景象。
到了双抢的时候,总是几家凑在一起,一家一家收割稻子。大家用打谷机打谷子,接着插晚稻秧。这一阵是农村里最繁劳的一段时间,对孩子们却是欢乐的节日。因着这几天大家都是凑在一起吃饭,菜蔬也因此特别丰盛,又都是现摘的,新鲜可口。而外婆还会去林场里买了鲜肉,肉片炒朝天椒,又香又辣。双抢结束,农闲的空档,人们会去看电影,露天的电影,双面都可以看。我们走好几里地去看电影,远远地就看到看到好多的人,密密麻麻的,铺满了一整个晒谷子的禾塘。
再后来,舅舅们就都去了广东做农民工,家里只有舅母们和幼小的孩子们,舅舅们赚了钱,家里头开始建房子,土坯房子拆了,修了两层楼的红砖房。渐渐地大家似乎都不怎么种田了,双抢的盛景越发不见了。奇怪家家好像也都不缺饭吃。再后来,舅母们也都跟着进了城,乡下只剩下了外婆外公和孩子们。红砖房也慢慢破旧了,但是也没有人管。舅舅们都进了城,深圳,广州,或者是长沙,不知道什么样的旮几角落里。他们或者是在工厂的流水线上,或者是在建筑工地上,又或者是做了哪家公司的保安或者门卫,他们成了城市的一员,却是在最靠近地面的一层,尘土一般,被城市的风从一个角落吹到另一个角落。
而在这尘土之上,城里的房子在如梭的岁月里渐渐长高,春笋一般,破土而出。我小时候住在卫生学校的后面,四层高的楼房,每一家都是一样的结构,最简单的田字形结构。田字形的四个格子里各是两间卧房,客厅和厨房。后来公家统一改修,把厨房改成了一间卧房,把厨房移到了阳台。一套房间只有一个卫生间,而且极小,仅容一人。
再后来我上大学时我家搬到了莴家园那边,原先还是比较偏远的地段,很快周围的楼房也多了起来。那里的房子宽敞了一些,有三个卧房,只是还是和原来结构差不太多。再后来我出了国,回到家,家里已经搬到江北了。江北原本是大片的农田,可是修了桥以后很快也热闹起来,现在已然成了繁华地段。家乡的小城就是这样一点点扩展,原来的乡村田野迅速地变成了城市的一部分。城市在结结实实地变化着,最显著的就是居住环境,城市的高楼越修越高,越修越多。每家每户的房子似乎也是越来越宽敞,装修越来越精致。我记得原先家里都是水泥地。我家在莴家园的房子那时候涂上了时兴的红漆,乡下来的婶婶在门口站着不敢进来,要脱鞋,忙被我妈拦住了。现在的房子里铺的都是木板或者大块的瓷砖,看着特别舒心。一开始房子里都没有热水,慢慢地家家都有了热水器,随时能用上热水。因为是隔得远,每回国一次觉得最显眼的便是这居住环境,城市是越来越齐整,越来越舒适了。然而和城市的繁华相对照的就是乡村的衰落。
每次去外婆家,房子却都还是80年代的红砖房,再不变更。房屋里面老式的描了花鸟图样漆画的木柜,灰黑的厨房和灶台,从未上过漆的老式座椅,依然如故。一切像是沉睡在那个年代,不复醒来。而乡村里似乎只剩了老人和留守的孩子,不,还得加上四处游走的家禽。彩色的花公鸡,麻栗色的老母鸡,似乎给这张黑白老照片上点染了一丝亮色。乡村,已经不再是我记忆中新鲜活泼,充满蓬勃的活力和绿色的乐园,而是变得如此颓败,像是一副斑驳的旧画,渐渐剥落,露出最原始的底色。
而这其实是些匪夷所思的,因为连接乡村和城市的交通纽带日益变得便捷。记得小时候去外婆家要坐两个小时的长途班车,下了车,还得走十几里地的土路。从镇上到大山脚下外婆家的村子的一条土路,道路两旁有青幽幽的稻田,有欢快的小溪一路流淌。清澈见底的溪水,和溪水里光滑美丽的鹅卵石让这一路充满了乡村的静谧和纯净,像沈从文笔下的边城一般美。那样的一条路,也就一次一次出现在我的文字里,再无法忘怀。后来就通了高速,从城市到乡镇的高速,平坦宽阔。镇上的柏油路也一气儿铺到了村口。回外婆家的路变得如此快捷,我似乎再找不回记忆中那条怎么也走不到头的土路。
又何止是到外婆家的路,交通越来越迅捷,天涯不复是天涯,海角也不过是几个小时的车程。我2000年回国的时候还不太觉得,那时候在国内买机票还很不方便,只能托国内的朋友帮忙。后来网络发达起来,随便去哪个网站,买机票,用国际信用卡都可以支付。而现在有了微信支付以后,更是简单方便。距离因为时间的缩短而变得不再那么令人生畏,回国的频率也因此增加。许多80年代的留学生到美国十多年也不回国都不罕见,我到美国是九十年代末,第一次回国是三年之后,比起那时候的留学生已经算短的了。而如今,许多人都是每年都要回国,一是要孩子回国学中文,二来也是实在便捷。在国内出行也是方便得很,尤其是这几年高铁像一张密密的网,把大好的河山点点片片都连了起来。北京到天津不过二十分钟,北京到长沙不过七个小时。回想当年从北京回老家,先是坐绿皮火车,近二十个小时的车程,长沙到家乡的小城又是六个小时火车。不过短短二十年,世界已然发生了当年的我们无法想象的变化。城市和城市之间,国于国之间,家与国之间,已然近在咫尺。
越是如此,我越是无法明白乡村的被遗弃。大片的乡村被时代,被这个地球村甩到了一个沉寂的角落,慢慢生长,慢慢逝去,慢慢地被遗忘。它们似乎是永远停在了上个世纪的九十年代,沉醉不醒,慢慢褪色。乡村,是我外婆的家,也是我的家,也同样是很多人根脉最初生长的家园。我看到了城市迅猛地蜕变,然而,我无法释怀乡村的停滞。甚至不止是停滞,而是倒退。
记得作家格非在《望春风》的后记里说到,这大概是他最后一次系统地述说乡村了。他十七岁离开了家乡,动手写这部小说是因为回了两趟老家,却发现老家不知去向,只剩下一片瓦砾,过去的人、说话的声音、走过的路都化作了废墟和野草。我上次回国,去外婆家,特别能感同身受那样的悲凉和哀叹。到处都是破败的老房子。那些村落那么安静,人影稀疏,看到的也只是老人和孩子,极少看到年轻人。田野不复是记忆中一片片绿油油的稻田。记忆中那里有着最鲜活的蔬菜,紫油油的茄子,金灿灿的黄花菜,黄澄澄的梨子,红黑黑的茨菰,剥开了里面是白嫩嫩的肉。记忆中那里还有热闹的老屋,一屋子的人,冬天的时候一起冲糍粑,夏天的时候在禾塘里乘凉摆龙门,那些和我年纪相仿的表姊表弟们,他们又都去了哪里?
城里的月光那么好,可是它照不到乡村的田野。乡村的田野太广袤,广袤得无法分享城里一缕皎洁的月光。没有月光的乡村在一点点枯萎,一点点颓败。面对城市化的浪潮,乡村变得无影无踪。只是在我的记忆里,乡村忽远忽近,悠悠荡荡,却永远不会褪色,那是我最亲近的故土,那是我近在咫尺的家园,珍藏着我童年记忆的家园。那条通向大山的土路,那土路旁边清澈的溪流,千万年地流淌,每一刻都在变换着它的姿态和颜色,那是我再也回不去的乡村。
注:本文原发《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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